吸油烟机外观检验标准
吸油烟机外观检验标准 一、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吸油烟机产品的外观质量,检验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生产的吸油烟机产品的外观验收。 二、引用标准 GB191包装贮存图示标志 GB2828逐批检查计数抽样程序及抽样表(适用于连续批的检查) GB6388运输包装收发货标志 三、名词术语 3. 1主要表面 操作面(正面) 3.2非主要表面 吸油烟机是指以正面为基准面的两侧面、集烟罩的外表面、背面、顶面。 3.3内部表面 吸油烟机是指箱体内表面、集烟罩内表面。 四、检验方法 4. 1表面分类: 4. 1.1检查面一指产品能看见的表面,它包括正面、侧面和底面三个表面。 4. 1.2正面一指在最经常能被看到的主面。 4. 1. 3侧面一指要在某种方向的视线才能看到的表面。 4. 1.4底面一指很少被见到或要在拆装时才能见到的表面。(如图所示): A:正面 B:侧面 C:底面或内面 4. 2检查条件: 4. 2. 1环境光亮度应在600-1000LUX的光线,且光源应高于检查者的头部。 4. 2. 2环境四周不能有反光面。 (如图所示) 4. 2. 3人眼与被测的零件的距离应保证在40cm,且与检测零件的角度为45 zk > I 5. 3检查范围时间如下: 检测面 正面 侧面 底面 时间 10秒 5秒 5秒 五、吸油烟机外观验收要求 5.1主要表面 a. 不锈钢面板:表面光洁,色泽一致,边缘整齐,不得有披锋、皱折、刮手毛刺等加工 缺陷;焊点美观、不得有凹瘪,无明显划痕,不明显划痕位置只能在面板边缘,其长 度W5mm,且出现的处数不得超过2处且相距应大于200mm; b. 塑料件:表面光滑、色泽均匀,清洁,无裂纹、划痕、变形、杂色、收缩痕、熔接痕, 无明显的斑痕、飞边、色差、凹陷以及明显注不满等不良;其飞边不超过0.5mm; c. 喷涂色泽均匀,附着牢固,无剥离,无气泡,无流漆,喷涂颜色基本一致;喷涂沙粒 不得大于巾1,且处数不超过2处,间距大于300mm; d. 镀度件:镀层光滑,细致,色泽均匀,无划痕、针孔,毛刺不超过0.2mm; 5.2非主要表面 a. 不锈钢面板:表面光洁,色泽一致,边缘整齐,不得有披锋、皱折、刮手毛刺等加工 缺陷;不得有明显碰凹瘪、划痕,其长度W8mm,且出现的处数不得超过3处且相距 应大于200mm; a.塑料件:表面光滑、色泽均匀,清洁,无裂纹、变形,,无明显的划痕、杂色、收缩 痕、熔接痕、斑痕、飞边、色差、凹陷以及明显注不满等不良;其划痕长度不大于 10mm, 不超过3条;杂色不大于巾1,且总数不超过5处,相距100mm以上,其飞边不超过0.5mm; c. 喷涂色泽均匀,附着牢固,无剥离,无流漆,喷涂颜色基本一致;喷涂沙粒不得大于 巾1,且处数不超过2处,间距大于300mm;气泡不得大于巾1,且处数不超过8个/dn?; d. 电镀件:镀层光滑,细致,色泽均匀,无明显划痕、针孔,毛刺不超过0.2mm; 5.3内部表面 喷涂件全部喷涂到位,不允许局部露喷或露底或生锈现象,各焊接件牢固可靠。 5.4配合间隙: a. 面板与箱体的配合间隙均匀,间隙< 1.5mm、错位< 1.00mm; b. 集烟罩与箱体、面板的配合间隙均匀,间隙< 1.00mm; c. 控制面板与面板的配合间隙均匀,间隙W0.50mm 六、缺陷判定标准: 以下判定标准只用于正面检查,而侧面检查缺陷大小及数目在正面的基础上X2。对于底面 的检查缺点大小及数目在正面的基础上X3,夹水纹及变形除外。对不影响装配的底面不作 严格要求。检查判定中“接受”代表此缺点状态可接受;检查判定中“严重(岫)”代表此 缺陷状态按AQL1. 0来检验判定;检查判定中“轻微(MI)”代表此缺陷状态按AQL4. 0来检验 判定。 6. 1塑胶件外观检查标准如下表: 项目 缺陷名称 缺点状态 检查工 具 检查判定 01 顶白 顶白允许数目Ml处,直径<0. 7mm可接受, 顶白数有2-3处,直径在0. 7-1. 0mm间,间 距在0-100mm判MI 超出以上要求则判为MA 目视 平尺测 量 接受(AC) 轻微(MI) 严重(MA) 02 颜色 不符合样板或规格要求 与样板规格相符但颜色有偏差 目视 样板对 比 严重(MA) 轻微(MI) 03 拉伤/拉白 允许数目W1处,长度<2mm,宽度<0. 5mm 可接受,拉伤/拉白数有2-3处,长度在 2. 0-4. 0mm 间,宽度在 0. 5-lmm 间判 MI 超出以上要求则判为MA 目视 平尺测 量 接受(AC) 轻微(MI) 严重(MA) 04 料花 允许数目W1处,长度<lmm,宽度<0. 5mm 可接受。 ,料花处数2-3处,长度在1. 0-3. 0mm间, 判MI, 超出以上要求则判为MA 目视 平尺测 量 接受(AC) 轻微(MI) 严重(MA) 05 气纹 允许数目W3处,长度<5mm,宽度V 1mm可 目视 接受(AC) 接受。 ,气纹处数4-5处,长度在5-10mm间判MI 超出以上要求则判为MA 平尺测 量 轻微(MI) 严重(MA) 06 走胶不满料 可见表面的轻微缺胶,且影响装配判MI 可见表面的轻微缺胶,且不影响装配判MA 目视 实物检 测 严重(MA) 轻微(MI) 07 变形 轻微的变形,变形量<lmm,可接受。 轻微的变形,变形量在不影响装配 判MI 严重的变形,变形量>2mm,影响装配判MA 目视 实物检 测 接受(AC) 轻微(MI) 严重(MA) 08 脏污 允许数目W1处,长度<3mm,宽度<lmm可 接受。 ,脏污处数2-3处,长度在3-lOmm间,判 ML 超出以上要求则判为MA 目视 平尺测 量 接受(AC) 轻微(MI) 严重(MA) 09 水口处理 水口需削平不能刮手无削伤产品缺陷可接受 水口未削平有轻微刮手,但不伤害人体判MI 水口锋尖严重的伤手,并有削伤产品缺陷判 MA 目视 实物检 测 接受(AC) 轻微(MI) 严重(MA) 10 批峰(修剪) 批峰高度<0. 3mm,不锋利对人不造成伤害, 不影响装配 高度在0. 3-lmm,有刮手但不影响装配判MI 高度>lmm,有刮手但影响产品的装配判MA 目视 实物检 测 接受(AC) 轻微(MI) 严重(MA) 11 批伤(修剪 伤) 允许W1处,长度<5mm,宽度<0. 2mm,深 度 VO. 3mm 目视 接受(AC) 处数 2-3 处,长 5-8mm,宽 0. 2-0. 5mm,深 0. 3~0. 4mm 判 MI 超出以上要求则判为MA 平尺测 量 轻微(MI) 严重(MA) 12 刮花 数目 W1 处,长V5mm,宽 VO.