火电机组整套启动前安全技术交底卡含各专业
整整 套套 启启 动动 安安 全全 技技 术术 交交 底底 卡卡 (( 项项 目目 部部 )) 单位:填写日期:年月日 时间 工程编号 施工地点 施工负责人 地点 工程名称 施工作业指导书编号 主持人交底人 参加 交底 人员 (签名) 一般规定:一般规定: 工作场所应符合下列规定:工作场所应符合下列规定: 1 调整试验及试运行区域应设警戒区,悬挂警示标识。 2 试运系统、设备应与正在施工、运行的系统、设备可靠隔离。 3 试运行区域的通道应保持畅通。 4 试运现场的井、坑、孔、洞、沟道、楼梯、平台等临边安全防护设施应安全可 靠,工作中确需拆除盖板或围栏时,应装设牢固的临时遮栏,并设有明显警示标 识。施工结束后,必须立即恢复原状。 5 高出地面或操作平台 1.5m 以上,且经常操作的阀门,应装有便于操作、牢固 可靠的梯子或平台。 6 调整试验及试运行区域应按消防法规配备充足的消防器材和设施并定期检查和 试验,保持完好状态。严禁将消防设施移作他用。 7 试运前应划定易燃易爆等危险区域,设置警示标识,设专人值班管理。 8 进入易燃易爆等危险区域不得携带无线通信设备,穿易产生静电的服装、穿带 铁钉的鞋,不得使用铁制工具,严禁将火种带入危险区域。 9 严禁在工作场所存储易燃易爆物品。试运期间所需小量的润滑油和日常使用的 油壶、油枪,应存放在指定储藏室内。 10 试运系统的保温工作应全部结束。 11 试运期间必要场所应配备急救箱,并指定专人对医用器械、药品、医用材料经 常检查、补充或更换。 12 调整试验及试运行的安全技术措施应完备, 专业工器具和劳动防护用品应配备 齐全。 13 主控室、配电室、危险区域应设专人值班,未经授权的人员不得进入。 14 试运行前应确认各密闭容器、设备、系统内部清洁无杂物,人员已全部撤出, 封闭合格。 工作人员与个人防护应符合下列规定:工作人员与个人防护应符合下列规定: 1 试运相关人员应经安全教育培训,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 2 参加调试人员应取得试运相关专业的资格证书。 3 参加试运的人员应具备必要的安全救护知识,掌握紧急救护方法。 4 使用易燃、易爆及有毒物品的人员,应熟悉有关规程及应急处理常识。 5 使用化学药剂的人员应熟悉相关安全注意事项并做好防护措施。 6 在有毒、有害和腐蚀性系统附近工作时,应有防止人员受伤和中毒的遮挡或隔 离措施。 7 调整试运人员应穿着合格的工作服,并应系好衣扣和领口。 试运及设备维护应符合下列规定:试运及设备维护应符合下列规定: 1 进入试运区域进行设备安装、检修、消缺均应办理工作票,工作结束后应及时 销票。严禁擅自操作试运范围内的设备及系统。 2 设备的转动部分应装设防护罩或其他防护装置(如栅栏) ,露出的轴端必须设有 护盖。 3 转动设备试运过程中或未切断电源时,严禁取下设备的防护设施。 4 严禁对运行设备的旋转、移动部分进行清扫、擦拭或润滑。擦拭设备的固定部 分时,不得将抺布缠在手上。 5 严禁在栏杆、防护罩或运行设备的轴承上坐、立或行走。 6 检修、消缺作业时应有防烫伤措施,严禁在设备安全附件、高温高压介质排放 口、高温高压阀门法兰附近长时间停留。 7 设备运行异常或可能危及人身安全时,应立即停止设备运行,及时汇报,并做 好隔离措施。 8 在运行的压力管道上进行检修、消缺作业时,应有可靠的安全专项措施。 9 氢气管道、阀门、设备发生冻结时,应用蒸汽或热水解冻,严禁火烤。 10 进行停运后的承压部件检查、消缺时: 1) 作业前应先将蒸汽、给水、排污、疏水、加药等母管与运行系统有效隔离, 电动阀门的电源应切断,手动阀门挂“禁止操作”警示牌。 2) 管道上的排空门应打开,管道内的积水应放净,压力表指示为零。 3) 经检查、确认隔离条件符合要求后方可作业。 11 转动机械试运行及维护时: 1) 启动时,除运行操作人员外,其他人员应远离,并站在转动机械的轴向位置。 2) 开始检修工作前,应确认已采取防止转动的措施。 3) 检修完毕后,防护装置未恢复前严禁启动。 技术措施及试运应符合下列规定:技术措施及试运应符合下列规定: 1 调整试验及试运行前,调试方案应经审批。调试方案中应有可靠的安全技术措 施。 2 调整试验及试运行前应对参加试运人员进行安全技术交底,交底人和被交底人 应签字。 3 试运前应对单机、分系统和整套启动试运条件进行检查确认。 4 保护逻辑和定值应经审批后执行。设备运行时,保护、联锁装置应全部投入。 退出时,应严格执行审批制度。 5 整套试运前,应确认消防系统已正式投运,备用和保安电源运行正常,防火工 程施工完毕、无尾工。 6 进入整套试运阶段,电梯经检定合格,正常投入使用。 7 机组带负荷试运前,应对发电机、变压器电气保护的交流回路进行检查,严禁 电流回路开路、电压回路短路。 8 对介质为易燃易爆、有毒的设备、管道、系统进行不活泼气体置换时,应制定 防止爆炸的专项安全技术措施。 9 调整试验及试运时应配备充足的通信器材,保持通信畅通。 10 转动设备启动前,应检查: 1) 联轴器螺栓安装齐全、紧固。 2) 转动部位的防护设施齐全,安装牢固。 3) 地脚螺栓及机体各部位连接螺栓应齐全、紧固。 11 试运过程中,发生异常或危及人身、设备安全情况时应立即停止试运。 技术负责人:安全员:填写人: 整整 套套 启启 动动 安安 全全 技技 术术 交交 底底 卡卡 (( 汽汽 机机 )) 单位:填写日期:年月日 时间 工程编号 施工地点 施工负责人 地点 工程名称 施工作业指导书编号 主持人交底人 参加 交底 人员 (签名) 通用规定:通用规定: 1 汽轮机各疏水出口处应有必要的保护遮盖装置。 2 油系统注油或氢系统投氢后,应划定危险区并挂“严禁烟火”的警示牌。 3 燃机电厂燃气区域应设置栅栏或隔断,栅栏门关闭上锁,并悬挂“未经许可, 不得进入” 、 “禁止烟火”等明显的警示牌和相应的燃气区域安全管理制度,入口 处应装设静电释放器。 4 燃气区内应配备足够的消防器材,并按时检查和试验。严禁将燃气系统的消防 设施、安全标志移做他用。 5 燃气区域应制定出入制度,进出燃气区域应登记,不得携带非防爆型工器具、 火种及无线通信设备,并去除人体静电,严禁穿带有铁钉的鞋子和容易产生静电 火花的服装。 6 应有燃气泄漏、火灾与爆炸、人员窒息等专项应急预案,并定期组织预案演练、 评价。 汽轮发电机组试运应符合下列规定:汽轮发电机组试运应符合下列规定: 1 机组启动前应严格按汽轮机运行规程要求,检查汽轮机各项启动条件,确认主 机各重要参数显示正确。 2 机组启动、运行、停机过程中应严格控制轴封蒸汽温度。机组停机后,凝汽器 (排汽装置)真空到零,方可停止轴封供汽。 3 机组启动前转子连续盘车时间及转子晃动值应符合制造厂相关要求。 4 转子惰走停止后应立即投入盘车。当发生严重动静摩擦不能投入连续盘车时, 应做好转子停止盘车时的位置标记和时间记录,关闭汽缸所有疏水,控制上、下 缸温差,监视转子弯曲度,定期手动盘车 180°,确认摩擦消除后可投入连续盘 车。严禁强行盘车。 5 汽轮机辅助油泵及其启动装置应进行定期试验。机组启动前应进行辅助油泵全 容量启动、联锁试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