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干部任期和离任经济责任审计工作实施方案
景尚乡关于开展景尚乡关于开展 xxxx 年至年至 xxxx 年村干部任期和离任经济责任审计年村干部任期和离任经济责任审计 工工作作实实施施方方案案 为配合做好村级组织换届选举工作,对村级干部任期经济责任作出实事求 是的评价。根据《关于做好村干部任期和离任经济责任审计实施方案》(县农经 【2014】09 发)及有关政策。结合我乡实际情况,现就村干部审计工作提出如 下实际实施方案: 一、一、 指导思想指导思想 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党的政策为指导,以有关法律、法 规及相关政策为依据,全面开展村干部任期和离任经济责任审计工作。通过审 计,查明村级组织财务收支及有关经济活动的合法性,经营成果的真实性、效 益性, 检验村级干部任期目标履行情况, 为考核、 选拔村级干部提供重要依据, 为深化财务公开,做好村级组织换届选举工作打下坚实基础。 二、二、 审计对象、范围审计对象、范围 审计对象:本市辖区内 2012 年即将换届的行使村集体及村民委员会财务审 批权,参与村级经济活动决策的村委会成员。 审计范围:2009 年 7 月至 2012 年 6 月村集体财务收支及有关经济活动,必 要时可根据实际情况追溯和延伸。 三、三、 审计重点审计重点 (一) 农村经济责任责任目标完成情况 任期内农民人均收入等经济指标是否增长;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是否完成;村 级集体资产是否增值和债务是否下降;财务管理、资产管理和民主理财等内部 控制制度是否健全等。 (二) 财经法纪执行情况 各项收入是否及时、足额入帐,有无坐收支现象,有无侵占、挪用、私分集 体资金和私设“帐外帐”或“小金库”等问题;是否存在超标准发放村干部工 资、奖金和补贴;是否存在通过虚增债权的手段来虚增收入以及将收入,或非 法收入挂在往来账上虚增债务等问题;有无滥用职权侵占、挪用、平调集体资 产和长期占用集体资金的问题;是否存在未按民主程序,私下交易变卖土地、 集体林经营权转让等问题。 (三)农民群众关注的热点问题 1.集体资产处置。主要审计:村集体资产处置,是否依法依规、按规定程序 (民主程序等)处理。 2.债权、债务管理。主要审计:村里举债是否经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讨 论,按规定的审批程序办理;是否存在以兴办公益事业为由擅自高息借款;是 否擅自为企业贷款提供担保、抵押,导致新增债务;有无借债进行达标升级活 动等情况。 3.土地发包、承包。主要审计: “四荒”等资源型资产的发包是否采取招标、 拍卖、租赁、参股和公开协商等方式,是否签订规范的土地承包合同,土地承 包经营权证填写、发放是否规范;村级项目、基建工程建设是否公开招标,有 无“人情包”或“权力包”等。 4.专项资金管理。 主要审计: 上级划拨或接受社会捐赠的资金和物资的管理、 使用情况;土地补偿费管理、使用情况;农村合作医疗资金的管理、使用情况; 粮食直补资金的发放情况等。 5.财务公开。主要审计:财务公开是否全面、真实、及时、规范;村内“一 事一议”筹资筹劳的程序是否规范,资金收取是否超标准、超范围以及资金的 使用情况等。 四、时间安排 这次村干部任期经济责任审计工作要求在 2012 年 7 月 30 日前全面完成, 整 个工作分三个阶段进行。 1、准备阶段(2012 年 1 月 30 日前) :村干部任期和离任经济责任审计工作 以乡镇为单位开展,由各审计组根据方案及各自实施方案要求组织实施,对各 村实施审计。实行审计组长负责制,审计组人员根据组内分工履行工作职责, 互相配合完成审计事项。 2、实施阶段(分二个阶段) ①第一阶段(2012 年 2 月 1 日—2012 年 4 月 30 日) :对重点监管村(社口、溪口、坦洋、岩下、溪坪、林柄、吉洋)七个 村及群众来信来访较多的村进行重点审计。 ②第二阶段(2012 年 5 月 1 日—2012 年 7 月 30 日) :由镇组织有关审计人 员对(填头、秀峰、沙溪)等17 个村进行审计,各村的审计时间由审计小组根 据实际工作情况作出具体安排。 3、材料形成、上报阶段( 2012 年 8 月 5 日前) :镇里将开展村干部任期和离 任经济责任审计工作情况形成书面材料(审计报告、审计结论、审计意见和建 议) ,报送市组织部和市农业局等有关部门,并由有关部门跟踪处理。 材料报送时间:第一阶段重点审计村材料,应于 2012 年 5 月 10 日前上报;第 二阶段审计村材料,应于 2012 年 8 月 10 日前上报。 五、几点要求 1、切实加强领导。这次村干部任期和离任经济责任审计要求在村级换届选 举前完成,面广、量大,时间紧迫,任务繁重,要求各村(居)务必高度重视, 精心组织,及时整理整顿有关财务的各项往来,进行自查自纠抓帐务的处理工 作。 2、建立责任制。村干部任期和离任经济责任审计检查工作联络小组将组成 村级干部任期和离任经济责任审计督查组,对各村(居)审计工作开展不定期 督查,并适时进行大检查。各乡镇也要以组织、纪检分管领导为主,抽调干部 组成督查小组,实行包片、包村,确保审计工作按时、保质、保量地完成。各 村要加强审计档案的整理与管理,对审出的各类问题要加以分类统计,镇纪委 及有关部门对审出的各种违规、违纪、违法问题进行及时处理,确保审计工作 的顺利进行。 3、依法审计:审计人员、审计程序、审计实施、审计处理等都必须按照《福 建省村集体财务管理条例》和《农村集体经济审计工作规程》相关条款规定执 行。在审计过程中要坚持实事求是、客观公正的原则,既要揭露问题,也要肯 定成绩,在确定经济责任时,必须划清责任界限,正确提出处理意见。 4、严肃查处违法违纪的人和事。对审计中发现的问题应严格按照《福建省 村集体财务管理条例》第八章规定处理。对违反规定乱发补贴、奖金和公款配 备交通工具的,要全额清退;情节严惩的,要给予通报批语并视情节轻重对主 要责任人给予党政纪处分。对侵占、挪用、私分集体资金财产,以及在生产经 营项目、基建项目发包等经济活动中收受贿赂、以权谋私的人员,除经济退赔 和追缴非法所得外,原则上不作为新一届村干部候选人;对严重失职、造成集 体经济损失的,要护照法律和有关规定,追究主要责任人责任;触犯党纪国法 的,移交纪检、司法机关查处。审计结束后,要及时做出审计结论或意见书, 及时向全体村民公布,并作为 2012 年村级换届选举和乡镇党委、有关部门考 核、选拔干部的重要依据。 我镇将以这次审计为契机,大力宣传《福建省村集体财务管理条例》和农 村财务管理有关的政策、法规,落实财务公开民主理财制度,健全监督管理机 制,推动全镇农村财务管理上一个新台阶,促进农村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