涉氨企业自检自查表
附件 1 涉氨制冷企业自查自改表 企业名称:锦州伊达食品公司检查人:王强检查日期:2016 年 1 月 1 日 安安 全全 管管 理理 检检 查查 内内 容容 序号序号检查项目检查项目检查内容及要求检查内容及要求 完善 检查情况检查情况整改措施整改措施 1.应建立安全生产责任制,明确各部门、各岗位的安全职 责。 2.应建立安全教育培训、特种作业人员管理、设备设施安 全管理、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管理、重大危险源 管理、作业安全管理、相关方及外用工(单位)管理、职 业健康管理、个体防护装备管理、安全检查、隐患排查治 安全管理制度理、消防安全管理、应急管理、事故管理、安全绩效评定 和操作规程管理等规章制度。 3.制冷系统运行应建立交接班制度、巡检制度、设备维护 保养制度等;建立配电间停送电操作规程、电气安全操作 规程、交接班制度、巡检制度、设备维护保养制度等;建 立压力容器操作规程、压力管道操作规程、制冷压缩机操 作规程、制冷系统充氨操作规程、制冷系统除霜操作规程 制、冷库内商品堆码操作规程、救护设施操作规程等。 1.应当具备的安全生产条件所必需的资金投入,由生产 经营单位的决策机构、主要负责人或者个人经营的投资人 安全生产投入予以保证。 2.应当安排用于配备劳动防护用品的经费。 3.应当安排安全生产培训的经费。 安全管理机构1.设置安全管理机构或配备安全管理人员。 1 完善 1 完善 完善 完善 完善 完善 2 3 和人员 4 5 6 7 2.根据有关规定和企业实际,设立安全生产领导机构(如 安委会) 。 1.应定期识别安全培训教育需求,制定全员安全培训教育 计划。 2.按计划进行安全教育培训,对安全培训效果进行评估和 改进。建立培训档案。 3.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取得有效的安全培 训合格证书。 安全教育培训4.特种作业人员应持证上岗。 5.新员工应进行“三级”安全教育。 6.操作岗位人员转岗、离岗六个月以上重新上岗者,应进 行车间(工段)、班组安全教育培训,经考核合格后,方可 上岗工作。在新工艺、新技术、新材料、新设备设施投入 使用前,应对有关岗位操作人员进行专门的安全教育和培 训。 1.应建立隐患排查治理制度。 2.开展隐患排查治理,并做好记录。 隐患排查治理 3.对隐患治理情况进行验证和效果评估。 4.按规定向政府有关监管部门上报隐患排查治理信息。 1.应向地方安监部门进行职业病危害因素申报。 2.建立健全职业健康档案和员工健康监护档案。 3.定期对职业危害场所进行检测,并将检测结果公布、存 职业健康 入档案。 4.应以合同、教育培训等方式向员工进行职业危害告知。 5.在涉氨操作岗位及醒目位置设置警示标志和警示说明。 1.按规定对本企业的生产设施或场所进行重大危险源辨 重大危险源管 识、评估,确定重大危险源(储氨量≥10 吨) 。 理 2.对确认的重大危险源及时登记建档。 完善 完善 完善 完善 完善 完善 完善 完善 完善 完善 完善 已申报 无 完善 完善 完善 完善 完善 待建 2 8 9 10 3.对重大危险源采取措施进行监控, 包括技术措施 (设计、 建设、运行、维护、检查、检验等)和组织措施(职责明 确、人员培训、防护器具配置、作业要求等) 。 4.重大危险源及相关安全措施、应急措施形成报告,报地 方安监部门和有关部门备案。 1.制定液氨泄漏等事故应急预案,重点作业岗位应有应急 处置方案或措施。 2.建立与本单位安全生产特点相适应的专兼职应急救援 队伍或指定专兼职应急救援人员。 事故与应急管 3.定期组织应急演练, 对演练效果进行评估, 并做好记录。 理 4.发生生产安全事故或者较大涉险事故,企业负责人接到 事故信息报告后应当于 1 小时内上报告地方安监部门。 5.发生事故后,应立即启动相关应急预案,积极开展事故 救援。 1.建立有关承包商、供应商等相关方的管理制度,对相关 方资质进行审查,建立合格相关方的名录和档案。 2.应与承包、承租单位签订安全生产管理协议,并在协议 相关方管理 中明确各方对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和防控的管理职责。 3.应对相关方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和监督管理。 1.2010 年 7 月后建设的冷库应由具备冷库工程设计、 压力 管道设计资质的设计单位按相关标准设计。 2010 年 7 月前 建设的冷库,应由有资质的设计单位按相关标准复核。 建设项目 “三同2.冷库应使用具有相关生产资质企业制造的制冷设备。制 冷设备应具有合格证。时” 3.冷库施工单位应具备相应施工资质,竣工应办理验收手 续。 4.冷库投产运行应办理相关手续。 完善 完善 完善 完善 完善 完善 完善 完善 完善 完善 未完善 未完善 未完善 未完善 待办 待办 待办 待办 现现 场场 检检 查查 内内 容容 及及 要要 求求 11制冷设备1.企业应建立设备管理运行档案,并妥善保存。 3 完善 12安全设备设施 2.制冷压缩机应按制造商的要求定期进行大、中、小修和 日常维修保养。其它制冷设备应定期维护保养。 3.冷凝器的运行压力不得超过系统设计允许值,如出现异 常情况,应及时处理。 4.气液分离器的存液量不应超过容器容积的 2/3,液位高 度不得超过高液位报警线。 5.高压贮液器液面应相对稳定,存液量不应超过容器容积 的 2/3。多台高压贮液器并联使用时,均液阀和均压阀应 处于开启状态。 6.低压循环贮液器的存液量不应超过容器容积的 2/3,液 位高度不得超过高液位报警线。 7.排液桶桶内液面不得超过 80%。 8.蒸发器表面霜层及管内油污等应定时清除。冷风机、冻 结装置等蒸发器融霜时,应严格按照操作规程操作。 9.制冷系统进行管路、设备更换维修后,应进行排污及强 度试验或进行环向、 纵向以及螺旋焊焊接接头 100%射线检 测或 100%超声波检测和气密试验。 气密性试验应使用氮气 或干燥清洁的空气进行,严禁使用氧气。 10.制冷系统长期停止运行时,应切断电源,并应妥善处 理系统中的制冷剂。 11.包装间、分割间、产品整理间等人员较多房间的空调 系统严禁采用氨直接蒸发制冷系统。 12.设于室外的冷凝器、油分离器、贮氨器等设备,应有 防止非操作人员进入的围栏。设于室外的制冷压缩机组、 贮氨器除应设围栏外,还应有通风良好的遮阳设施。 1.制冷压缩机安全保护装置除应由制造厂依照相应的行 业标准要求进行配置外,还应设置下列安全部件:活塞压 缩机排出口处设止逆阀;螺杆压缩机吸气管、排气管处设 止逆阀。压缩机冷却水出水管上应设断水停机保护装置。 应设事故紧急停机按钮。 4 完善 完善 正常 正常 正常 正常 正常 正常 完善 正常 完善 排气管未设止回阀已加装止回阀 13特种设备 2.冷凝器应设冷凝压力超压报警装置,水冷冷凝器应设断 水报警装置,蒸发式冷凝器应增设压力表、安全阀及风机 故障报警装置。 3.制冷剂泵应设置液泵断液自动停泵装置;泵的排液管上 应装设压力表、止逆阀;泵的排液总管上应加设旁通泄压 阀。 4.所有制冷容器、系统加液站集管、以及制冷剂液、气体 分配站集管上和不凝性气体分离器的回气管上,均应设压 力表或真空压力表。 5.制冷系统的采用的压力表或真空压力表均应采用制冷 剂专用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