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B+31825-2024制浆造纸单位产品能源消耗限额
I C S2 7.0 1 0 C C SF0 1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国 家 标 准 G B3 1 8 2 5—2 0 2 4 代替G B3 1 8 2 5—2 0 1 5 制浆造纸单位产品能源消耗限额 N o r mo f e n e r g yc o n s u m p t i o np e ru n i tp r o d u c t i o no fp u l pa n dp a p e r 2 0 2 4 - 0 4 - 2 9发布2 0 2 5 - 0 5 - 0 1实施 国 家 市 场 监 督 管 理 总 局 国 家 标 准 化 管 理 委 员 会 发 布 前 言 本文件按照G B/T1.1—2 0 2 0《 标准化工作导则 第1部分: 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 的规定 起草。 本文件代替G B3 1 8 2 5—2 0 1 5《 制浆造纸单位产品能源消耗限额》 , 与G B3 1 8 2 5—2 0 1 5相比, 除结构 调整和编辑性改动外, 主要技术变化如下: a) 将“ 先进值” “ 准入值” “ 限定值” 改为“1级” “2级” “3级” ( 见第4章、 第5章,2 0 1 5年版的第4 章) ; b) 更改了漂白化学木浆、 未漂化学浆、 漂白化学非木浆、 化学机械浆及机械浆、 脱墨废纸浆和未脱 墨废纸浆的能耗限额( 见4. 1,2 0 1 5年版的4.1、4.2和4.3) ; c) 增加了漂白化学非木浆( 商品浆) 、 未漂化学非木浆、 化学机械浆及机械浆( 商品浆) 、 溶解木浆 和溶解非木浆的能耗限额( 见4. 1) ; d) 更改了新闻纸、 非涂布印刷书写纸、 涂布印刷纸、 包装用纸、 白纸板、 箱纸板、 瓦楞原纸和涂布纸 板的能耗限额( 见4. 2,2 0 1 5年版的4.1、4.2和4.3) ; e) 将生活用纸改为纸巾原纸、 卫生纸原纸、 吸水衬纸和擦拭用纸, 并更改了能耗限额( 见4.2、 附录A, 2 0 1 5年版的第4章、 附录A) ; f) 增加了纸管纸板、 灰纸板、 石膏板护面纸板、 装饰原纸、 格拉辛纸、 卷烟纸、 水松原纸、 铝箔衬纸、 不锈钢衬纸、 无碳复写纸原纸、 无碳复写纸、 热敏原纸、 热敏纸、 医用包装纸、 热升华转印原纸、 热升华转印纸、 育果袋纸的能耗限额( 见4. 2和附录A) ; g) 更改了能耗统计范围( 见6.1、6.2,2 0 1 5年版的5.1) ; h) 增加了产品品种及产品标准编号( 见表3) ; i) 删除了节能管理与措施( 见2 0 1 5年版的第6章) 。 请注意本文件的某些内容可能涉及专利。本文件的发布机构不承担识别专利的责任。 本文件由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提出并归口。 本文件及其所代替文件的历次版本发布情况为: — — —2 0 1 5年首次发布为G B3 1 8 2 5—2 0 1 5; — — —本次为第一次修订。 Ⅰ G B3 1 8 2 5—2 0 2 4 制浆造纸单位产品能源消耗限额 1 范围 本文件规定了纸浆、 机制纸和纸板单位产品能源消耗( 以下简称能耗) 限额等级、 技术要求、 统计范 围, 描述了计算方法。 本文件适用于以植物纤维为主要原料的纸浆、 机制纸和纸板单位产品能耗的计算、 考核, 以及对新 建及改扩建项目的能耗控制。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内容通过文中的规范性引用而构成本文件必不可少的条款。其中, 注日期的引用文 件, 仅该日期对应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 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 其最新版本( 包括所有的修改单) 适用于 本文件。 G B/T1 2 7 2 3 单位产品能源消耗限额编制通则 G B1 7 1 6 7 用能单位能源计量器具配备和管理通则 G B/T2 9 4 5 4 制浆造纸企业能源计量器具配备和管理要求 3 术语和定义 G B/T1 2 7 2 3界定的以及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1 纸浆主要生产系统 m a i np r o d u c t i o ns y s t e mo fp u l p 纤维原料经计量从备料开始, 经过化学、 机械等方法制成纸浆或商品浆入库为止的有关工序组成的 完整工艺过程和装备。 3.2 机制纸和纸板主要生产系统 m a i np r o d u c t i o ns y s t e mo fm a c h i n e - m a d ep a p e ra n db o a r d 自用浆或商品浆经计量从浆料制备开始, 经纸机抄造成成品纸或纸板, 直至入库为止的有关工序组 成的完整工艺过程和装备。 3.3 辅助生产系统 a u x i l i a r yp r o d u c t i o ns y s t e m 为主要生产系统配置的工艺过程、 设施和设备。 注:包括动力、 机电、 机修、 供水、 供气、 采暖、 制冷和厂内原料场地以及安全、 环保等装置。 3.4 附属生产系统 a n c i l l a r yp r o d u c t i o ns y s t e m 为主要生产系统和辅助生产系统配置的生产指挥系统和厂区内为生产服务的部门和单位。 注:包括办公室、 操作室、 中控室、 休息室、 更衣室、 检验室等。 1 G B3 1 8 2 5—2 0 2 4 4 能耗限额等级 4.1 纸浆能耗限额等级 纸浆单位产品能耗限额等级见表1, 其中1级能耗最低。 表1 纸浆单位产品综合能耗限额等级 产品分类 能耗限额等级 k g c e/A d t 1级2级3级 漂白化学木浆a 自用浆 ≤1 8 0≤2 2 0≤2 6 0 商品浆 ≤3 0 0≤3 4 0≤3 8 0 未漂化学木浆a 自用浆 ≤1 3 0≤1 6 0≤2 0 0 商品浆 ≤2 5 0≤2 8 0≤3 2 0 漂白化学非木浆a 自用浆 ≤2 5 0≤2 8 0≤3 7 0 商品浆 ≤3 7 0≤4 0 0≤4 9 0 未漂化学非木浆a 自用浆 ≤2 0 0≤2 3 0≤3 2 0 商品浆 ≤3 2 0≤3 5 0≤4 4 0 化学机械浆及机械浆a 自用浆 ≤2 0 0≤2 5 0≤3 0 0 商品浆 ≤3 2 0≤3 7 0≤4 2 0 溶解木浆a 自用浆 ≤2 5 0≤3 1 0≤3 6 0 商品浆 ≤3 8 0≤4 3 0≤4 8 0 溶解非木浆a 自用浆 ≤3 3 0≤3 9 0≤4 4 0 商品浆 ≤4 5 0≤5 1 0≤5 6 0 未脱墨废纸浆( 自用浆) ≤4 0≤5 5≤7 0 脱墨废纸浆( 自用浆) ≤1 0 0≤1 2 0≤1 4 0 注1:半化学未漂木浆及半化学未漂非木浆能耗限额参照未漂化学浆执行。 注2:A d t指吨风干浆, 水分为1 0%。 注3:自用浆是指未经干燥处理的、 供企业内部使用的纸浆, 商品浆是指经过干燥处理的浆板或浆包。未经干燥 处理的湿态商品浆按自用浆计。 a 包括碱回收系统。 4.2 机制纸和纸板能耗限额等级 机制纸和纸板单位产品能耗限额等级见表2, 其中1级能耗最低。 2 G B3 1 8 2 5—2 0 2 4 表2 机制纸和纸板单位产品能耗限额等级 产品分类 能耗限额等级 k g c 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