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县城范围内违法建设监管体制的几点建议
对改进县城范围内违法建设监管体制的 几点建议 近年来,随着我县经济社会的发展,城区范围内的违建之风愈演愈烈。特殊是“两园三区”建设实施后,违法建设形成了泛滥之势。这极大地影响了我县规划的统一实施,更阻碍了我县经济社会的发展。作为基层控违工作最干脆的参与者,始终以来我们在控违、拆违上做出了巨大努力,但现在我们的付出与控违实效越来越不成正比。在实际监管中,我们愈发觉得现行的监管体制有待改进。为扭转当前不利局面,增加控违实效,现对我县违法建设监管体制作如下建议: 第一、 要进一步明确各部门执法范围,建立联动机制 依据省人民政府《关于开展相对集中行政惩罚权工作的批复》要求、县政府2002年55号文件中的《秭归县城市管理综合执法试行方法》和县委机构编制委员会2011年17号文件《县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县城管理执法机构的通知》,城市管理执法局被赐予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和《湖北省城建监察条例》的执法主体资格。秭归县城市管理执法局及其下属的城管执法大队担当违法建设的巡查举报、现场制止、强制拆除等工作,城市规划部门负责立案取证。当前,在实际操作中城管执法部门除了履行巡查举报、现场制止、强制拆除等工作外还履行了规划部门的立案取证工作。其最终形成了这样的局面:城管执法部门担当了违法建设从查处到执行的全部工作,控违拆违工作成了城管执法单位一个部门的责任。但控违拆违工作是非常困难的,单靠城管一个部门很难完成的。因此,我们有必要重新明确各职能部门的责任,建立多部门联动机制。 鉴于玉环县2012年6月出台的控违查违方法和武汉市2012年11月制定的《武汉市城市管理条例》。我们做如下建议: 1、由县政府牵头,组织茅坪镇和各相关职能部门(县城管局、县国土资源局、县住建局等)负责人组成控违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负责指导全县城的控违拆违工作,负责协调各相关职能部门的控违工作,对违法建设做出最终处理确定,组织领导拆违活动。各相关职能部门要定期将职责范围内的违法建设状况向领导小组报告,领导小组要定期召开“碰头会”,各部门负责人要刚好对控违拆违工作进行沟通沟通。 2、重新划分职责:未经许可擅自开挖宅基地的由国土部门负责查处;未取得建设工程许可证进行建设的,由城管执法部门负责查处;已取得规划许可证,未按规划建设的(超面积、超高等)由规划部门负责认定、查处;在河道堤防管理范围内和湖泊水域线内的违法建设由水务部门依照相关法律进行查处;在马路两旁的建筑限制区域内从事违法建设的由交通运输管理部门负责查处;未经规划许可,擅自变更房屋结构(包含楼顶加层),由城管部门和规划主管部门共同拿出处理看法,并上报到领导小组,其中涉及危害房屋平安的,由房屋主管部门依据房屋平安管理的相关规定予以查处;涉及违规装修的,由建设主管部门依据装修管理的相关规定予以查处。 3、不能确定责任归属的,需上报至领导小组,由领导小组探讨确定。 4、茅坪镇要负责协调辖区内各村、社区(居委会),为各职能部门查违控违工作的开展供应帮助。 5、各相关职能部门要信息共享,加强沟通沟通,有必要的状况下可在领导小组的指挥下开展联合执法。 6、县法院、县水利局、县林业局、县安监局、县电力、县自来水公司等单位要主动协作全县的控违拆违工作。 其次、要强化基层组织的控违责任,全面落实属地管理 村、社区(居委会)是辖区内居民最干脆的领导,对辖区内的居民状况要比各相关职能部门更加熟识。依据“一切从实际动身,走群众路途”的工作要求,我们的控违拆违工作必需依靠于基层组织的参与。当前,我县没有明确的基层组织控违拆违考核问责机制,基层组织没有控违拆违的责任和压力,违法建设的属地管理没落到实处,许多基层干部对辖区内的违法建设不管不问、不理不报,甚至部分村干部长期处于农居民建房的审批和表态角色,对农居民建房实行暧昧看法,背后支持纵容违法行为。这极大的增加了控违工作的难度。 因此,要想控违工作取得实效,基层组织的仔细履职和属地管理的全面落实是关键。现对强化基层责任,全面落实属地管理作如下建议: 1、村、社区(居委会)要支配专人对辖区内违法建设进行巡察,发觉违法建设必需马上了解基本状况并制止,并须在3个工作日内向镇相关领导和相关职能部门报告。 2、完善控违拆违基层考核机制,将空违拆违工作纳入县对镇、 村、社区(居委会)的考核。可以效仿玉环县,建立纵向究竟、横向到边的工作责任追究制度:⑴强化巡查责任。经检查发觉村、社区(居委会)辖区有违建状况而无巡查报告记录的,属第一次的,赐予村、社区(居委会)党组书记、村(居)委会主任通报指责处理;属其次次的,赐予村(居)委会主要领导人书面效能告诫,并视状况调离岗位、责令辞职、撤职等处理,临聘人员予以辞退,取消村(居)委会党组书记、主任当年绩效酬劳,暂停拨付村居(社区)除救灾等必需款项以外的政府性补助资金,暂停审批村居(社区)集体项目建设。 ⑵乡镇辖区内全年有超过30%(含30%)的村居(社区)发生三次以上的,所在乡镇村镇建设办公室负责人和分管领导撤职,调整乡镇主要负责人,并取消单位年度考核评先评优资格。 3、基层组织还要负责对辖区内居民进行空违拆违政策宣扬讲解,要听民意,知民心,对有客观建房需求的建房户,要刚好上报,要严格依据农居民建房审批程序办事,不得随意表态。 第三、政府成立拆违行动专班 当前处于控违拆违的关键时期,控违形势空前严峻。要想有效遏 制当前的违建势头,必需对部分影响恶劣,群众诉求剧烈的违法建设予以强制拆除。因当前的控违拆违任务重,城管执法力气薄弱,单纯依靠城管执法人员现场强制拆除很难达到预期的控违目标,而且往往还会造成巨大的社会冲突。为此,建议由县政府牵头,从住建、城管、国土、公安等部门抽调精干人员,组建拆违专班。“专班”干脆受控违工作领导小组领导,负责对状况严峻的违章建筑实行强制停工、强制拆除等措施。遇需实行大规模行动的,“专班”可向领导小组请示,由领导小组请示县人民政府组织大规模行动,“专班”成员需参与行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