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镀行业准入条件
一、电镀行业准入条件电镀行业准入条件 根据国家、省市相关产业政策和发展规划,根据现有电镀行业的规范要求,制定电镀 行业准入条件及相关要求,详见表 6-1。 表表 6-16-1电镀行业准入条件及相关要求电镀行业准入条件及相关要求 内容 序号准入条件及相关要求相关责任部门 符合国家、省、市现行产业政策;园区外企业镀槽总容积不小于 4 万 1升且连续两年产值不小于 500 万元(特种电镀企业、贵金属电镀、其 他企业配套电镀生产线除外) 发改 经信 产业 政策 2严格执行环境影响评价制度和“三同时”验收制度 环保 3依法办理排污许可证,依法进行排污许可证登记,足额缴纳排污费 及相 关手 续、 规划 5安全生产“三同时”执行到位安监 4职业病防护设施“三同时”执行到位,职业病防治达到要求卫生 6 选址必须符合城市总体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产业布局规划、生 态环境功能区划和环境功能区划。 建设 规划 工艺 装备 7无氰化物镀锌、镀锌层六价铬钝化、电镀锡铅合金等工艺 经信 水平 8无铅、镉、汞等重污染化学品 自动化生产线镀槽容积不小于总容积的 80%,因特殊工艺要求无法实 9现自动化或半自动化的须经当地经信、环保部门同意,无法实现自动 化的手工电镀线(包括前处理和铬钝化等工段)做到废水不落地 10 采用多级回收、逆流漂洗等节水型生产工艺 11 生产线或车间安装用水计量装置 12 污水处理及废气处理设施安装独立电表 13 生产现场环境清洁、整洁、管理有序,危险品有明显标识 环保 14 生产过程中无跑冒漏现象 生产 现场 15 车间内实施干湿区分离,湿区地面敷设网格板,湿镀件作业在湿区进 行,湿区废水/液单独收集 16排水管系统及建、构筑物进出水管有防腐蚀、防沉降、防折断措施 17车间内废水分质分流,废水管线采用明管套明沟或架空敷设 环保 18 生产车间地面采取防渗、防漏和防腐措施,厂区道路经过硬化处理 19 雨污分流,有雨水管网及污水管网图纸,并报环保部门备案 20 初期雨水收集池规范,容积满足初期雨量要求 21 厂区污水收集和排放系统等各类污水管线设置清晰 22 生产废水与生活污水分别处理,建有与生产能力配套的废水处理设施 23 车间废水按照废水处理设计单位的要求经过合理的分流,每股废水单 独接至污水处理站进行处理 24 废水处理设计单位具有相应的设计资质。污水处理设施实现稳定达标 排放 25 废水 车间接至废水处理站的管道采用防腐管道,并具有废水收集管道布置 图 环保 处理26 废水处理站处理水量采用流量计,可显示即时流量和累积流量 27 pH 值调节采用 pH 计连锁自动投加 28 雨水排放口设 pH 在线监控设备 29 排放口标准规范,有在线监控设备,与环保部门联网 污水处理设施运行正常,生产废水处理后达到《电镀污染物排放标准》 30 (GB21900-2008)中相应的排放限值要求,生活污水达到进管网标准 或一级标准 31 氢氰酸、铬酸雾工段有专门的收集系统和处理设施 32 各废气排放点按要求接入废气收集处理系统,镀槽采用上吸式集气罩 或侧吸式集气罩 废气 处理 33 在保证酸雾吸气效率的前提下,加强车间通风,车间换风次数符合国 家规范要求 34 在集气罩开口方向不得设置机械通风装置 35 废气处理设施正常稳定运行,定期清理 36 排放尾气符合《电镀污染物排放标准》(GB21900-2008)中相应的排 放限值要求 37 按照危险废物特性分类进行收集、贮存 38 固废 处理 39 危险废物贮存场所地面须作硬化处理,设有雨棚、围堰或围墙,设置 废水导排管道或渠道,能够将废水、废液纳入污水处理设施 贮存场所外设置设施危险废物警示标志,危险废物容器和包装物上设 置危险废物标签 产生危险废物的单位应当建立工业危险废物管理台账,如实记录危险 40 废物贮存、利用处置相关情况;制定危险废物管理计划并报县级以上 环保部门备案;进行危险废物申报登记,如实申报危险废物种类、产 生量、流向、贮存、处置等有关资料 41 危险废物应当委托具有相应危险废物经营资质的单位利用处置,严格 执行危险废物转移计划审批和转移联单制度 指标镀锌镀铜镀镍 装饰铬硬铬 单位产品能耗 (kwh/m )2 4 单层镀≤0.2 新鲜水用量指标 资源 资源 利用 和污 染物 排放 要求 水循环回用率≥50% 42 利用指标 金属原料 综合利用率 锌 ≥8 5% 铜 ≥85 % 镍 ≥9 5% 铬酐 ≥60 % ≥60% 环保 铬酐 经信 (t/m2) 多层镀≤0.4 单位产品废水 污染物 排放指标 排放(L/m2) 单层镀≤100 多层镀≤200 总铬≤1.0,六价铬≤0.2, 总镍≤0.5, 污染物排放指标 总镉≤0.05, 总银≤0.3, 总铅≤0.2, mg/L(车间或 总汞≤0.01,总铜≤0.5,总锌≤1. 生产设施废水 排放口)* 5,总铁≤3.0,总铝≤3.0 注:*排环境浓度按《电镀污染物排放标准》(GB21900-2008)表 3 要 求执行。 清洁 生产43 完成第一轮清洁生产审核,后续每两年完成一轮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 审核 44 氰化物的使用经当地管理部门的同意并备案,并有氰化物采购及使用 等相关详细手续和记录 公安 环境 应急 设施 45 有事故应急池,其容积应能容纳 12h~24h 的废水量 46 硫酸、液碱等贮罐周围建有围堰,围堰高度满足应急要求 环保 安监 47 配酸碱、存酸碱所在地进行防渗、防腐工作 48 制定了环境污染事故应急预案 环境 49 预案具备可操作性,并及时更新完善 应急 管理 50 按照预案要求配备相应的应急物资与设备 环保 安监 51 定期进行环境事故应急演练 电镀企业和园区应具备开展排放污染物的自行监测能力,配置监测实 验室和所需的人员、仪器设备,并通过当地环境监测站的监测质量考 52 核;制定重金属(特征污染因子)自行监测方案,表面精饰产业园应 环境 监测 每日对园区排放的废水等污染物状况进行监测,每月向当地环保部门 报送自测报告 环保 53 电镀企业及园区的污水排放口、雨水排放口均纳入常规监测范围,对 电镀产业园还应将地下水纳入监测范围 安监 卫生 54 环保规章制度齐全,设置专门的内部环保机构,建立企业领导、环境 管理部门、车间负责人和专职环保员组成的企业环境管理责任体系 内部 管理 档案 55 相关档案齐全,每日的废水、废气处理设施运行、加药、电耗及维修 记录、污染物监测台帐规范完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