营销团队管理制度
“潍坊金三元商贸有限公司”“潍坊金三元商贸有限公司” 销售团队管理制度销售团队管理制度 目目录录 第一章 管理大纲 第二章 员工守则 第三章 考勤管理 第四章 奖惩制度 第五章员工的离职管理制度 第六章员工的辞退管理制度 第一章第一章 管理大纲管理大纲 为了加强管理,完善各项工作制度,促进公司发展壮大,提高经济效益,根据 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特制订本管理细则。 第一条公司全体员工必须遵守公司章程,遵守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和决定。 第二条公司禁止任何部门、个人做有损公司利益、形象、声誉或破坏公司发 展的事情。 第三条公司通过发挥全体员工的积极性、创造性和提高全体员工的技术、管 理、经营水平,不断完善公司的经营、管理体系,实行多种形式的责任制,不断壮 大公司实力和提高经济效益。 第四条公司提倡全体员工努力学习业务知识和各种常识,努力提高员工的整 体素质和水平,造就一支思想新、作风硬、业务强、技术精的员工队伍。 第五条公司鼓励员工积极参与公司的决策和管理,鼓励员工发挥才智,提出 合理化建议。 第六条公司为员工提供平等的竞争环境和晋升机会;公司推行岗位责任制,实 行考勤、考核制度,评先树优,对做出贡献者予以表彰、奖励。 第七条公司提倡求真务实的工作作风,提高工作效率;提倡厉行节约,反对铺 张浪费;倡导员工团结互助,同舟共济,发扬集体合作和集体创造精神,增强团体的 凝聚力和向心力。 第八条员工必须维护公司纪律,对任何违反公司章程和各项规章制度的行为, 都要予以追究。 第二章第二章 员工守则员工守则 一、 遵纪守法,忠于职守,爱岗敬业。 二、 维护公司声誉,保护公司利益。 三、 服从领导,关心下属,团结互助。 四、 爱护公物,勤俭节约,杜绝浪费。 五、 不断学习,提高水平,精通业务。 六、 积极进取,勇于开拓,求实创新。 第三章第三章考勤管理考勤管理 1.出勤 1.1 工作时间:员工须按各部门的《金三元商贸有限公司管理制度》规定时间上下班; ①迟到:上班时间未到或未到岗者,即为迟到。上班时间开始后 5 分钟至 10 分钟 内到班者,按迟到论处。 ②早退:未到下班时间而提前离岗者,即为早退。 ③旷工:未经请准假或假期满未经续假擅自不到职者,即为旷工。 2.请假: 2.1 员工若早上有急事不能上班者, 应在前一日向部门负责人请假或在当日上午 8: 30 前用适当方 法向部门负责人请假,并须部门负责人同意,否则视为旷工处理或请假无效。 2.2 请假制度 1、假别分为:病假、事假、婚假、产假、年假、工伤假、丧假等七种。 2、病假:指员工生病必须进行治疗而请的假别;病假必须持县级以上医院证明,无有效证明 按旷工处理;出据虚假证明加倍处罚;病假每月 3 日内扣除 50%的基本日工资;超 过 3 天按事假扣薪。 3、事假:指员工因事必须亲自办理而请的假别;但每月事假累计不得超过 3 天,超过天数按 旷工处理;事假按实际天数扣罚日薪。 4、婚假:指员工达到法定结婚年龄并办理结婚证明而请的假别 7 天; 5、年假:指员工在公司工作满一年后可享受3 天带薪休假,可逐年递增,但最多不得超过15 天,特殊情况根据工作能力决定。 6、工伤假:按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执行。 7、丧假:指员工父母、配偶父母、配偶、子女等因病伤亡而请的假别;丧假期间工资照发, 准假天数如下: 父母,配偶,子女或配偶父母伤亡给假 5 天 5.考勤统计 5.1 每月考勤时间:本月 1 号至本月 31 号 5.2 有以下情况之一者,扣除当月全勤奖: ①全月累计迟到 3 次者(包括 3 次) ②除公休外,请假 1 天以上者 ③月度旷工 1 次者(包括 1 次) 第四章第四章奖惩制度奖惩制度 第一节 总则 第一条 为严明纪律,奖惩分明,提高员工工作积极性,提高工作效率和经济效率,特制订 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奖励方法; 1、大会表扬; 2、奖金奖励; 3、物资或晋升奖励。 第三条 本制度适于公司全体员工。 第四条 有下列表之一的员工,应给予嘉奖并通报,颁发奖金 20~80 元,奖金随当月工资发 放。 1、遵纪守法,执行公司规章制度,思想进步,文明礼貌,团结互助; 2、完成营销团队工作计划指标,创造较大经济效益; 3、向销售团队提出合理化建设,被销售团队采纳,并取得一定效益的; 4、节假日经常加班,并取得显著效果者; 5、忠于职守、积极负责、不断改进工作、工作绩效突出者; 6、堵住销售团队的经济漏洞,并为营销团队挽回经济损失者; 7、全年无缺勤,积极做好本职工作; 8、节约资金,节约费用; 9、其他对销售团队做出贡献者,总经理认为应当给予奖励的. 第五条 公司设有“管理创新及合理化建议奖”、“杰出销售代表”、“优秀管理者”等奖 励,在每个工作年度结束后,进行评选和奖励。 第二节处罚 第六条 员工有下列行为之一,经批评教育不改的,视情节轻重,分别给予扣除一定时期的 奖金、扣除部分工资、警告、记过、降级、辞退、开除等处分: 1、迟到、早退一次罚款(20 元/次)当月迟到和早退累计 5 次以上者再扣发 30 元; 2、旷工者扣除当日双倍工资,连续三个月累计达三次辞退; 3、在工作时间嬉戏、擅离工作岗位或从事与工作无关的事情罚款(5-30 元/次); 4、办公区内禁止吸烟,违者罚款(5-30 元/次); 5、禁止两人同时离岗超过 10 分钟,违者罚款(5-30 元/次); 6、轻微过失致发生工作错误造成损失的罚款(20-50 元/次); 7、不按要求打扫卫生罚款(5-10 元/次); 8、对同事恶意攻击或诬告、中伤他人、制造事端者罚款(5-100 元/次); 9、遗失经营管理之重要文件、物品或工具罚款(5-200 元/次); 10、未经主管批准不按时参加公司的会议及销售培训者罚款(30-50 元/次); 11、不服从上级管理或不服从工作安排一次扣(25-30 元/次)第二次辞退; 12、上班时间未经主管允许,不可跨团队串岗违者罚款(5-30 元/次); 第五章员工的离职管理制度第五章员工的离职管理制度 一、若因工作环境不适或因其他个人因素而想自行离职者: 1、公司管理人员离职须提前 30 个工作日提出辞职申请,并填写“离职表”交人事备案。 2、除管理人员外,其他员工须提前 3 个工作日提出辞职申请,并填写“离职表”交人事备案。 3、新员工三个月试用期内无业绩并离职(包括主动离职与被动离职)者,不予以结算当月岗位补 助(即 30 天岗位工资)。 4、试用期已满仍没有业绩产生者,没有达到公司用人标准,公司有权将其辞退,当月薪资不予结 算(即 30 天岗位工资)。 5、工作在一年以上的员工提出离职时,须提前一个月以书面上报公司核准,未经核准而自行离职 者,自愿放弃当月月薪资(即 30 天岗位工资)及任何工作奖金。 二、员工办理任何请辞时,须先行填写“离职表”,经核准后,方可离职。 三、员工在自动离职或请辞期间内,因职务交接不清,或手续不全而导致公司资金及财物上有所损 失,须负赔偿责任,公司将依法解决。 四、已请辞员工在待退期间,若在公司表现恶劣,或影响公司其他人员或公然破坏公司制度者, 可 予以直接开除。 五、离职员工交接重点: 第一项:个人职责所属资产列报表,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