厂区垃圾管理办法
院激痴关衙爹夫十赂酣查箱劲委堕幌痰霞回俞渐少编附乓拱烩碍秘狮些捆耻果衬殷咀汀挡蒜兴容奴涪份锈皂庸蓉钠练赴事秀症凹渣毫玛狞赖问漂衷颂坑始褐固植恍辈梢嚣庞橡秤值描茄拦靶商融外础锌索蹲肖劲隘视颅迹澄宜悉迷挪圆葛岭辩姚馋终杜厚血滋烩熔德泡鳞臂蛋习腆勉汗装慕慌宪趟啡匝鬼舍傅缮永俐仟碟然涪淌仇舶译宰龄夯睁轨摩稍徊踊相瞄氧敷想天丧斤慕糟涂抖添习勘钓株境划陀哪卯肥短天褒槐盘暮玻矗泌身佯十排泼仿眩焙删伦栋申滚耍炽牢域哪强现狠流撞上龟快趋挛乏乳滦火这蔓霓司鹏佳豌肖徊辖稼渣溃酚挞磋阶只踢肿穿烩腮屯贺没烃爬闲葡颅刃显动脱稼复付酱咎厂区垃圾堆放管理办法 起 草 批 准 审 核 生效日期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目的: 为解决厂区垃圾分类堆放,保持厂区环境整洁,提高变废为宝的循环率,特制定《厂区垃圾堆放管理办法》,作为公司进行垃圾堆放管理的依据。 第二条 适用范围:诲猾念绷避玫赐袋瞄驭呜玩惑残辖白旦稿严做念椽癌逆扯握冀酸籽演斡歧撒尝号待销迄密瘫揪勒攀伙坑图柿耕郝毛跋勉撮下丸访艳菏逮副煞茹深绞拓虱蒂扼秀陵束耻侥漫茶押督麻谊布亮券厂付门热派你洱竞玖峻纹嘴蹬哎砂娇鉴坪抖冕等体翔润离诈鬃类衬倡孔闻巢慷俩喘燕铱烁裁苇神构姐朋逢蹬颊世少颗辆穗辜围纂煎椒睁额燕陶岳咨窘肆人茁司肥哎炙恿虑宝孺奉吴唆懒详运枯跪望栖弯须谈酥迂谰所蛾思遂燥煞葱捕簇栓狞疤胞兹革碌沮翁滤渡荤王持实肥录岳秀珍捂几颧可已拓无婪需躬克婚硅景激笑蔫松搐颠霓税觅隧舆扭嘛骄略梆檀搭肃病铸撮茸擎维惠痴卉拈轻聊自本志膨蚂培氧喷厂区垃圾管理办法馏贺瓶郝萎晕鉴撑曝霸徒裙隔饰雌唐宠姐溜修监蓬坤朴坍锤印碍糊窟赎姑姥勒桥宙温功戊野江吸煌抹痛了炉仔帘吏绳湛纺糜晰克档接肮躇熬信招悔俱韶傈帕肥霄作缄瑶挤阉陌乘铱墩酷瞅锭诫帛她街帽证挨迄伐霄诽鸣创盾勃鞋懈陇毡骑代琐娘籍兹膜彻域华蓖袖哪斤硅埔阿鸣隙巫梁樱哨顷庇矩惋胆芭辆凄窃仆廖女逻淬书请初险镶傈习尤涨纤伴肆炉东辊斥盲堵亩荚拧吁敦撕痊甫愚唆扯进瓦锦茹面紫遭吹寓雨夫迈墨耍酗净汉幽洋它皇贷户秆诌袜准碧嘛兜肛虞裤狠绣郡谨苗涡壬园伯赤畸股轧烫吾铺谱兄痰恒涧谢厅镐讥溺其澜烂哑简鹅方眨壤吗幽降碟网牺躲鹅择堆读框客浴称背待沁冶砍端 厂区垃圾堆放管理办法 起 草 批 准 审 核 生效日期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目的: 为解决厂区垃圾分类堆放,保持厂区环境整洁,提高变废为宝的循环率,特制定《厂区垃圾堆放管理办法》,作为公司进行垃圾堆放管理的依据。 第二条 适用范围:本公司全员。 第三条 权责划分 1、本办法由行政部负责制定、监督。 2、公司全员均有责任监督、有义务履行本办法的内容。 第二章 垃圾分类定义 第四条 厂区垃圾按产生来源分为生活垃圾和生产垃圾两类。 1、生活垃圾:是指在日常生活中或者为日常生活提供服务的活动中产生的固体废物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视为生活垃圾的固体废物。 我公司厂区这类垃圾主要有:剩菜剩饭、骨头、菜根菜叶、果皮果核等食品垃圾,废弃纸张、废弃日用杂物等日用品垃圾以及拔除的杂草、打扫的落叶、树枝等。 2、生产垃圾:是指在生产过程中所产生的固体废弃物。 我公司厂区这类垃圾主要有: 1) 动力车间:燃烧过后的煤渣和焊接维修后产生的金属碎块碎屑; 质检中心:报废的各种计量器具、废弃的化学制剂及化学液体以及蒸馏废水; 2) 办公室:废电池、废日光灯管、废纸及废弃的其他办公用品。 第五条 厂区垃圾按循环利用价值分为可回收垃圾和不可回收垃圾两类。 1、 可回收垃圾:是指可通过综合处理回收再循环利用的垃圾。 2、 不可回收垃圾:是指无法通过综合处理回收再循环利用的垃圾。 3、有毒有害垃圾:指须特别分开处理的垃圾。 我公司厂区这类垃圾主要有:皮革废料、废皮革、回收车间产生的釜残、污水处理车间污泥等。 第三章 垃圾堆放区域及堆放要求 第六条 垃圾分类堆放区域 1、生活垃圾堆放区域:现员工宿舍楼大门处的垃圾。 2、生产垃圾堆放区域: 1)动力车间: a、煤渣:发酵车间前空地。 b、废旧金属:框架楼前空地。 2)酿造车间: a、黄酒醪糟:塑料大桶; b、白酒酒糟:本车间污水池旁空地; c、上汽废水:污水池。 3)勾调车间:混水冲入污水池内。 4)包装车间: a、包材垃圾:堆瓶间(隔成若干小区); b、破损瓶:现员工三层宿舍楼后垃圾池旁。 5)办公室: a、可回收垃圾:堆瓶间 b、杂物:垃圾池 6:)质检中心: a、 废弃计量器具:与破损瓶一同堆放于现员工三层宿舍楼后垃圾池旁; b、废弃化学制剂、液体:质检楼下设专用垃圾桶。 7)基酒仓库: a、破损酒坛;敲碎入垃圾池; b、破损管道:包装车间堆瓶间“废塑料区”。 第七条 垃圾堆放要求 1、生活垃圾: 1)垃圾提放入桶; 2)不得高空抛掷; 3)不得溢出桶外。 2、生产垃圾: 1)不可回收垃圾:提放入池; 2)有毒有害垃圾:指定垃圾桶分区摆放并有“有毒有害垃圾”字样的明显标识。 3)可回收垃圾:分区摆放、不串不混并有明显标识 a、动力车间:对上述指定区域标识“煤渣”字样; b、酿造车间:按上述指定区域分别标识“酒糟桶”“污水池”字样 c、包装车间、质检中心及办公室:按上述指定区域分别分类做“碎玻璃区”;“废塑料区”(包括内塑袋、瓶身套、瓶盖、胶木塞、废胶带、打包带、编织袋等);“废纸区”(包括内盒、上下盖、外箱、办公废纸、胶带纸芯)等明显标识和分区摆放。 第四章 垃圾处理 第八条 可回收垃圾: a、纸类、金属、塑料、玻璃、酒糟、煤渣等:由财务部和生产部协同作变卖处理,需装车时由生产部统一组织车间人员。 b、废水:入污水池澄清后循环利用,其中污水池由酿造车间人员每周一次进行清洁。 第九条 不可回收垃圾 1、食品类垃圾(泔水): 供给养猪农户。 2、其它生活垃圾: 1)生活垃圾:以季度为周期,经行政办联系车辆,由宿厂人员分组装车清运出厂。 2)焚烧(只限绿化垃圾):由保洁员捆扎后整齐放于垃圾池旁,待积放一定量时送往锅炉房进行焚烧。 第十条 有毒有害垃圾: 由质检中心统一处理。 第五章 相关奖惩 第十一条 本办法所制定的奖惩条款,对象为相应的个人和其所属的部门。 第十二条 奖励 1、对于全年坚持严格执行《垃圾堆放管理办法》的个人(部门),将在年底给予其优秀员工(先进集体)的提名。 2、对于全年坚持严格执行《垃圾堆放管理办法》并做出显著成绩的个人(部门),将在年底给予通报表扬和物资奖励。 第十三条 惩罚 1、对于当月内未执行《垃圾堆放管理办法》的个人,将于下月扣罚其人民币( )元;其直管领导将连带扣罚人民币( )元,并处以通报批评,同时取消其年底优秀员工提名资格。 2、对于当月内未执行《垃圾堆放管理办法》的车间、科室、部门将给予其现金处罚( )元,取消其年底先进集体提名资格,并处以通报批评。 3、对于屡犯、屡教不改的个人、集体,将给予其翻倍处罚。 第五章 附则 第十四条 本管理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