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品】上海市幼儿园建设标准
1总则() 3建设规模、网点布局、选址与总平面设计() 3. 1建设规模() 3. 2 设点布局() 3. 3 选址() 3.4 总平面设计() 4用地面积指标() 4.2用地面积指标() 5建筑面积指标() 5.2活动及辅助用房() 5.3办公及辅助用房() 5.4生活用房() 5. 5 建筑面积指标() 6园舍主要建筑标准() 附件一幼儿园园舍建筑面积指标表() 附件二幼儿园套房平面布置示意图 (图 2 — 1、图 2 — 2、图 2-3) 1.0.1 0〜6岁学前教育是基础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是终身教育的初始阶段。 发展学前教育对于促进幼儿身心全面健康发展,普及义务教育,提高国民整体素 质,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奋斗目标具有重要意义。 对0〜6岁幼儿进行早期保育和教育管理一体化,是本市学前教育管理体制 改革的目标之一。加强幼儿园建设的科学化、规范化管理,合理确定和掌握建设 标准,使幼儿园的规划设计、建设和管理有章可循,特制定上海市《普通幼儿园 建设标准》。本标准是幼儿园建设的规划、征地、设计和审批的基本依据。 本标准在1995年上海市《幼儿园建设标准》实施的基础上,结合本市学前 教育一体化管理的实际需要以及依据国家标准《托儿所、幼儿园建筑设计规范》 (JGJ 39-87)等文件修订。 1. 0. 2本标准适用范围是本市新建的普通幼儿园。 中心城幼儿园的新建(迁建)或改扩建项目,如执行本标准确有困难,经市、 区教育及相关部门的审查批准,可因地制宜对用地和建设内容作适当调整。 对建设实验性、示范性、寄宿制等有特殊要求的幼儿园,经教育主管部门审核批 准,可在执行本标准的基础上,根据办园需要增加幼儿园用地面积和园舍面积, 并适当提高建设标准。 1.0.3园舍建设必须确保安全适用、美观耐久。要结合本地区的实际情况,根 据幼儿园使用特点、地区规划要求、周边环境和节约用地原则做好总平面设计。 幼儿园新建、扩建和改建都必须先规划设计,经主管部门批准后方可进行建 设。幼儿园的规划和建设应具有超前性和可持续发展。幼儿园建设必须满足幼儿 园建筑用地、绿化用地和室外游戏场地的需求。 本标准是普通幼儿园建设的最低要求。在满足基本设置要求和办学条件的情 况下,鼓励幼儿园办出特色,在建筑风格和造型上有所创新。 3建设规模、设点布局、选址与总平面设计 3.1建设规模 3. 1. 1-3. 1.2本标准中幼儿园的规模、班额是根据当前办园实际情况和国家及 本市的有关文件所制定。 幼儿园规模、班额、教职工人数、幼儿人数参见下表。 幼儿园班级规模、班额、教职工人数、幼儿人数表 类别 规模 每班人数 幼儿人 数 教职工人数 其中 教师人数 保育员人 数 幼儿园 10班 托儿20人/ 班 幼儿30人/ 班 260 34 16 11 15班 390 51 25 17 3.2设点布局 3.2.1幼儿园设点布局,既要考虑方便幼儿就近入园,又要考虑幼儿园规模适 当,实行“最佳规模”办园,更好地发挥投资效益和社会效益。 3.2.2新建居民住宅区时,规划建设部门应会同教育部门,根据居住地人口规 模和本标准配备幼儿园。 每1万人口的住宅小区应配建15班规模的幼儿园一所,其建筑面积和用 地面积的千人指标不宜低于表3. 2. 2的规定。 3.3选址 3. 3. 1〜3. 3. 2幼儿园新建(包括迁建)应避免各种城市噪声的干扰和污水、废 气、尘埃的污染,与各类污染源和易燃、易爆源的距离应符合国家有关防护距离 的规定。 3.4总平面设计 3.4.1总平面布置应做到:功能分区明确,布局合理,联系方便。规划设计应 符合建筑、卫生、消防、环保等有关法规的规定。 3.4.2室外游戏及儿童活动器械场地宜做塑胶等软场地,分班游戏场地应靠近 各班活动室布置。 3.4.5幼儿园用电负荷应留有余量,以满足教学手段和现代化教学设备的更新、 添置及幼儿园发展的需要。 4用地面积指标 4.2用地面积指标 4. 2. 1幼儿园各类用地面积不宜低于下表的规定。 幼儿园各类用地面积指标表(中心城外)单位: (m2) 幼儿园规 模 建筑用地 绿化用地(集 中) 室外游戏场 地 合计用地面 积 折合 亩 10班 3969 1117 449 5535 8. 30 15班 4991 1463 744 7198 10. 80 幼儿园各类用地面积指标表(中心城)单位: (m2) 幼儿园规模 建筑用地 绿化用地(集 中) 室外游戏场 地 合计用地面 积 折合 亩 10班 3486 684 340 4510 6. 77 15班 4964 986 540 6490 9. 73 4. 2.3根据《幼儿园工作规程》的要求,幼儿户外活动时间每天不得少于2小 时,体育活动不得少于1小时,幼儿园应设置室外各类游戏场地。幼儿园室外游 戏场地的用地面积宜按下表配备。 幼儿园室外游戏场地用地面积参考表单位:(nf) 幼儿园 规模 分班游戏场 地 共用游戏场 地 30m直跑道 沙坑 器械 场地 合计 面积 数量 总面 积 数量 面积 数量 面积 10班 7 420 1 340 3道 90 50 80 980 15班 12 720 1 540 5道 150 80 120 1610 注:1、托小、托中班不设分班游戏场地,分班游戏场地在建筑用地内安排。 2、中心城土地紧张,但幼儿园必须确保配置室外共用游戏场地。 4.2.4绿化是幼儿园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新建幼儿园的绿地率应达到上海市 人大常委会2000年第四十号公告颁布的《上海市植树造林绿化管理条例》第十 一条第三款的规定。 1集中绿地面积内可利用20%的面积布置活动器械场地,小品和小道。 2除集中绿地面积外,零星绿地的面积应不少于总用地面积的15%,可利 用建筑周边和道路两侧的空地安排种植。 5建筑面积指标 5. 1 一般规定 5.1.2活动及辅助用房是保障和促进幼儿身心健康的教育设施。以游戏为基本 活动形式,寓教育于各项活动之中,是学前教育的特点。活动用房是幼儿在园生 活和活动的基本用房。 1早教指导用房主要为0〜3岁的散居幼儿提供早期教养活动,对有缺陷儿 童的家长及看护人员提供科学育儿指导和康复训练服务。 2托儿用房主要用于对1〜3岁的幼儿开展保育和保教工作使用。 3幼儿用房主要用于对3〜6岁的学龄前儿童开展保育和教育工作使用。 4共用活动用房主要用于全园开展集中和专用游戏活动,以充分培养发展 幼儿个性。 5.2活动及辅助用房 5.2.2早教指导用房 1 哺乳室供家长或保育员给婴儿喂奶使用,室内应配备电器等设备。 2 训练室供保教人员指导家长训练幼儿爬、行、攀、钻等功能锻炼使用,内墙 四周下 部宜设软性材料和镜子。 3指导活动室供教师对来园接受早期教育的幼儿和家长,指导开展教养活 动使用,室内可布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