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安全生产责任制
(2020)第 04 号 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生产责任制 第一节第一节 公司安全生产责任制公司安全生产责任制 安全生产责任制是企业一项最基本的安全生产制度, 是各种职业安 全健康制度的核心,它明确规定了企业领导者、管理者及各类人员对安 全生产应负的责任、权利和义务。 1 1 公司安全生产责任制管理制度公司安全生产责任制管理制度 1.11.1 目的目的 为了确保安全生产责任制满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与其他要求, 提高 公司各级管理者和各类人员履行安全生产责任制的水平, 规范各自应负 的安全生产责任,建立公司安全生产保障责任体系,制定本制度。 1.21.2 要求要求 1.2.11.2.1 建制要落实责任部门、人员及其职责建制要落实责任部门、人员及其职责 安全生产责任制的制定、沟通、培训、评审、修订与考核的管理制 度,必须将其建立目标分解并落实到公司相关部门及有关人员,以齐心 协力地达成。 1.2.21.2.2 责任制内容应明确、具体、可操作、可考量责任制内容应明确、具体、可操作、可考量 公司总经理对本公司的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负责, 并以实际行动表明 对安全生产的承诺。公司主管安全生产的副总经理对公司安全生产工作 负第一领导责任,其他副总经理对公司的安全生产工作负第二领导责 任。各级管理层及车间负责人对公司安全生产负相应的管理责任。各班 组长及各类管理人员、工人应对自己的岗位负直接责任。 1.31.3 适用范围适用范围 1.3.11.3.1 横向到边横向到边 拟定各职能部门、各车间和各班组的安全生产职责。在建立责任制 1 时,按照公司各层面部门的设置,即公司上层的职能部门设置(如生产 部、管理部、财务部等部门) 、公司中层的车间设置(如上胶车间、叠 配车间和压合车间等)和公司基层的班组设置(如门卫室等) ,分别对 其在安全生产中应承担的安全生产职责作出规定。 1.3.21.3.2 纵向到底纵向到底 拟定从上到下所有类别人员的安全生产职责,即从总经理到生产工 人、辅助人员的安全生产职责。根据各类人员所处的层级,结合公司的 实际情况,对不同层级的人员在安全生产中应承担的安全生产职责作出 规定。 1.41.4 术语和定义术语和定义 1.4.11.4.1 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生产责任制 企业主要负责人、各类人员和职能部门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度。 1.4.21.4.2 三同时三同时 安全工程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验收和投入使用; 1.4.31.4.3 五同时五同时 安全工作与生产工作同时计划、同时布置、同时检查、同时总结、同时 表彰。 1.51.5 管理规定管理规定 1.5.11.5.1 制定制定 公司主管安全生产副总经理指导、安全办召集有关人员研究讨论, 最后,汇总大家的意见并整理形成“公司安全生产责任制管理制度” 。 公司在拟定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过程中,尊重职工的民主权益,吸收 职工代表参与,并采纳他们有益的意见。 1.5.21.5.2 沟通沟通 公司应对安全生产责任制进行详细说明,确保公司和部门负责人、 各级管理人员以及生产人员对本岗位的安全生产责任制的充分理解。 公司应建立沟通机制,以便公司在安全生产责任制实施过程中发生 矛盾或问题时,及时与相关人员交流,充分听取他们的声音,采纳他们 有益的建议,以使责任制顺利贯彻、落实。 1.5.31.5.3 培训培训 公司安全生产责任制编制完成后,应组织相应层级的人员进行培 训、 学习。 各管理层级领导均应接受相关的安全生产职责与权限的培训, 并取得安全生产任职资格证书。各类管理、生产及辅助人员均应接受本 岗位的安全生产职责与权限的培训,并经考核合格上岗。 1.5.41.5.4 评审评审 2 公司安全生产责任制须经公司聘请的有关专家和公司有关管理人 员、职工代表评审合格后,并以公司文件的形式,由总经理签发施行。 公司安全生产责任制应每年进行一次评审,并提出更新建议。 1.5.51.5.5 修订修订 在实施或评审的过程中,发现安全生产责任制有不适应的地方或不 足的地方,应及时修订、完善。 1.5.61.5.6 考核考核 公司级领导因未认真履行安全生产责任制,在分管的范围内发生重 伤、死亡和重大财产损失的事故,按照《安全生产法》及《安全生产违 法行为行政处罚办法》及《公司安全生产奖惩办法》进行考核、处罚。 其他层级领导按照《公司安全生产奖惩办法》进行考核;职工按照 《公司安全生产奖惩办法》及公司有关规章制度进行考核。 公司应定期对各级安全生产责任制的执行情况进行检查、考核。 1.5.71.5.7 配套制度配套制度 层层签订安全目标责任书(公司与车间、车间与班组、班组与个人 签订安全目标责任书) 。 遵循责、权、利相统一原则,建立激励机制,授予权,对表现好的 给予奖励,晋职加薪等;建立约束机制,对失职或不尽职者实行降职、 撤职,降薪、罚款。 1.61.6 参考文件参考文件 下列文件凡是注明日期的引用文件,其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 注明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适用于本文件。 1.6.1《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主席令第 70 号 1.6.2《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主席令第 6 号 1.6.3《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主席令第69 号 1.6.4《四川省安全生产条例》2006 年 11 月 30 日四川省第十届人 大常委会第二十四次会议通过 1.6.5《四川省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责任规定》省政府令第 216 号 1.6.6《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国务院令第493 号 1.6.7《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国发 〔2010〕23 号 1.6.8《国务院关于坚持科学发展安全发展促进安全生产形势持续 稳定好转的意见》国发〔2011〕40 号 3 1.6.9《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暂行规定》国家安全生产监督 管理总局令第 16 号 1.6.10《企业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使用管理办法》财政部[2012]16 号 1.6.11《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基本规范》AQ/T9006-2010 1.6.12《冶金等工贸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基本规范评分细则》安监 总管四〔2011〕128 号。 1.6.13《四川省冶金等工贸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及评审工作实 施细则》川安监〔2011〕230 号 1.71.7 附则附则 本制度从发布之日起施行。 2 2 公司安全生产职责公司安全生产职责 2.1 严格遵守《安全生产法》等法律法规、标准规定的安全生产条 件,严格按照《安全生产法》从事生产经营活动。 2.2 建立、健全本单位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生产投入保证制度等 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各岗位、工种的操作规程。 2.3 依法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者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2.4 主要领导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必须具备一定的安全生产知识 和管理能力。 按要求参加安全培训, 取得安全监管部门核发的资格证书。 2.5 按规定组织员工开展安全教育和培训,保证从业人员具备必要 的安全生产知识,熟悉有关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掌握 本岗位的安全操作技能。采用新工艺、新技术、新材料或者使用新设备 时,要对从业人员进行专门的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使之了解、掌握其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