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乡市分级诊疗工作实施方案
新乡市分级诊疗工作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完善我市医疗服务体系,切实解决人民群众看病难、看病贵的问题,依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动分级诊疗制度的指导看法》(国办发〔2015〕70号)、《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动分级诊疗制度建设的实施看法》(豫政办〔2016〕53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2016年11月4日,新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了《新乡市分级诊疗工作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1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为指导,遵循医学科学规律,以满足人民群众基本医疗卫生服务需求为目标,以提高基层医疗卫生服务实力为重点,以常见病、多发病、慢性病分级诊疗为突破口,完善运行机制和激励机制,引导优质医疗资源下沉,逐步建立符合我市实际的分级诊疗制度,切实促进基本医疗服务公允可及。 2基本原则。 坚持医疗卫生事业的公益性质;坚持政府主导、部门协作、试点先行、稳妥推动;坚持以人为本、群众自愿;坚持因地制宜,分级诊疗制度与经济社会和医疗卫生事业发展水平相适应;坚持政策导向,推动医疗、医保、医药“三医”联动,提高医疗服务整体效能;坚持中西医并重,遵循中医发展规律,促进中西医协调发展。 3工作目标。 通过实施分级诊疗制度,逐步形成基层首诊、双向转诊、急慢分治、上下联动的分级诊疗模式,最终实现小病进社区、大病进医院、康复回基层的就医格局。2016年,封丘县开展试点,其他县(市、区)做好启动试点打算工作;2017年,在全市推动分级诊疗试点工作;2020年,基本建立健全符合我市实际的分级诊疗制度。 二、主要任务 1统筹加强城乡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建设 1.合理调控医疗资源配置。 依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全国医疗卫生服务体系规划纲要(2015—2020年)的通知》(国办发〔2015〕14号),各县(市、区)要依据我市医疗卫生服务体系规划以及卫生资源配置标准,编制并组织实施本地医疗卫生服务体系规划和医疗机构设置规划,强化区域卫生规划和医疗机构设置规划在医疗资源配置方面的引导和约束作用,构建布局合理、规模相宜、结构优化、功能完善、分级分工、运行高效的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各级政府至少建好一所公立综合医院、一所公立中医医院。依据有序发展增量、合理调整存量的原则,统筹城乡医疗服务体系建设。完善城市社区卫生服务体系,合理设置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床位,增加常见病、多发病诊疗实力,并为亚急性患者和术后复原期患者供应治疗和护理服务。大力发展儿童、精神、传染和中西医结合等资源紧缺的专科医疗机构。完善接续性医疗服务体系,大力发展康复、护理、临终关怀等慢性病长期照护机构,激励医疗资源丰富地区部分一、二级医院和国有企事业单位所属医疗机构转型为慢性病长期照护机构,为慢性病、老年病、晚期肿瘤患者等供应接续性医疗服务。基层医疗卫朝气构可以与二级以上医院、慢性病长期照护机构等协同服务,为慢性病、老年病等患者供应各类护理和家庭病床等服务。 2.明确各级医疗机构功能定位。 城市三级医院主要供应急危重症和疑难困难疾病的诊疗服务。城市三级中医医院充分利用中医药技术方法和现代科学技术,供应急危重症和疑难困难疾病的中医、中西医结合诊疗服务和中医优势病种的中医门诊诊疗服务。城市二级医院(含中医医院)主要接收三级医院转诊的急性病复原期患者、术后复原期患者及危重症稳定期患者,同时,供应常见病、多发病的诊疗服务。县级医院(含中医医院)主要供应县域内常见病、多发病的诊疗服务,以及急危重症患者抢救和疑难困难疾病向上转诊服务。基层医疗卫朝气构和康复医院、护理院等医疗机构主要担当常见病、多发病的诊疗和健康管理等服务,为诊断明确、病情稳定的慢性病患者、康复期患者、老年病患者、晚期肿瘤患者等供应中西医治疗、康复、护理服务。 3.科学调控公立医院规模。 依据经济社会发展、人口数量和卫生资源配置等状况,合理配置公立医院床位,严格限制不符合功能定位的公立医院规模扩张。“十三五”期内,原则上城市三级综合医院不得扩张单体规模,为社会资本举办医疗机构留足空间。三级医院要逐步削减常见病、多发病复诊和诊断明确、病情稳定的慢性病等一般门诊,提升急危重症的医疗救治实力,同时分流慢性病患者,缩短平均住院日,提高运行效率。进一步加强中医医院建设,加强专科和门诊综合诊疗服务实力,逐步改善住院病人结构。 2加强基层医疗服务实力建设 1.加强基层医疗卫朝气构标准化建设。 优先支持基层医疗卫朝气构改善基础设施和设备装备条件,推动基层医疗机构标准化、规范化、信息化建设;完善县级医院、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全科医学学科建设。三级医院要担当全科医生培育任务,为基层首诊、双向转诊创建条件。到2017年,基层医疗卫朝气构建设达标率≥95%。 强化乡镇卫生院基本医疗服务功能,提升急诊抢救、二级以下常规手术、正常分娩、高危孕产妇筛查、儿科等医疗服务实力。激励有条件的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开展与其功能、担当任务相适应的外科手术。提升基层医疗卫朝气构中医药服务实力,全面推动中医特色诊疗区(中医堂、馆)建设,推广中医药综合服务模式,普及中医药相宜技术,充分发挥中医药在常见病、多发病、慢性病防治和疾病康复中的作用。合理确定基层医疗卫朝气构配备运用药品(包括中药饮片和中成药)品种和数量,加强二级以上医院与基层医疗卫朝气构用药连接,满足患者需求。到2017年,基层医疗卫朝气构诊疗量占总诊疗量比例≥65%。供应中医药服务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站、村卫生室占同类机构之比分别达到100%、100%、85%、70%,基层医疗卫朝气构中医诊疗量占同类机构诊疗总量比例≥30%。 2.加强基层卫生人才培育。 全面实行《国务院关于建立全科医生制度的指导看法》(国发〔2011〕23号)和《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实施基层卫生人才工程的看法》(豫政办〔2014〕161号),加强以全科医生为重点的基层医疗卫生队伍建设,实行引进培育、在职培训和帮扶支援3种基本途径,实施医学院校毕业生特招、全科医生特设岗位、农村订单定向医学生培育、基层骨干医师培训、全科医生转岗培训、基层卫生人才在职学历提升、住院(全科)医师规范化培训等安排,为县、乡两级医疗机构培育一批下得去、用得好、留得住的优秀医疗卫生人才,建立选才、育才、留才的人才工作机制。到2020年,基层医疗卫生人员的职称层次明显提高,学历层次显著提升,人才结构进一步优化,基本医疗服务实力明显提升,达到基层卫生人才工程目标要求。开展面对基层医务人员的中医药学问和技能培训,逐步改善和优化学问结构,基层中医药人员配备达到国家标准。 多渠道培育全科医生,逐步向全科医生规范化培育过渡。加强全科医生规范化培育基地建设和管理,规范培育内容和方法,提高全科医生的基本医疗和公共卫生服务实力,发挥全科医生的居民健康“守门人”作用。建立全科医生激励机制,在绩效工资安排、岗位设置、教化培训等方面对全科医生倾斜。加强康复治疗师、护理人员等专业人员培育,满足人民群众多层次、多样化健康服务需求。凡取得全科医师培训合格证的执业助理医师应当按规定注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