砖砌体作业指导书
砖 砌 体 作 业 指 导 书 1. 1. 适用范围适用范围 本作业指导书试用于本公司所实施的砖砌体工程。 2. 2. 作业准备作业准备 2.1 作业技术准备 2.1.1 作业前应根据施工图纸及施工组织方案, 编制砖砌体作业的专项施工 方案。 2.1.2 作业前要做好各级技术准备及技术交底工作。 施工技术人员(工长) 、 测量人员要熟悉图纸,掌握各部位标高、尺寸位置、砌筑厚度及门窗洞口位置大 小。 2.1.3 配备专职质量员进行质量控制,及时进行砌筑质量的复验。 2.1.4 认真执行砌筑样板制,即凡开始新部位砌筑时,由操作技术较好的工 人砌筑样板后,经测量人员或质检人员检查合格后作为样板,继续砌筑。施工人 员换班时,要交接砌筑部位、尺寸、砌筑方法,以确保砌筑质量。 2.3 劳动力组织 土方开挖作业前应根据工程量、施工方案和工期要求配备充足的劳动力。 2.4 机具设备配置 2.4.1 砖砌体作业时,应根据工程量、施工方案和工期要求,配置砌筑相关 工具。 2.4.2 夜间施工必须配足灯具。 2.5 施工材料准备 2.5.1 砖砖的品种、强度等级必须符合设计要求,并应规格一致,用于清 水墙、柱表面的砖,尚应边角整齐、色泽均匀;有出厂合格证明及试验单;中小 型砌块尚应说明制造日期和强度等级。 2.5.2 水泥品种与标号应根据砌体部位及所处环境选择,一般宜采用425 号普通硅酸盐水泥或矿渣硅酸盐水泥;应有出厂合格证明和试验报告方可使用; 不同品种的水泥不得混合使用。 2.5.3 砂宜采用中砂,不得含有草根、细砂泥块等杂物。配制水泥砂浆或 水泥混合砂浆的强度等级等于或大于 M5 时,砂的含泥量不应超过5。强度等级 小于 M5 时,砂的含泥量不应超过 10。 2.5.4 水应采用不含有害物质的洁净水。 2.5.5 掺合料 石灰膏熟化时间不少于 7d,严禁使用脱水硬化的石灰膏。 其他掺合料粉煤灰等掺量应经试验室试验决定。 2.5.6 其他材料拉结钢筋、预埋件、木砖、防水剂(粉)等均应符合设计 要求。 2.6 作业条件准备 2.6.1 基础砌砖前基糟或基础垫层施工均已完成, 并办理好工程隐蔽验收手 续。 2.6.2 首层砖墙、柱,砌筑前,地基、基础工程均已完成并办理好工程隐蔽 验收手续。 2.6.3 首层砖墙、 柱砌筑前应完成室外回填土及室内地面垫层,安装好所有 沟、井盖板,并按设计要求及标高完成水泥砂浆防潮层。 2.6.4 砖砌烟囱砌筑前基础工程已完成,并办理好工程隐蔽验收手续。 2.6.5 砖烟囱砌筑前应完成基础外围四周的回填土施工。 2.6.6 砌体砌筑前应做好砂浆配合比技术交底及配料的计量准备; 2.6.7 普通砖、空心砖、灰砂砖、粉煤灰砖等在砌筑前一天应浇水湿润,湿 润后普通砖、空心砖含水率宜为 10~15;灰砂砖、粉煤灰砖含水率宜为 5~ 8。不宜采用即时浇水淋砖,即时使用。各种砌体,严禁干砖砌筑。中小型砌块 砌筑前一天,应将预砌中小型砌块墙与原结构相接处浇水湿润,确保砌体粘结。 2.6.8 砌体施工应弹好建筑物的主要轴线及砌体的砌筑控制边线, 经有关技 术部门进行技术复线,检查合格,方可施工;基础砌砖应弹出基础轴线和边线、 水平标高。 2.6.9 首层砖墙、柱砌筑应弹出墙、柱边线、轴线、门窗洞口平面位置线; 砖烟囱砌筑应根据烟囱的底部尺寸,以烟囱中心为圆心,在基础顶面划出简身外 圆及内衬内圆和烟囱的中心线。 2.6.10 楼层砖墙、柱砌筑前,外脚手架已按施工要求搭设完成,并经检查 验收符合安全及使用要求。 3 3.施工工艺流程与主要操作工艺.施工工艺流程与主要操作工艺 3.13.1 施工程序施工程序 弹线→找平→立皮数杆→排砖→盘角→挂线→砌筑及放预埋件→勾缝。 3.23.2 主要操作工艺主要操作工艺 3.2.1 拌制砂浆 (1)根据试验室提供的砂浆配合比进行配料称量,水泥配料精确度控制在 2以内;砂、石灰膏和细磨生石灰粉等配料精确度控制在5以内。 (2)砂浆应采用机械拌合,投料顺序应先投砂、水泥、掺合料后加水。拌 和时间自投料完毕算起,不得少于 1.5min。 (3)砂浆应随拌随用,水泥砂浆和水泥混合砂浆必须分别在拌成后 3h 和 4h 内使用完毕。 (4)水泥的选用 砌筑砂浆水泥使用时应注意水泥的品种性能及适用范围, 宜选用普通硅酸盐 水泥,不宜选用刚强度等级太高的水泥,水泥砂浆不宜选用水泥强度等级大于 32.5 级的水泥,混合砂浆选用水泥强度不宜大于 42.5 级的水泥,对不同厂家、 品种、强度等级的水泥应分别存放,不得混合堆放、使用。 水泥进入施工现场应有出厂质量合格证, 且品种和强度等级应有符合设计要 求。 对进场的水泥质量应按有关规定进行复检, 复检达不到质量标注的不得使用, 严禁使用安定性不合格的水泥。 (5)石灰 石灰宜用块灰(生石灰) ,灰末的含量不得超过总量的 30。运到现场的石 灰,宜随到随淋。淋灰应通过孔径不大于 3mm*3mmd 筛网过滤,沉入石灰池中充 分熟化,熟化时间不得少于 7 天。 沉淀池贮存的石灰膏,应防止干燥和污染,严禁使用脱水、硬化的石灰膏。 3.2.2 组砌方法 (1)砖墙厚度在一砖或一砖以上,可采用一顺一丁、梅花丁或三顺一丁的 砌法。砖墙厚度 3/4 砖时,采用两平一侧的砌法。砖墙厚度 1/2 砖或 1/4 砖时, 采用全顺砌法。弧形砖墙可采用全丁的砌法。 (2)砖墙(砖砌体)砌筑应上下错缝,内外搭砌,灰缝平直,砂浆饱满, 水平灰缝厚度和竖向灰缝宽度一般为 10mm,但不应小于8mm,也不应大于12mm。 (3)砖墙的转角处和交接处应同时砌筑,对不能同时砌筑而又必须留置的 临时间断处应砌成斜槎,实心砖墙的斜槎长度不应小于高度的 2/3。 如临时间断处留斜槎确有困难时,除转角处外,也可留直槎,但必须做成阳 槎,并加设拉结筋,拉结筋的数量按每 12cm 墙厚放置一条直径 6mm 的钢筋,间 距沿墙高不得超过 50cm,埋入长度从墙的留槎处算起,每边均不应小于 50cm, 末端应有 90弯钩。 注抗震设防地区建筑物的临时间断处不得留直槎。 (4)隔墙和填充墙的顶面与上部结构接触处宜用侧砖或立砖斜砌挤紧。 (5)每层承重墙的最上一皮砖,应用丁砌层砌筑。 (6)梁及梁垫的下面,砖砌体的阶台水平面上以及砖砌体的挑出层(挑檐, 腰线等) ,应用丁砌层砌筑。 (7)砌体施工应设置皮数杆,并根据设计要求,砖块规格和灰缝厚度在 皮数杆上标明皮数及竖向构造的变化部位。 (8)根据皮数杆最下面一层砖的标高,可用拉线或水准仪进行抄平检查, 如砌筑第一皮砖的水平灰缝厚度超过 20mm 时,应先用细石混凝土找平,严禁在 砌筑砂浆中掺填砖碎或用砂浆找平,更不允许采用两侧砌砖、中间填心找平的方 法。 3.2.3 基础砌砖 (1)排砖撂底 砌体大放脚的撂底尺寸及收退方法, 必须符合设计图纸规定; 如是一皮一收, 里外均应砌丁砖;如是两皮一收,第一皮砌顺砖,第二皮砌丁砖。 砌体大放脚的转角处,应按常规放 3/4 砖,其数量为一砖厚墙放两块,一砖 半厚墙放三块,按此类推。 (2)砌筑 基础墙砌筑前,基层表面应清扫干净,洒水湿润。砌筑时如遇基础标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