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建设工程监理与相关服务合同最新版本
工程编号 : 协议编号 : 深圳市工程监理与相关服务协议 (示范文本) 工程名称 : 工程地点 : 委 托 人 : 监 理 人 : 2023年2月试行版 目 录 第一部分 协 议 书2 一、工程概况2 二、词语含义2 三、组成本协议的文献2 四、工程监理服务范围2 五、工程监理服务期限2 六、工程监理服务酬金3 七、双方承诺3 八、其他3 第二部分 通 用 条 件4 一、定义与解释4 二、监理人的义务5 三、委托人的义务7 四、违约责任8 五、监理服务酬金的计取与支付9 六、监理协议生效、变更与终止10 七、争议解决11 八、其他11 第三部分 专 用 条 件11 一、定义与解释11 二、监理人义务11 三、委托人义务11 四、违约责任11 五、监理服务酬金的计取与支付11 六、监理协议生效、变更与终止11 七、争议解决11 八、其他11 九、补充条款11 附录A 相关服务的范围和内容11 A-1 勘察阶段:11 A-2 设计阶段:11 A-3 设备采购监造:11 A-4 其他(专业技术征询、外部协调工作等):11 附录B 委托人提供的人员、房屋、资料、设备、设施11 B-1 委托人提供的人员11 B-2 委托人提供的房屋11 B-3 委托人提供的资料11 B-4 委托人提供的设备、设施11 第一部分 协 议 书 委托人(全称): 监理人(全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协议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深圳经济特区建设工程监理条例》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信的原则,双方就下述工程委托监理与相关服务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协议。 一、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 2.工程地点: 3.工程规模: 4.工程类别: 工程等级: 5.投资性质: 6.工程概算投资额: 招标部分工程概算投资额: 7.其它: 二、词语含义 协议书中相关词语的含义与通用条件中的定义与解释相同。 三、组成本协议的文献 1.协议书; 2.中标告知书(合用于招标工程)或委托书(合用于非招标工程); 3.投标文献(合用于招标工程)或监理与相关服务建议书(合用于非招标工程); 4.专用条件; 5.通用条件; 6.附录:附录A《相关服务的范围和内容》 附录B《委托人提供的人员、房屋、资料、设备、设施》 7.本协议签订后,双方依法签订的补充协议也是本协议文献的组成部分。 四、工程监理服务范围 1.房屋建筑工程: 2.市政公用工程: 3.其他工程: 五、工程监理服务期限 1.施工阶段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共 日历天; 2.保修阶段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共 日历天; 3.设备采购建造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共 日历天; 4.勘察阶段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共 日历天; 5.设计阶段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共 日历天; 6.其他服务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共 日历天。 六、工程监理服务酬金 按照第三部分《专用条件》第20条《酬金计取》的计取,本工程各阶段监理服务酬金合计总金额为(大写): (¥ )。其中: 1.施工阶段监理酬金为 万元; 2.保修阶段服务酬金为 万元; 3.设备采购监造服务酬金为 万元; 4.勘察阶段服务酬金为 万元; 5.设计阶段服务酬金为 万元; 6.其他服务服务酬金为 万元。 七、双方承诺 1.监理人向委托人承诺,按照本协议约定提供监理与相关服务。 2.委托人向监理人承诺,按照本协议约定提供相应的人员、房屋、资料、设备、设施,并按本协议约定支付工程监理与相关服务酬金。 八、其他 本协议正本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副本 份,双方各执 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委托人: (盖章) 监理人: (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