营销人员职业道德
营销人员职业道德营销人员职业道德 营销人员职业道德 一、营销人员职业道德的主要内容 1.通晓业务,优质服务。 营销人员要博学多才,业务娴熟;要牢固树立服务至上的营销理念; 要善于收集信息、把握市场行情;要灵活运用各种促销手段,拉近与 客户的距离,成功进行沟通;要熟悉经销商品的性能,主动准确地传 达商品信息;要为顾客排忧解难,满足他们的特殊要求。2.平等互 惠,诚信无欺。 这是营销工作者最基本的行为准则。营销工作者在工 作中不要耍手腕,不坑蒙消费者,不擅自压价或变相提价;要恪守营 销承诺,决不图一时之利损害企业信誉。3.当好参谋,指导消费。 营销是生产者与消费者之间的媒介和桥梁, 营销工作者要在与消费者 的沟通中, 了解不同对象的不同需求, 引导消费者接受新的消费观念。 同时,又将消费者需求信息传达给生产者, 以帮助企业改进和调整生 产。4.公私分明,廉洁奉公。生产者往往赋予营销工作者一定的职 权,营销人员应经得起利益的诱惑,不赚取规定之外的私利,不进行 转手倒卖等各种谋私活动。二、诚信是营销人员职业道德的核心在市 场经济高度发展的今天,市场竞争是优胜劣汰,靠的是信誉、质量、 维护消费者的利益以赢得市场。 在市场经济条件下,营销人员有职业 道德才会有市场,不讲职业道德就会失去市场,无以为继。在营销职 业中,只有诚实的劳动和创造,并通过守规、勤业和精业的职业态度 1 和职业行为,才能赢得过多的信任,所能实现的价值也就越大、越丰 富。在中国有一大批儒商凭借“诚信经商、童叟无欺”的经营理念而 久负盛名, 如历史上著名的以同仁堂、 余庆堂为代表的百年老字号店, 以及现代的日本松下公司、我国的海尔集团等成功的大企业, 都是以 讲诚信而兴旺发达,名扬天下。三、遵守职业道德是营销人员事业成 功的保证 1.不讲职业道德就做不好营销工作。做事先做人,做人德 为先。不会做人,便不能做事;不善做事,便不善经商;做人失败, 想在经营事业上取得成功也很难。营销人员的工作是直接与人打交 道,而且是具体做事的。如果就做事而做事,很难做成事,营销人员 职业道德修养的高低,是其做成事的前提。 2.营销人员拥有良好的职业道德是事业成功的基础。营销人员 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能够培养良好的心理素质和健康的心态。 在人 际关系交往中,会遇到形形色色的人和各种各样的困难。 这就要求营 销人员既要有充分面对各种困难的心理准备, 又要树立克服困难、知 难而进的决心和信心。成功总是在战胜困难之后取得的。四、西方学 者对市场营销道德判定的几个理论 1.显要义务理论。该理论由英国 学者罗斯提出。他认为,企业在营销活动中要承担“显要义务” 。所 谓显要义务,是指在一定时间、一定环境中人们自认为合理的行为。 正如罗斯所说, 理性的企业营销人员在多数情况下非常明了自己应做 什么和不应做什么,但重要的是把它作为一种道德义务承担起来。 显 要义务理论的积极意义是明显的, 它鼓励营销人员抛弃单纯从功利角 度来判断市场营销行为是否可取的观点, 并强调营销人员在营销活动 2 中应当审视和决定承担那些无处不在的显要义务。2.相称理论。加 勒特于 1966 年提出此理论,认为判断一项营销行为是否道德,应从 其目的、手段和后果三个方面加以综合考察。 加勒特把企业营销行为 不道德造成的危害分为“大恶”和“小恶” 。大恶是指造成某一机构 或个人某些重要能力的丧失,如美国普干公司(Procter & Gamble Co. )销售的“泰莱诺” (Tylenol)药物因 含有氰化物而使得一些消费者死亡或终生致残。 小恶则指造成他人物 质利益的损害,但不致使其丧失重要能力。 加勒特的这一理论为营销 人员判断营销行为的道德性提供了一个全方位的思维框架, 并要求营 销人员不要从事那些既无令人信服的正当理由, 又会给他人造成损害 的营销行为,对企业的营销道德建设有一定的积极意义。3.社会公 正理论。社会公正理论由哈佛大学罗尔斯教授提出。他认为,只有从 社会成员对其未来在社会中的地位以及贫富状况等不明了这一 “初始 位置”出发,才能构建和演绎出公正的理想社会。以此为基础,罗尔 斯提出了自由原则和差异原则。 自由原则即每一位社会成员均有权决 定自己的命运,有权享受与其他社会成员一样的平等待遇。 这意味着 每个消费者有权根据自己的意志选择产品, 有权获得关于产品或服务 方面的完备信息, 有权获得安全、 可靠的产品等。 企业在营销过程中, 应充分尊重和维护消费者的这些权利。 差异性原则指社会、经济的不 平等应如此安排:一方面这种安排应普遍适合社会各阶层; 另一方面 应使社会最底层获得最大的利益。 也就是要求企业在营销活动中不能 以损害别人的利益来换取自身利益, 尤其是不能以强凌弱,对弱者进 3 行剥夺。社会公正理论从道德公正角度肯定了树立市场营销观念, 将 处于弱者地位的消费者的权利纳入企业营销计划与决策中的重要性 与迫切性。五、 营销人员不道德行为表现在营销活动中,营销人员不 讲职业道德有显性和隐性两种表现形式: 1.营销人员不道德行为的显性表现主要有: (1)不公平。一 些营销人员利用信息不对称的优势, 通过说谎、 隐瞒信息、 串谋价格、 价格歧视、夸大其词、制造紧张恐惧心理等,从事营销活动。(2)调 动消费者。消费者受营销活动的影响, 有时购买了本来不需要或不想 购买的商品。 (3)浪费资源。产品差异不大,花费大量资金宣传,试 图让潜在的消费者相信存在差异。 (4)嫌贫爱富。营销人员常常盯着 赢利潜力大的细分市场, 而轻视赢利潜力小的细分市场。(5) 进攻性。 营销无处不在,无孔不入。 2.营销人员不道德行为的隐性表现主要有: (1)身在曹营心 在汉。营销人员对自己服务的企业不忠诚,往往脚踏几条船,谁家有 利跟谁干。更有甚者,拿着自家企业的钱,却销售其他企业的产品。 (2) “吃回扣”成潜规则。在营销人员中,这种现象极为普遍。无论 是中小企业,还是世界 500 强都不同程度地存在回扣问题,小到车 票,大到数万元广告费。 (3)出卖商业机密。表现为:一方面营销人 员把自己所在企业的商业机密出卖给竞争对手而获取利益;另一方 面, 是企业采取不正当手段获取竞争对手的商业机密。(4) 不辞而别。 企业培养一个营销人员,需要花费很大的代价,同时,营销人员掌握 着大量的客户信息和商业机密。 有些营销人员不辞而别、 另立门户或 4 “跳槽” ,轻则使企业失去部分市场,呆账、坏账增多;重则使企业 商业机密泄露客户、人才、核心技术等重要资源流失。六、建设营销 人员职业道德的途径 1.加强营销职业文化建设。建设营销职业文化 具有重要意义,一是有助于营销人员理解营销职业活动方式、 职业声 望、职业语言及职业行为的多重意义,从而加强对营销职业的热爱; 二是有助于增强营销职业系统与其他社会系统之间的互动; 三是有助 于政府对营销职业政策的制定和执行,促使营销职业利益得到保障; 四是有助于丰富和提高营销人员的社会文化生活。 2.加强市场法规建设,规范企业的营销行为。法律法规不仅为 治理企业的营销失范行为提供依据, 而且使企业有了参照的底线。 但 从我国实际情况来看,认真执法比完善法律更重要。曾有报道披露, 美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