预制梁场临时用地租用合同
预制梁场临时用地租用合同 出租方:湘乡市双星皮革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方) 承租方:辽宁太平洋建设湘乡市景观渠项目部(以下简称乙方) 为确保景观渠工程的顺利实施,双方本着自愿、公平、公正、 诚实信用的原则,就场地临时租用有关事宜,共同达成并签订协 议如下: 一、租用场地状况 1、用地位置:湘乡市昆仑桥五里村(湘乡市双星皮革有限 公司新厂)。 2、用地面积:坪5453 m2厂房627 m2o 二、租用期限及用途 从2013年3月4日至2013年9月3日 场地用途:预制梁场施工临时用地 三、租金和付款方式 1、租金为112800元(壹拾壹万贰仟捌佰元整)。 2、付款方式:合同双方签订后乙方按每套个月支付甲方场 地租金一次,并于租用前预付给甲方,每次付56400元(伍万陆 仟肆佰元整)。 四、双方责任 1、甲方对出租场地拥有产权。租赁期间,乙方对场地只有 使用权,没有转让权。 2、甲方出租给乙方场地一切行政费用、地方性费用复耕费 用由甲方承担。 3、甲方出租给乙方场地的同时,甲方必须保证乙方工地施 工的正常生产用电,满足乙方用电需要(即甲方在出租场地的同 时需一并将220KV的变压器电力设施一并交由乙方使用)。如若 不能满足乙方用电造成乙方不能正常生产,甲方须承担乙方的损 失。乙方在试用期未满之前甲方不得以任何理由阻扰乙方正常施 工,乙方施工期间其相应的人员、机械设备和砂、石料供料由乙 方全权负责,甲方不得干涉。 4、甲方应做好租赁区域内村民的利益分配工作,如租赁区 域内发生村民纠纷,由甲方负责解决。 5、临时用地期满后,乙方撤除属本单位的机械设备及房屋 并负责地面以上的梁场台座拆除及清理工作,并将应付的水、电 等费用结清,租赁期内造成房屋、地坪损坏,乙方应负责修复好。 7、甲、乙双方积极配合,及时办理和完善相关手续。 8、合同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商一致以书面形式补充约定, 补充约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五、违约责任 甲方违约:承担因违约造成的乙方工程的一切直接和间接损 失。 乙方违约:甲方有权停止乙方对该场地的使用。 六、争议解决 合同履约过程中发生争议时,双方本着公平、合理的原则及 时协商解决,协商不能达成一致时,提请乙方承包工程所在地仲 裁机构裁决。 七、乙方在甲方场地施工期间,应安全生产,如发生的安全 事故,由乙方自行负责。 八、乙方在租赁期间,乙方产生的税费由乙方负责。乙方发 生的经济往来,甲方不负任何责任。 九、乙方生产、生活、用电、用水按量,按月结算。 十、乙方应妥善保管好自己的生产设备、生活等物品,丢失 由乙方自负。 H 、合同生效与失效 本合同签订字之日起生效,甲方双方履行完责任和义务后自 行生效。本协议一式二份,甲方一份,乙方一份。 甲方(签字):乙方(签字): 日期: 年 日期: 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