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项目部工程变更索赔管理办法
公司项目部工程变更索赔管理办法 鉴于目前市场竞争激烈,为降低生产经营风险,规范工程变更索赔工作,创造项目二次经营效益,充分调动工程项目有关人员参与变更索赔工作的积极性、主动性,实现工程项目减亏、增盈的经营目标,根据本项目的工程特点,结合集团公司工程变更管理办法,特制定本办法。 一、在施工过程中,因受现场施工条件、气候和设计深度的影响,不可避免出现增减工作内容、技术要求、工程量和现场实际条件在一定程度上发生改变,导致项目的施工工期、施工成本随之改变或造成损失。因此,项目部本着公正、公平、诚信的原则要求业主给予合理补偿或将损失降至最低,使效益的最大化。 二、项目经理部成立总工办,全面负责变更索赔工作,以项目经理为组长、项目总工为副组长,有施工、质量、安全、管理等方面人员参加的变更索赔工作小组,项目经理、项目总工负责变更索赔工作的领导和实施,相关专业技术人员协助工作。 三、认真熟悉合同,深入实际、调查研究、仔细对合同进行分析,在施工实施过程中寻找和发现变更索赔线索,预测和把握各种变更索赔机会,广泛搜集各种变更索赔信息,列出项目中的盈亏点,预计施工中可能出现的风险及相应措施。 四、在保证安全、质量、和进度的前提下,同时又能满足业主的要求,根据工程实际情况,充分进行技术方案的对比,坚持效益优先为原则,可通过相关技术措施将项目中的亏损工程变更减少、变更取消或变更为盈利工程,达到减少亏损及增加利润的目的。 五、在施工过程中,根据合同文件相关条款,结合工程实际情况,发生变更情形的,由工区长向总工办提出申请,项目总工及时到现场确认后(若项目总工不在,可另派其他专业技术人员到现场确认),及时联系监理、设计和业主到现场查看,确定变更方案,形成变更会议纪要。 六、为了不影响施工进度,经总工办同意后施工队可根据变更会议纪要确定的方案进行施工,施工过程中发生其他情况要及时与总工办联系。同时由项目总工与设计及时联系,完善变更设计图。 七、在施工过程中,未经总工办同意,施工队不得对设计图擅自变更,若经发现,将对其进行罚款,并承担相应后果。 八、变更索赔文件资料管理 1、由总工办建立变更索赔工作档案及台帐,做好日常变更索赔记录、证明材料或支持性文件的搜集、整理、保存工作。 2、施工队负责收集施工过程中的变更索赔基础资料(主要有施工原始记录,施工过程中照片,现场收方记录及照片),对于隐蔽工程要及时检验及收方,工程施工完成后将资料上报至总工办。 3、现场收方需总工办相关人员参加,必要时请监理一起参加,及时完善收方资料的签认。 4、根据合同文件中变更索赔条款及有关要求,由专人负责变更索赔的申报跟踪工作,确保每个变更、每个环节都有专人负责、专人跟踪,全力争取变更索赔在过程中解决,积极配合相关部门对变更索赔资料进行审核,及时提供进一步的变更索赔资料,直到该变更索赔工作结束。注意变更索赔的时效性,早批复早计量,确保预期目标的实现。 九、变更索赔奖励原则:使项目增加利润或减少亏损的变更索赔予以奖励。(方案上报公司审批) 1、取消或减少无利润或亏损项目的变更设计,将无利润或亏损项目调整为盈利项目的变更设计。 2、通过施工方案优化将亏损与无利润项目变为盈利工程项目、盈利工程的增加工程数量、降低工程的施工成本、通过项目单价调整增加项目利润等变更索赔内容。 3、因以下原因造成损失和效益流失的,将对责任人给予处罚或处分。 (1)变更索赔资料上报不及时、资料不完整、或跟踪不到位等自身管理原因造成已发生费用未得到审批的。 (2)前期已确认并计量的变更索赔收入,在审计、审价中因管理工作不到位等自身原因而又被核减的。 4、工程变更索赔奖惩的资金提取比例不得低于变更索赔所产生利润或减少亏损额的10%,变更索赔所发生的经营活动费用直接列入项目成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