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旧小区监理大纲
七、七、 监理大纲监理大纲 1. 质量控制目标及措施 2. 进度控制目标及措施 3. 费用控制目标及措施 4. 安全生产监理目标及措施 5. 组织协调目标及措施 6. 合同、信息管理目标及措施 7. 拟投入的检测设备等情况 8.重点难点分析及解决方案 1.质量控制目标及措施 本工程质量控制的目标:确保工程质量等级达到施工验收规范 标准,工程监理工作方法如下: 一、工程质量监理过程 1)工地测量基桩的接受与交桩 交桩的程序是先由设计院按照图纸资料在现场向监理工程师交桩。 由监理工程师组织复测检查,如发现桩点有丢失或被移动的情况,图纸 计算的桩位坐标或标高有错误等问题存在时,由监理工程师会同业主向 设计院交涉,并由设计院负责解释、改正、补桩等工作,直到监理工程 师认为桩位没有错误,精度符合设计和施工的要求,并符合技术规范的 标准为止。 然后由监理工程师向承包人移交桩位,承包人在接到监理工程师发 出的桩位图及坐标、 标高等数据并现场交桩之后, 应在规定的期限内 (一 般为 14d)进行复测核对并交出自己的测量成果,如果没有错误且精度 符合设计及施工的要求,应书面表示正式接受桩志,并负责以后的维护 和使用。如承包人对任一测量标志及数据持有异议,应向监理工程师提 交一份表格列出认为有误的桩点的位置和修正的数据。 在监理工程师确 认以前,不得触动原有地面。 基桩移交后,监理工程师应督促承包人做好桩芯保护,基桩应保护 到竣工验收以后,所有桩志应设立护桩等参考标志,使得基桩可以准确 地重新定位。监理工程师应定期对桩位作复核检查,以保证施工放样准 确无误。 2)施工定位测量的控制 在测量放样前,承包人应提交一份测量放样方案,内容包括: 测设部位。 测设的方法:具体使用的置镜点、后视点的桩位编号。 测设计算书:根据测放点位、置镜点、后视点计算出相应的偏角与 边长。 校核的方法:校核置镜点、后视点桩位编号及相应的计算书。 由测量专业工程师对测量方案进行审核。测量方案应满足以下的要 求: 测量放样所用的所有置镜点、后视点均必须是控制网的桩点,不能 用临时桩点或临时测放的桩点作为放样的置镜点或后视点。 测量方案必须能保证有足够的精度,在测量过程中应不受施工的干 扰。 所有定位放样的测量都必须有可靠的校核方法, 以保证测量没有错 误,保证误差在允许的范围之内。如交会法放样应取三点交会,坐标法 放样应从两个桩点放样核对等。 所有计算应准确无误。 满足上述要求后,可以批准方案实施。 承包人必须在得到监理工程师对测量方案的书面批准后方可进行 测量放样。测量时须使用经过检验标定的仪器,监理人员应旁站以保证 测读无误。 放样测量的报验表和原始记录应在施工前交现场监理工程师审阅 签认。 3)水准测量的控制 水准测量的等级及其测量精度。水准的等级选择和精度应满足设计 的要求。 水准基点的布设:水准点应设在桥址附近安全稳固处,并便于施工 观测。 3、完工验收阶段质量监理措施 当完工后,监理工作程序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的内容: 承包单位按合同规定的要求组织竣工检查,写出自检报告。 各项自检质量符合合同规定技术标准后,承包单位填写《竣工验收 申请报告》连同自检报告一起提交给监理工程师。 监理工程师接到此报告后,应立即组织监理实验室对已完工的项目 进行检查,并对承包单位的自检报告的各项检验结果进行复核抽查。 审查隐蔽工程项目记录签字是否齐全,是否合格。 审查工程的各分项工程每道工序的《质量验收单》是否齐全。 审查各分项工程混凝土质量试验报告是否合格。 审查主要工程材料质量检验单(或报告)是否合格。 审查整体工程和各分项工程的荷载试验报告是否合格。 以上各项检查合格后,监理工程师签发《中间交工证书》并计量。 4、其他质量管控措施 (1)对完成的分项、分部工程,按相应的质量评定标准和办法进行 检查验收; (2)审核设计变更和图纸修改,杜绝以施工指挥设计的现象; (3)对工程质量的原因和责任进行分析,商定质量事故的处理措 施,批准质量事故处理方案,以及对事故处理措施的效果进行检查; (4)凡质量、 技术问题方面有法律效力的最后签证,只能由项目 总监理工程师一人签署方为有效; (5)行使好质量否决权,为工程进度款的支付签署质量认证意见; (6)建立质量监理日志, 现场监理人员应逐日记录有关工程质量 动态及影响因素的情况; (7)项目总监应定期或不定期地组织现场质量协调会, 分析和通报 工程质量状况,解决与质量有关的问题;每月定期向业主汇报有关工程 质量动态情况,如遇重大质量事故及其它质量方面的重大事宜,则应即 时提出报告。 二、工程质量“事前、事中、事后”三阶段管控措施 1、质量的事前控制 ①掌握和熟悉市政工程质量监理的法规、规范、技术标准等; ②对施工场地进行检查、 验收, 要求施工单位先复核导线、 水准点、 抄平、放好各桩位、边桩;如发现有误,监理人员随时纠正; ③严格控制进场原材料、半成品及预制构件的质量,水泥、钢材等 必须有产品合格证、质量证明书及准用证;砂、石、碎石等,应分批检 验。其强度及含泥量等各项指标合格后方可使用; ④根据该工程特点,重点加强对钢筋及砼 的控制,砂浆、砼及钢 筋必须在使用前 10 天做出试件并送试验室作试验,决定出配合比; ⑤检查施工队伍施工机械型号、 性能、 工作状态是否满足工程需要, 特别对砼及砂浆搅拌设备、钢筋加工设备、垂直运输设备检查及模具作 重点检查; ⑥审查乙方提交的施工方案和施工组织设计,保证工程质量具有可 靠的组织措施和技术措施; ⑦协助乙方完善质量保证体系,包括完善计量及质量检测技术和手 段等; ⑧协助乙方完善现场质量管理制度,包括现场会制度、现场质检制 度、质量统计报表制度和质量事故报告及处理制度等; ⑨组织设计交底和图纸会审。 2、质量的事中控制 本工程重点加强对工程路基面层等的质量管控。 三、工程质量缺陷责任期的监理措施 1、交工与交工证书 (1)合同工程的交工证书: 合同范围内的全部工程已基本完成,监理工程师收到承包商书面提 出交工申请报告并保证在缺陷责任期内完成全部剩余工作后, 对工程进 行检查, 认为符合合同文件要求时, 经检验后, 报总监理工程师批准后, 应及时向承包商签发全部工程的交工证书。否则,监理工程师应书面指 示承包商完成尚需完成的工作。 (2)部分工程交工证书: 监理工程师按 1 条的原则,经检验报总监理工程师批准后,就下列 情况可以向承包商签发部分工程的交工证书: 工程的任何主要部分已建成,能够独立交付使用; 合同中规定的不同交工时间的任何部分工程; 已由业主占据或使用的任何工程。 (3)签发交工证书的必要条件: 承包商书面申请:监理工程师收到承包商的交工申请报告。 工程确实完成:监理工程师应对承包商申请交工的全部工程或部分 工程进行全面检查,确认其主体工程已全部完成、或剩余工程很少,在 缺陷责任期内完成这些工程时,不影响工程的正常使用及安全。 工程检验合格:监理工程师对工程质量检验的结果,证明该工程确 实符合规范要求,且各项资料齐全。监理工程师在各种场合以不同形式 向承包商指出的各类质量问题,均以得到妥善的解决。 现场清理完毕:监理工程确认承包商对其申请交工的工程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