营商环境评价基本规范编制说明
内蒙古自治区地方标准 《营商环境评价基本规范》《营商环境评价基本规范》 编编 制制 说说 明明 标准起草组标准起草组 二零一九年十一月二零一九年十一月 一、工作简况 (一)任务来源 《营商环境评价基本规范》是内蒙古自治区标准化院 和浙江大学公共服务与绩效评估研究中心共同开展的科研 项目,是自治区市场监管局牵头“内蒙古市场营商环境测评 标准体系研究”项目的成果。 (二)主要起草单位及起草人员 主要起草单位:内蒙古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内蒙 古自治区标准化院、浙江大学、杭州慧泰数据科技有限公 司。 主要起草人员:胡税根、贾双文、朱隗明、张倩楠、 徐杰、唐菲、张畅、任膺洁、王汇宇、齐胤植。 二、标准制定的意义和必要性 良好的营商环境是经济软实力的重要体现,是地区综 合竞争力的重要支撑。根据《鄂尔多斯市营商环境调查报 告》 ,自治区党委副书记、自治区主席布小林专门做出批示 ,强调良好的营商环境是一个地区经济发展的关键因素, 调查报告尽管是对鄂尔多斯市营商环境的调查,但许多问 题在全区有共性,各地区各部门要举一反三,认真梳理, 列出问题清单,逐一研究解决。 相关调查研究表明,我区营商环境主要问题一是政策 稳定性、连续性较差;二是招商承诺兑现难;三是优惠政 策落地难;四是可预期法治环境亟待构建;五是“放管服”改 - 1 - 革未达预期效果;六是政府服务意识和担当精神亟待强化 ;七是涉企债务风险须引起警惕;八是融资环境更趋复杂 。为优化营商环境,紧跟国家营商环境评价步伐,提高政 务服务质量,规范行政权力运行,保护市场主体合法权益 ,激发市场主体活力,促进经济和社会全面发展,十分有 必要建立《内蒙古优化营商环境标准体系规划》。积极构建 适合我区的营商环境测评地方标准和体系规划、优化营商 环境,对我区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意义重大,体现时代要 求。 一是体现了经济转型发展的要求。我区经济正处于经 济转型升级的关键时期。对照我国营商环境评价指标体系 ,创新优化营商环境的思路和举措,从根本上破除制约发 展的体制机制障碍,实现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 ,是推动经济转型发展的有效途径,也是解决现阶段经济 发展中存在的问题、提高我区竞争力的治本之策。 二是体现了提升市场竞争力的要求。习近平总书记今 年考察时表示,党中央高度重视并一直在想办法促进中小 企业发展。只有这样才能够真正使我国经济全面发展、科 学发展、高质量发展。针对我区大多数为中小型企业的现 状,向先进省市学习,打造良好的营商环境,有利于提高 对国内外投资者的吸引力和凝聚力。 三是体现了深化“放管服”改革的要求。当前,简政放权 、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的目标之一,就是要持续不断 - 2 - 地优化营商环境。营商环境涵盖企业在开设、经营、贸易 、纳税、关闭及执行合同等各个环节的监管法规,评价指 标也涉及多个监管领域,通过第三方测评促进政府管理方 式改革创新,既能加强外部监督,也有助于提高政府的公 信力。 三、编制过程 (一)前期研究 2019 年 1 月,为紧跟国家营商环境评价步伐,发挥职 能优势,助推我区优化营商环境,由自治区市场监管局牵 头,内蒙古标准化院组织筹备,协同有关厅局及浙江大学 等科研机构召开了市场营商环境测评标准体系及地方标准 研制工作研讨会。 2019 年 2 月,调研组收集国内外关于营商环境评价的 相关实践,确定工作任务及时间安排,研究分析营商环境 相关内容; (二)调研工作 2019 年 3 月中旬,召开了专题座谈会,自治区发改委 等 16 个厅局和相关单位参加了会议,内蒙古市场监督管理 局 20 个相关处室局参加了座谈会; 2019 年 4 月初,调研组赴全区 9 个盟市(呼和浩特、 包头、巴彦淖尔、乌兰察布、二连浩特、锡林浩特、呼伦 贝尔、满洲里、通辽)进行调研,与当地各相关部门和企 业代表召开座谈并进行实地走访; - 3 - 2019 年 4 月—5 月,调研组对调研结果进行总结,开 始撰写《营商环境国内外实践研究》、 《内蒙古自治区营商 环境建设实践研究》等报告; (三)标准立项 2019 年 6 月初,撰写《营商环境评价地方标准项目任 务书》 ,经自治区市场监管局研究,确定列入 2019 年第一 批内蒙古自治区地方标准制修订项目计划; (四)形成征求建议稿,召开研讨会 2019 年 6 月—2019 年 9 月,调研组收集国内外关于 营商环境评价标准的相关实践案例,并撰写《营商环境评 价基本规范》 (征求意见稿) ; 2019 年 10 月 22 日,内蒙古标准化院邀请相关单位、 专家,组织召开地方标准研讨会,并根据专家意见和建议 修改完善标准; (五)面向行业内部征求建议,形成送审稿 2019 年 10 月 22 日,调研组就征求意见稿面向相关专 家征求了意见,相关专家提出了标准中的主要问题,标准 主要起草人对征求反馈回的意见的内容逐项探讨,并对标 准征求意见稿进行了修改,于 2019 年 11 月完成送审稿。 四、标准编制的原则 该地方标准的编写内容与格式严格按照 GB/T 1.1-2009 《标准化工作导则 第 1 部分:标准的结构和编写》要求进 行,主要遵循了依法性、科学性、协调性、实用性原则。 - 4 - (一)突出重点 坚持突出重点领域、重点方面、重点要素,力求客观 反映营商环境的总体状况。 (二)客观公正 坚持尽可能采用客观定量指标,坚持采用科学方法将 指标定量化。 (三)普适可比 坚持评价指标和评价方法适用于各类城市,同时满足 评价结果可用于城市间和同一城市不同发展阶段的比较。 (四)简单易行 围绕破解营商环境建设的主要矛盾和突出问题,选择 最小规模的指标(指数) ,采用易操作的方法开展评价。 (五)持续改进 坚持标准的先进性、开放性和适用性,根据营商环境 发展变化及时修订标准,引领城市营商环境的建设与发展。 五、标准编制的依据来源和主要内容 (一)依据来源 1.世界银行发布的《2019 年营商环境报告》 2.国务院颁布的《优化营商环境条例》 3.内蒙古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内蒙古自治区标准化 提升行动计划(2018-2020 年) 》 (内市监发〔2018〕3 号 ) 4.文献报告《营商环境国内外实践研究》 - 5 - 5.调研报告《内蒙古自治区营商环境建设实践研究》 (二)主要内容 根据 10 月 22 日召开的营商环境地方标准研讨会上专 家提出的意见进行了进一步修改完善,形成了目前的送审 稿。 《营商环境评价基本规范》内容包括:范围、术语和定 义、评价原则、评价指标、评价准则、数据采集和整理、 附录。 《营商环境评价基本规范》评价指标设计为 16 个一级 指标及 61 个二级指标,覆盖开办企业、办理施工建筑许可、 获得电力、登记财产、获得信贷、保护少数投资者、纳税、 跨境贸易、执行合同、办理破产、劳动力市场监管、政府 采购、获得网络、获得用气、获得用水等方面。 - 6 - 修改说明修改说明 1.专家建议:建议将营商环境的定义改成《优化营商 环境条例》对于营商环境的定义。 课题组修改:参考《优化营商环境条例》里面的定义 ,将营商环境定义改为:营商环境是指企业等市场主体在 市场经济活动中所涉及的体制机制性因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