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械设备内部租赁管理办法.doc
机械设备内部租赁管 理办法总则 第一条 为了适应项目施工的需要,提高设备资产 和运营水平,根据总公司要求成立了劳务 公司机械租赁站,将原各分公司和各项目 部保管使用的设备集中到机械租赁站统一 管理,实行租赁。 第二条 机械租赁站应立足全公司,面向市场,本 着优质、薄利、守约的原则,优先服务公 司内部单位,而后服务社会市场。 第三条 总公司所属各分公司施工所需的机械设备 在优质、优价和优良服务的前提下,应优 先向机械租赁站租用。在公司内无法租用 调剂、确实需要租用社会上的机械设备时, 分公司应将拟租用的机械设备的合同文本报总公司工程技术部,待批准后方可进行。第二章 机械设备租赁的工作程序 第四条 分公司各个项目部根据施工需要,由本项 目工程部门提前十五天将所需机械设备的 名称、型号、规格、数量、租用时间及施 工地点上报劳务公司机械租赁站,劳务公 司机械租赁站应及时安排在两天内给予明 确答复。 第五条 机械租赁站在能够满足项目所需租用的设 备时,与租用设备的项目签订租赁合同, 明确租用双方的责任、权利、义务。合同 期满如项目仍需要继续使用,分公司提前 五天通知机械租赁站,双方签订续租合同。 第六条 内部租赁双方必须签订公司统一制定的设 备租赁合同(见附表) ,机械租赁站应及时将合同报送公司工程技术部、财务部各一 份。 第三章 租赁设备的管理第七条租赁设备在进场和退场时,机械租赁站、 使用项目双方应对设备状况进行全面的验 收鉴定,并填写验收记录,双方签字确定。 机械设备出租时,设备应保持良好的状况; 机械设备退租前,使用项目要提前十五天 通知机械租赁站,使用项目应对所租的机 械设备进行一次全面的保养和维修,达到 公司规定的验收标准。如果使用设备的项 目未对租用机械进行保养、设备达不到验 收标准时,由使用项目进行赔偿后,方可 办理交接手续。如果使用设备的项目未经 双方鉴定确认、擅自将设备退租的,将按 未退租办理。租赁双方如有争议,可报公 司工程技术部进行协调解决。第八条机械设备的租赁采取带操作司机和不带操 作司机两种方式进行租赁:1.大型主要施工机械设备必须严格执行定人 定机制度,大型主要施工机械设备的随机 操作人员由总公司人力资源部下令到机械 租赁站、隶属机械租赁站管理。大型主要 施工机械在出租时必须带随机操作人员, 由机械租赁站负责配备项目所需要的随机 操作人员,机械租赁站将随机操作人员报 总公司人力资源部,由总公司人力资源部 给相关项目下达驻勤令。租赁站派出的司 机应是技术熟练、责任心强的人。机械租 赁站派出的司机工资及福利待遇由租用设 备的项目负责,比照项目相应标准发放。大型主要施工机械设备主要有:挖掘机 (各型) 、推土机、装载机(2M3及以上) 、 发电机(120KW 及以上) 、砼输送泵(各型) 、砼搅拌输送车(各型) 、空压机(电动 20M3/min 或 9M3/min 及以上) 、汽车起重 机(12T 及以上) 、自卸汽车(15T 及以上) 、 基础钻机(各型) 、龙门吊(各型)等 。公 司鼓励职工个人投资大中型施工机械,挂 靠在劳务公司机械租赁站统一管理安排, 公司可以推荐挂靠机械的职工在公司的工程项目中承揽施工任务。机械租赁站的随 机操作人员要对所操作设备的保管、维修 和保养负责,并要及时填写运转记录。要 服从项目的正确指挥,主动配合项目完成 生产任务,对不服从正确指挥、不精心保 养机械和不负责任的司机,项目可退回司 机,由租赁站负责处理。租赁站派出的司 机对项目的违章指挥,有权进行抵制,并 向机械租赁站及时反映,确保安全生产。 机械租赁站的随机操作人员要经常与项目 的机械技术人员沟通,如实反映设备的技 术状况,防止机械带病运转,到保养周期 时,主动向项目提出保养申请。2.一般小型的机械设备进行出租时,机械 租赁站不派操作人员,项目必须选派持有 同类机械操作合格证的司机上岗操作。 3.对社会进行出租时,机械租赁站一律派操 作司机。公司机械租赁站在公司内部项目 不需要时,可将闲置的机械对外出租,由 机械租赁站对外签订租赁合同,机械租赁 站在合同签订前必须报公司工程技术部和 法律顾问处审核其单价及有关条款。机械租赁站对社会出租的机械租费一律交给公 司财务部,公司财务部拨付给机械租赁站 对外出租机械的随机人员工费,另外再拨 付给机械租赁站对外出租机械租费的 20%,作为机械租赁站的机动费用。第九条项目要把租用公司租赁站的机械设备列入 本项目的管理范围,对所租用的机械设备 要科学合理使用,要有充分日常维护、保 养时间。第十条在租赁期间,租用设备的项目要做好机械 的安全停放、保养和养护工作,如发生机 械被盗、配件丢失及损坏等,项目应负责 赔偿和修理、修复并正常支付租赁费用。 租用期间,项目在未征得机械租赁站同意 时,不得将机械对外转租。第十一条大型主要施工机械设备出现较大的质量故 障,项目现场没有能力解决、需要机械租 赁站排除或维修时,一般情况下,在 600 公里范围内,机械租赁站维修人员必须在24 小时内到达维修现场,在 600 公里以上, 机械租赁站的维修人必须 48 小时内到达维 修现场。机械租赁站的人员差旅费由机械 租赁站负责,其他费用由项目承担。第十二条机械设备在出租期出了机械事故,租用项 目要及时通知机械租赁站,并上报公司工 程技术部,由三方共同进行事故分析,查 明原因,分清责任,制定防范措施。由于 随机操作人员操作不当造成的机械事故, 直接损失由机械租赁站承担,在维修期间 要核减租费,同时对随机操作人员进行必 要的经济处罚。由于租用设备的项目指挥 不当或违章使用,而随机操作人员又没有 拒绝的,其直接损失费由租赁双方各承担 一半,在修复期间不核减租费。随机操作 人员提出了反对意见,而租用设备的项目 强行违章作业造成的机械事故,直接损失 费由项目承担,在修复期间不核减租费。第十三条车辆、走行机械或其他机械设备在租用期 间发生交通或人身伤亡事故时,租赁双方应积极配合公司或地方有关部门对事故进 行处理,并按事故责任的划分确定所需要 承担的行政与经济责任。对划分给我方的 责任,由项目承担。第十四条租赁站出租机械设备的大修、三保由机械 租赁站负责,在修理期间核减租费。上述 机械设备的零修及三保以下的各级保养由 租赁设备的项目负责并承担费用。第十五条机械租赁站在项目进行机械的大修、三保 时,项目经理部要积极予以配合,设备修 理所需的货币资金由所在项目经理垫 付,再从机械设备租费中扣除同等数额的 费用。第十六条租赁设备的大修、三保,由机械租赁站按 照计划修理规范组织施修,竣工后由公司 工程技术部验收并在竣工单上签认,此单 作为公司财务部拨付费用的依据。 第四章 租赁费用的收取 第十七条出租机械所用的燃润油、防冻液、电力等 均由使用设备的项目承担,并按照机械租 赁站提出的牌号、规格以及加注容量定期 加注、补充和更换。项目不得使用不合格 的油料,违规加注引起的机械故障及后果 由租用设备的项目负责。第十八条出租机械的进场运输由机械租赁站组织实 施,退场运输由项目组织实施,所发生的 往返运输费用的现金由项目垫付,项目把 所发生的往返运输费用转到机械租赁站, 往返运输费用由公司承担。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