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买卖中介合同
填写说明 1. 本合同适用于我市行政区域内土地买卖的中介活动。 2. 当事人订立合同前,须认真协商各项条款。一经双方签字或盖 章即生效(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任何条款的变更须经双方协商一 致后,签字或盖章确认。 3. 本合同空格部分若为空白句,应用“/”划掉。涂改之处,须经 双方当事人签字或盖章确认。 4. 本合同不得翻印。 合同编号:暂定001 土地买卖中介合同 委托人(甲方):高新区原植物油厂 (个人)姓名:国籍: 身份证(护照)号码: 联系电话: 受托人(乙方):马兰兰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护照)号码 联系电话: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 管理法》、《城市房地产中介服务管理规定》等有关法律、法规、规 章的规定,甲、乙双方遵循平等、自愿、公平、诚实信用、守法的原 则,经协商一致,达成如下条款: 第一条委托事宜 双方约定,甲方委托乙方出售高新区原植物油厂土地。 第二条 土地情况 所有权人 共有人 土地位置 原植物油厂 丘号 产权证号 占地面积 45.8 亩 土地证号 房屋来源 土地原售价 (¥: 930万元)玖仟参百零拾零万零仟零佰零 拾零元整 其它情况 土地类型 住宅用地。以出让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土地 使用年限为70 年,自2007 年 5 月 日 至 2077 年 5—月—29—日止。 第三条土地成交价款、及异价款 土地成交单价为人民币(大写: ),其总价价款为人民币(大写:), 第四条中介服务报酬 1. 甲方应向乙方支付的中介服务报酬的计算方法及金额:超出 土地原售价9300万的额外部分,由甲方全额支付予乙方; 2. 付款方式、时间及条件:甲方在收到购买方的首付款后5个 工作日内,把超出土地原售价9300万的额外部分全额汇进乙方指定 银行账户(); 第五条甲方义务 当甲方与购买方()达成一致协议,购买方 ()把第一笔首付款支付给甲方时,甲方就必须在苴 个工作日内把超出土地原售价9300万的额外部分全额支付予乙方。 第六条乙方义务 1. 乙方负责将甲方高新区原植物油厂的土地卖给() 并协助双方完成合同签定。 第七条争议处理 本合同发生争议,甲乙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按下列第 2种方式解决: 1. 向 无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2. 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八条合同份数 本合同连同附件共 页,一式 —份,甲、乙双方各执 1—份,具有同等效力。 第九条合同生效 本合同自甲乙双方订立之日起生效,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甲方:乙方: —年—月—日—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