火电建设工程监理旁站项目
火电建设工程监理旁站项目 第一章 总则总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工程建设质量过程控制,规范监理旁站项 目和监理旁站工作,进一步发挥监理单位的作用,特制定本管 理要求。 第二条 名词术语: (一) 旁站:指监理人员工程施工过程中,对关键部位、 关键工序的施工质量实施全过程现场跟班的监督活动。 (二) “DV(Digital Video)”:指数字视频。 (三) 监理图像资料: 指监理过程采集的录像或照片资料。 第三条 引用标准: (一)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 第四十六号。 (二) 《筑工程质量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 第 279 号。 (三) 《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 务院令第 393 号。 (四) 《建设工程监理规范》 (GB50319-2013) 。 (五) 《电力建设工程监理规范》 (DL/T5434-2009) 。 (六) 国家的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的规定。 第四条 本规定适用于公司所属全资和控股的新建、扩建、 1 改建火力发电基本建设工程。 第二章 管理要求管理要求 第五条 监理旁站点的设置按本规定中 《监理旁站项目清单》 (附件 1)执行,项目单位根据本规定结合具体实际情况确定适 合于本项目的监理旁站项目,在监理、施工调试单位招标书中 明确本工程的监理旁站项目和实施 DV 旁站的要求。 第六条 项目单位应根据本规定,督促监理人员到位、定期 检查监理记录、录像或照片和旁站监理工作质量。 第七条 监理单位应根据监理规划编制旁站监理工作方案, 明确旁站监理人员及职责、工作内容和程序、工程部位或工 序,同时将工作方案送项目单位及通知施工调试单位。 第八条 旁站监理工作的主要内容: (一) 是否按照技术标准、 规范、 规程和批准的设计文件、 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是否违反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 (二) 检查工程方格网的测量定位。 (三) 是否使用合格的材料、构配件和设备。 (四) 施工单位有关现场管理人员、质检人员是否在岗。 (五) 施工操作人员的技术水平、操作条件是否满足施工 工艺要求,特殊操作人员是否持证上岗,以及施工机械、检测器 具、技术质量文件等准备情况是否满足工程质量需要。 (六) 施工环境是否对工程质量产生不利影响。检查施工 过程是否存在质量和安全隐患。 2 (七) 施工过程是否存在质量和安全隐患。对施工过程中 出现的较大质量问题或质量隐患, 旁站监理人员应采用照相等手 段予以记录。 (八) 认真做好旁站监理记录和监理日志,及时向项目监 理机构提交完整、 准确的旁站监理资料,旁站监理人员和施工质 检人员应在旁站记录上签字,未经签字, 不得进行下一道工序施 工。 第九条 监理旁站的工作程序: (一) 监理部在工程开工前编制《旁站监理方案》并送交 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备案。 (二) 工程建设过程中施工单位根据《旁站监理方案》, 在需要旁站监理的关键部位、关键工序进行施工前 24 小时,通 知监理部进行旁站。 (三) 监理部在接到施工单位通知后由主管该项目的监理 工程师安排旁站监理人员按照旁站监理方案及时进行施工全过 程的旁站监理。 旁站监理人员在施工现场跟班监督,及时发现和 处理旁站监理过程中出现的质量问题, 如实准确地做好旁站监理 记录,并对旁站点关键作业过程时进行过程 DV 和拍照。 (四) 旁站结束后旁站监理人员和施工单位现场质检人员 在旁站监理记录上签字,未签字的不得进行下一道工序施工。 (五) 旁站监理人员实施旁站监理时,发现施工单位有违 反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行为的,应责令施工单位立即整改;发现 其施工活动已经或者可能危机工程质量的, 应当及时向监理工程 师或总监理工程师报告, 由总监理工程师下达局部暂停施工指令 3 或者采取其他应急措施。 (六) 按规定应进行旁站监理的关键部位、 关键工序施工, 凡没有实施旁站监理或者没有旁站监理记录的, 监理工程师或者 总监理工程师不得在相应文件上签字。 第十条 监理旁站 DV 及拍照要求: (一) 施工作业类的监理旁站项目应通过 DV 拍摄的方式 对作业过程进行记录; 调试、 试验类的监理旁站可采用拍照的方 式进行记录。 (二) 旁站 DV 拍摄:旁站 DV 拍摄一般不用全过程进行拍 摄, 但应选取重要环节进行拍摄。每个旁站项目在旁站开始时可 先录一下总体情况;进入旁站关键作业程序后拍摄关键作业环 节;在旁站工作结束时录一下作业完成后的情况。 (三) 录像可采取远近景结合,能反映出旁站总体情况, 对局部关键作业时采用近景突出反映。图像资料要能够清晰,并 能反映出影响安全、 质量的关键作业过程和施工、质检人员到位 情况。 (四) 照片的像素应不低于 500 万像素。 (五) DV 画面和照片中要有时间及日期显示。 第十一条 旁站记录的要求:旁站记录是监理工程师或总监 理工程师依法行使有关签字权的重要依据,是对工程质量的签 认资料。旁站记录必须做到: (一) 记录内容要真实、准确、及时。 (二) 由多人共同旁站的关键部位或关键工序,应按照施 工及旁站过程形成连续完整的记录。例如:大体积混凝土浇筑、 4 主厂房回填、地埋管道防腐隐蔽工程等。 (三) 记录表内容填写要完整,未经旁站人员和施工单位 质检人员签字不得进入下道工序施工。 (四) 记录表内施工过程情况是指所旁站的关键部位和关 键工序施工情况。例如:人员上岗情况、材料使用情况、施工工 艺和操作情况、执行施工方案和强制性标准情况等。 (五) 监理情况主要记录旁站人员、时间、 旁站监理内容、 对施工质量检查情况、评述意见等。将发现的问题做好记录,并 提出处理意见。 (六) 旁站记录要分专业按单位工程做好台帐。 第十二条 工程竣工验收后,旁站监理记录、监理图像资料 应及时整理并与竣工资料一并移交项目单位归档。 第十三条 项目单位应经常现场检查监理旁站过程,检查监 理旁站到位情况和 DV 旁站执行程序是否规范。旁站点旁站监理 未按要求到位旁站的、没有提供过程录像资料的或图像资料中 施工单位质检人员未到位应按规定对相关人员进行考核。 第十四条 项目单位根据现场实际情况合理安排时间在质量 例会上对监理旁站过程以及DV记录资料进行评价,提高DV旁站 质量。 第十五条 监理旁站过程中发现未按技术要求施工的或发现 重大施工调试质量问题的,项目单位可按照公司相关制度对旁 站监理予以奖励。 5 第三章 附则附则 第十六条 本规定由神华国能集团公司工程管理部负责解 释。 第十七条 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附件:1.监理旁站项目清单(供参考) 2.旁站监理记录表(供参考) 6 附件1 监理旁站项目清单监理旁站项目清单 1.1.土建专业土建专业 1.1 主厂房地下结构 1.1.1定位及高程控制 1.1.2基础放线定位 1.1.3桩基、基础混凝土浇筑 1.2 主厂房上部结构 1.2.1梁、柱混凝土浇筑 1.2.2主体结构后浇带的混凝土浇筑 1.2.3钢屋架、抗风钢桁架就位 1.2.4行车梁安装 1.2.5钢煤斗吊装 1.3 主厂房屋面防水层施工 1.4 汽轮发电机基础 1.4.1定位及高程 1.4.2预留孔、预埋螺栓、浇灌混凝土 1.4.3二次浇灌 1.5 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