砖砌体作业指导书
砖 砌 体 作 业 指 导 书 1. 1. 适用范围适用范围 本作业指导书试用于本公司所实施的砖砌体工程。 2. 2. 作业准备作业准备 2.1 作业技术准备 2.1.1 作业前应根据施工图纸及施工组织方案, 编制砖砌体作业的专项施工 方案。 2.1.2 作业前要做好各级技术准备及技术交底工作。 施工技术人员(工长) 、 测量人员要熟悉图纸,掌握各部位标高、尺寸位置、砌筑厚度及门窗洞口位置大 小。 2.1.3 配备专职质量员进行质量控制,及时进行砌筑质量的复验。 2.1.4 认真执行砌筑样板制,即凡开始新部位砌筑时,由操作技术较好的工 人砌筑样板后,经测量人员或质检人员检查合格后作为样板,继续砌筑。施工人 员换班时,要交接砌筑部位、尺寸、砌筑方法,以确保砌筑质量。 2.3 劳动力组织 土方开挖作业前应根据工程量、施工方案和工期要求配备充足的劳动力。 2.4 机具设备配置 2.4.1 砖砌体作业时,应根据工程量、施工方案和工期要求,配置砌筑相关 工具。 2.4.2 夜间施工必须配足灯具。 2.5 施工材料准备 2.5.1 砖:砖的品种、强度等级必须符合设计要求,并应规格一致,用于清 水墙、柱表面的砖,尚应边角整齐、色泽均匀;有出厂合格证明及试验单;中小 型砌块尚应说明制造日期和强度等级。 2.5.2 水泥:品种与标号应根据砌体部位及所处环境选择,一般宜采用425 号普通硅酸盐水泥或矿渣硅酸盐水泥;应有出厂合格证明和试验报告方可使用; 不同品种的水泥不得混合使用。 2.5.3 砂:宜采用中砂,不得含有草根、细砂泥块等杂物。配制水泥砂浆或 水泥混合砂浆的强度等级等于或大于 M5 时,砂的含泥量不应超过5%。强度等级 小于 M5 时,砂的含泥量不应超过 10%。 2.5.4 水:应采用不含有害物质的洁净水。 2.5.5 掺合料 石灰膏:熟化时间不少于 7d,严禁使用脱水硬化的石灰膏。 其他掺合料:粉煤灰等掺量应经试验室试验决定。 2.5.6 其他材料:拉结钢筋、预埋件、木砖、防水剂(粉)等均应符合设计 要求。 2.6 作业条件准备 2.6.1 基础砌砖前基糟或基础垫层施工均已完成, 并办理好工程隐蔽验收手 续。 2.6.2 首层砖墙、柱,砌筑前,地基、基础工程均已完成并办理好工程隐蔽 验收手续。 2.6.3 首层砖墙、 柱砌筑前应完成室外回填土及室内地面垫层,安装好所有 沟、井盖板,并按设计要求及标高完成水泥砂浆防潮层。 2.6.4 砖砌烟囱砌筑前基础工程已完成,并办理好工程隐蔽验收手续。 2.6.5 砖烟囱砌筑前应完成基础外围四周的回填土施工。 2.6.6 砌体砌筑前应做好砂浆配合比技术交底及配料的计量准备; 2.6.7 普通砖、空心砖、灰砂砖、粉煤灰砖等在砌筑前一天应浇水湿润,湿 润后普通砖、空心砖含水率宜为 10%~15%;灰砂砖、粉煤灰砖含水率宜为 5%~ 8%。不宜采用即时浇水淋砖,即时使用。各种砌体,严禁干砖砌筑。中小型砌块 砌筑前一天,应将预砌中小型砌块墙与原结构相接处浇水湿润,确保砌体粘结。 2.6.8 砌体施工应弹好建筑物的主要轴线及砌体的砌筑控制边线, 经有关技 术部门进行技术复线,检查合格,方可施工;基础砌砖应弹出基础轴线和边线、 水平标高。 2.6.9 首层砖墙、柱砌筑应弹出墙、柱边线、轴线、门窗洞口平面位置线; 砖烟囱砌筑应根据烟囱的底部尺寸,以烟囱中心为圆心,在基础顶面划出简身外 圆及内衬内圆和烟囱的中心线。 2.6.10 楼层砖墙、柱砌筑前,外脚手架已按施工要求搭设完成,并经检查 验收符合安全及使用要求。 3 3.施工工艺流程与主要操作工艺.施工工艺流程与主要操作工艺 3.13.1 施工程序施工程序 弹线→找平→立皮数杆→排砖→盘角→挂线→砌筑及放预埋件→勾缝。 3.23.2 主要操作工艺主要操作工艺 3.2.1 拌制砂浆 (1)根据试验室提供的砂浆配合比进行配料称量,水泥配料精确度控制在 ±2%以内;砂、石灰膏和细磨生石灰粉等配料精确度控制在±5%以内。 (2)砂浆应采用机械拌合,投料顺序应先投砂、水泥、掺合料后加水。拌 和时间自投料完毕算起,不得少于 1.5min。 (3)砂浆应随拌随用,水泥砂浆和水泥混合砂浆必须分别在拌成后 3h 和 4h 内使用完毕。 (4)水泥的选用 砌筑砂浆水泥使用时应注意水泥的品种性能及适用范围, 宜选用普通硅酸盐 水泥,不宜选用刚强度等级太高的水泥,水泥砂浆不宜选用水泥强度等级大于 32.5 级的水泥,混合砂浆选用水泥强度不宜大于 42.5 级的水泥,对不同厂家、 品种、强度等级的水泥应分别存放,不得混合堆放、使用。 水泥进入施工现场应有出厂质量合格证, 且品种和强度等级应有符合设计要 求。 对进场的水泥质量应按有关规定进行复检, 复检达不到质量标注的不得使用, 严禁使用安定性不合格的水泥。 (5)石灰 石灰宜用块灰(生石灰) ,灰末的含量不得超过总量的 30%。运到现场的石 灰,宜随到随淋。淋灰应通过孔径不大于 3mm*3mmd 筛网过滤,沉入石灰池中充 分熟化,熟化时间不得少于 7 天。 沉淀池贮存的石灰膏,应防止干燥和污染,严禁使用脱水、硬化的石灰膏。 3.2.2 组砌方法 (1)砖墙厚度在一砖或一砖以上,可采用一顺一丁、梅花丁或三顺一丁的 砌法。砖墙厚度 3/4 砖时,采用两平一侧的砌法。砖墙厚度 1/2 砖或 1/4 砖时, 采用全顺砌法。弧形砖墙可采用全丁的砌法。 (2)砖墙(砖砌体)砌筑应上下错缝,内外搭砌,灰缝平直,砂浆饱满, 水平灰缝厚度和竖向灰缝宽度一般为 10mm,但不应小于8mm,也不应大于12mm。 (3)砖墙的转角处和交接处应同时砌筑,对不能同时砌筑而又必须留置的 临时间断处应砌成斜槎,实心砖墙的斜槎长度不应小于高度的 2/3。 如临时间断处留斜槎确有困难时,除转角处外,也可留直槎,但必须做成阳 槎,并加设拉结筋,拉结筋的数量按每 12cm 墙厚放置一条直径 6mm 的钢筋,间 距沿墙高不得超过 50cm,埋入长度从墙的留槎处算起,每边均不应小于 50cm, 末端应有 90°弯钩。 注:抗震设防地区建筑物的临时间断处不得留直槎。 (4)隔墙和填充墙的顶面与上部结构接触处宜用侧砖或立砖斜砌挤紧。 (5)每层承重墙的最上一皮砖,应用丁砌层砌筑。 (6)梁及梁垫的下面,砖砌体的阶台水平面上以及砖砌体的挑出层(挑檐, 腰线等) ,应用丁砌层砌筑。 (7)砌体施工:应设置皮数杆,并根据设计要求,砖块规格和灰缝厚度在 皮数杆上标明皮数及竖向构造的变化部位。 (8)根据皮数杆最下面一层砖的标高,可用拉线或水准仪进行抄平检查, 如砌筑第一皮砖的水平灰缝厚度超过 20mm 时,应先用细石混凝土找平,严禁在 砌筑砂浆中掺填砖碎或用砂浆找平,更不允许采用两侧砌砖、中间填心找平的方 法。 3.2.3 基础砌砖 (1)排砖撂底 砌体大放脚的撂底尺寸及收退方法, 必须符合设计图纸规定; 如是一皮一收, 里外均应砌丁砖;如是两皮一收,第一皮砌顺砖,第二皮砌丁砖。 砌体大放脚的转角处,应按常规放 3/4 砖,其数量为一砖厚墙放两块,一砖 半厚墙放三块,按此类推。 (2)砌筑 基础墙砌筑前,基层表面应清扫干净,洒水湿润。砌筑时如遇基础标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