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监理内部工作交底规定
项目监理内部工作交底规定 为了保证监理工作的有效实施,在监理工作正式开展之前,项目总监应组织和主持项目监理部内部的交底工作。为使工作交底规范化、制度化,特制定本标准。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现场监理工作前内部工作交底的内容、方法、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项目监理部内部的工作交底。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监理规划和监理实施细则编制规定 监理服务查验控制程序 3 定义 内部工作交底:指在正式开展监理工作之前,由项目总监组织并主持的向项目监理部成员介绍监理工作中的任务、职责、计划、措施及监理工作内容、方法、要求的活动。 4 职责 4.1 项目监理内部工作交底活动由总监理工程师,负责组织: a)编写《内部工作交底提纲》并组织和主持监理工作内部交底; b)检查落实监理进场前后应作的准备工作。 4.2 监理人员 a)收集有关工程监理依据性文件和资料; b)参与项目总监组织的内部交底工作; c)做好开展现场监理工作必须的物资准备。 4.3其它部门 a)监理公司项目管理部负责审查《内部工作交底提纲》。 b)监理公司技术部必要时对项目监理部内部工作交底进行指导,并参加交底工作。 5 工作程序 项目监理内部工作交底流程见图1。 图1 项目监理内部工作交底流程 5.1 交底时机 施工监理的内部工作交底时间应在施工图会审和施工组织设计审查以后进行,一般考虑监理进场工作前3~5天为宜,以便使交底内容减少可变性。 设计监理的内部工作交底应在必要的资料、依据文件落实,在监理工作正式开工前2~3天内进行。 5.2 交底依据 a)监理合同、施工合同、设计合同; b)监理规划、监理过程控制程序、相关的作业指导书; c)项目立项文件、施工图、设计文件(包括设计图纸、设计说明书、设备及主要材料清单、概算书)。 5.3 交底准备 5.3.1 在正式进行工作交底前,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应编写《内部交底提纲》,并经监理公司项目管理人员审核。审核应按《监理服务查验控制程序》的要求《监理服务成果审查记录表》(格式见《监理服务查验控制程序》的附录A)形成记录。 5.3.2 参加内部交底会议的项目监理组成员应整理好监理准备工作情况和存在问题的汇报材料,准备在会上作汇报。 5.4 交底内容 a)工程概况:工程规模、特点、设计要求和施工布置等情况; b)合同规定:合同目标要求的重要条款及建设单位期望要求与监理权限; c)工作计划:总体工作计划、任务、时间、职责和措施等安排; d)监理准备:收集资料、编制资料、审核资料、物资配备、验评范围确定; e)前期控制:原材料、半成品、构配件加工质量检查、参与施工技术交底、施工准备实地调查; f)监理重点:器材设备质量、隐蔽工程、基础工程、季节性施工等; g)监理典型表式及有关质量记录的使用要求。 5.5 交底方法 5.5.1 交底通常采用会议方式。项目总监理工程师组织所属人员并约请监理公司项目管理部、技术部有关人员参加,并由总监理工程师主持。 5.5.2 总监理工程师布置工作要求后,各专业组汇报监理准备工作情况和存在问题,通过讨论解决,项目管理部、技术部提出补充指导意见。 5.5.3 项目总监理工程师综合会议讨论情况作总结。 5.5.4 指定人员用项目会议专用记录本进行记录,并履行签到手续,内部工作交底会议记录内容包括(内部工作交底记录由项目监理部保存备查): a)交底工程名称; b)交底时间、地点、记录人(签字); c)交底内容的记录(总监主讲); d)监理人员的准备工作情况汇报记录和与会人员讨论记录; e)交底会议最终确定事项的记录(总监总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