托幼机构卫生保健十项制度
卫生保健制度卫生保健制度 舟山市普陀区小荧星实验幼儿园舟山市普陀区小荧星实验幼儿园 目目录录 1.一日生活制度 2.膳食管理制度 3.体格锻炼制度 4.卫生与消毒制度 5.入园(所)及定期健康检查制度 6.传染病预防与控制制度 7.常见疾病预防与管理制度 8.伤害预防制度 9.健康教育制度 10.卫生保健信息收集制度 一日生活制度一日生活制度 舟山市普陀区小荧星实验幼儿园舟山市普陀区小荧星实验幼儿园 (一)根据不同年龄儿童的生理特点,合理地安排一日生活内容,保证其在 机构内生活的规律性、稳定性,促进集居儿童身心健康。 (二)对儿童 24 小时生活的主要内容,如睡眠、进餐、大小便、活动、游 戏等每个生活环节、顺序、次数和时间等应给予合理安排。 (三)要有充足的户外活动时间, 注意动静结合、集体活动与自由活动结合、 室内活动与室外活动结合,不同形式的活动交替进行。 (四)正常情况下室外活动时间不少于2 小时/日,寄宿制的不少于 3 小时/ 日;进餐时间 20~30 分钟/餐,餐后安静互动或散步时间 10~15 分钟;午睡时间 2~小时/日为宜。 (五)托幼机构应根据儿童的不同年龄,结合季节变化和机构实际情况,参 照 7 岁以下儿童一日生活活动时间分配表,具体制订出一日生活作息制度。 一日生活活动时间分配表 饮食 正餐间隔时 年龄 次数 间 (正餐+点心) (小时) 1 岁~ 岁~ 3~6 岁 3+2 3+2 3+2 或 1 ~4 ~4 ~4 时间 (小时) ≥2 ≥2 ≥2 2 1 1 ~ 2~ 2~ 日间次 日间时间(小 数时∕次) 夜间 (小时) 10~12 10 8~10 睡眠 室外活动 膳食管理制度膳食管理制度 舟山市普陀区小荧星实验幼儿园舟山市普陀区小荧星实验幼儿园 (一)膳食管理 1.根据《食品安全法》及其相关法规的要求建立相关岗位职责和各项管理制 度,定期检查制度的落实情况。 2.食堂工作人员上岗前应当参加食品安全、儿童营养等专业知识培训。 3. 儿童膳食有专人负责, 建立有家长代表参加的膳食委员会并定期召开会议, 进行民主管理。 4.工作人员(包括炊事员)膳食和儿童膳食要严格分开,不允许侵占儿童膳 食。 5.儿童膳食费专款专用,计划开支,合理使用,账目每月公布,每学期膳食 收支盈亏不超过 2%。 6. 准确掌握儿童出勤人数, 做到每天按人按量供应主副食, 不吃隔日剩饭菜。 (二)膳食卫生 1. 托幼机构应当为儿童提供符合国家 《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 的生活饮用水, 并保证儿童按需饮水。 2.食堂须取得 《餐饮服务许可证》 ,应当保持内外环境整洁, 采取有效措施, 消除老鼠、蟑螂、苍蝇和其他有害昆虫及其孳生条件。 3.餐饮具和盛放直接入口食品的容器使用前必须洗净、 消毒并保洁存放,符 合国家有关卫生标准。使用的洗涤剂、消毒剂应当对人体安全、无害。 4.用于原料、半成品、成品的刀、墩、板、桶、盆、筐、抹布以及其他工具、 容器必须标志明显,做到分开使用,定位存放,用后洗净,保持清洁。 5. 制定并实施食品及原料采购控制要求, 确保所购食品及原料符合食品安全 标准。不得加工或者使用有腐败变质或者其他感官性状异常的食品或原料。 6.禁止提供生冷拌菜。存放超过 2 小时经确认未变质的熟食品,需再次利用 的应当充分加热。 加热时中心温度应当高于 70℃, 未经充分加热的食品不得食用。 7. 加工后的熟制品与食品原料或半成品分开存放, 半成品与食品原料分开存 放,防止交叉污染。食品不得接触有毒物、不洁物。 8. 留样食品按品种分别盛放于清洗消毒后的密闭专用容器内, 在冷藏条件下 存放 48 小时以上,每个品种留样量不少于 150g。 9.相关人员做好个人卫生。接触食品前应用肥皂及流动水洗净双手; 穿戴清 洁工作衣、帽,禁止穿工作衣入厕;不留长指甲、涂指甲油、戴戒指加工食品; 各项操作符合要求。 10.创建卫生、整洁、舒适的进餐环境,餐前做好充分准备,按时进餐。保 证儿童情绪愉快,培养儿童良好的饮食行为和卫生习惯。 (三)膳食营养。 1.托幼机构应当根据儿童生理需求, 参考《中国居民膳食营养素参考摄入量 (DRI)》制订膳食计划。 2.根据膳食计划制订带量食谱,1~2 周更换一次。食物品种要多样化且合 理搭配。 3.在主副食的选料、洗涤、切配、烹调过程中,按照营养膳食的要求,采取 科学合理的方法,减少营养素的损失。烹调食物注意色、香、味、形,符合儿童 口味。 4. 托幼机构至少每季度进行一次膳食调查和营养评估。 儿童热量和蛋白质平 均摄入量全日制的达 DRI80%以上,寄宿制的达 DRI90%以上;维生素 A、B1、B2、 C 及矿物质钙、铁、锌等摄入量达 DRI80%以上。蛋白质、脂肪和碳水化合物热量 占总热量的百分比分别为 12~15%、30~35%、50~60%。 5. 全日热量分配: 早餐提供的能量约占一日的 30% (包括上午 10 点的加餐) , 午餐提供的能量约占一日的 40%(含下午 3 点的午后点),晚餐提供的能量约占 一日的 30%(含晚上 8 点的少量水果、牛奶等)。不提供正餐的托幼机构,每日 至少提供一次点心。 6. 加强体弱儿膳食管理。 有条件的托幼机构可为贫血、 营养不良、 食物过敏、 肥胖等儿童提供特殊膳食。 儿童各类食物一日建议摄入量 食物种类 谷类 蔬菜类 水果类 鱼虾类 禽畜肉类 蛋类 100 g 1~2 岁 100~150g 150~200g 150~200g 3~6 岁 180~260g 200~250g 150~300g 40~50g 30~40g 60g 奶类 大豆及豆制品 烹调油 350ml — 20~25g 300~600ml 25g 25~30g 体格锻炼制度体格锻炼制度 舟山市普陀区小荧星实验幼儿园舟山市普陀区小荧星实验幼儿园 (一)根据儿童年龄及生理特点,每日有组织地开展各种形式体格锻炼,保 证儿童适宜的运动量和运动密度,提高儿童身体素质。 (二)卫生保健人员参与体格锻炼计划的制订,指导保教人员利用日光、空 气、水和器械,有计划地进行儿童体格锻炼。 (三)保教人员要做好运动前的准备工作, 保证儿童室内外运动场地的清洁、 卫生、安全,布置好运动场地和运动器械。 (四)加强运动中的保护,避免运动伤害。注意观察儿童运动中的面色、神 态、呼吸、出汗量等反应和运动后的精神、食欲、睡眠等状况,若有不良反应要 及时采取措施。 (五)根据个体差异,合理调整运动量,对个别体弱的儿童予以特殊照顾。 有条件的可进行 3~6 岁儿童体质测试,了解儿童体质状况,指导儿童体格锻炼。 健康教育制度健康教育制度 舟山市普陀区小荧星实验幼儿园舟山市普陀区小荧星实验幼儿园 (一)儿童健康管理 1.入机构健康检查 (1)儿童入托幼机构前应接受妇幼保健机构按照 《浙江省儿童入托幼机构健 康检查表》规定项目进行健康检查,合格后方可入托幼机构。 (2)托幼机构在办理儿童入机构手续时,应当查验《儿童入托幼机构健康检 查表》、《儿童保健手册》、《预防接种证》。 (3)儿童离开托幼机构 3 个月以上需重新进入的,应按照儿童入托幼机构健 康检查要求,经妇幼保健机构健康检查合格后方可返回托幼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