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RC构件安装工艺标准
一、 材料构成 1. 特种水泥:低碱度高标号原材料,起加固作用。 2. 特种玻璃纤维:具抗拉、抗冲击力作用。 3. 外加剂:加速产品生产、提高产品质量的作用。 4. 砂石:骨架作用,使产品承受压力。 5. 轻质材料:减轻产品自身重量。 6. 钢筋:起拉力抗弯作用,便于安装。 十三、 材料验收 (一) 产品出厂合格证、材料检测报告齐全、有效。 (二) 在常温下自然通风养护龄期为50天的GRC板收缩率约完成 90%, 内应力方可基本得以释放, 施工中要核查 GRC 板的生产日 期,采用小锤或手敲,从声音的清脆确定材料强度是否符合要 求,构件七天抗压强度平均值不低于 30 Mpa、抗弯强度平均值 不低于 5 Mpa。 (三) 构件表面应平整、光滑,不得有裂缝、弯曲、缺摆、掉角、 挂浆现象。 (四) 构件表面弯曲为构件长度的 1/400。 (五) 材料物理力学性能: 体积干密度≥1800kg/m3抗弯极限强度 ≥10Mpa,吸水率≤14%。 十四、 施工技术要求 (一) 放线及安装工作 1. 在外墙操作面弹线定出构件安装位置, 经现场管理人员核实后 方可施工,应严格控制各构件安装水平标高,标高允许误差 3mm。 2. 构件下安装定位钢筋,安装完成后拆除。 3. 根据构件尺寸在墙面弹出安放位置。 4. 先安装转角构件,使其尽可能方正,通过同一工作面的两个转 角拉线确定饰线条位置。 5. 临时定位安装应准确无误, 构件安装完成后应检查整个面的平 整度和垂直度,表面允许误差为±2mm 6. 安装前,必须对安装回填面的墙身进行凿毛处理,然后才能安 装构件。 7. 半圆柱以及超过 30 cm 长的涡卷托底时,除两侧预留钢筋制作 安外,还必须用φ10 的膨胀螺栓作受力点(或按设计要求设置角 钢骨架) 8. 安装垂直高度小于 18cm 的饰线时,先使用φ10×100 膨胀螺 栓按每隔 25cm 布置安装。 9. 安装垂直高度大于 18cm 的饰线时,必须使用上下两排,间距 10cm以上φ10×100膨胀螺检焊接 (或按设计要求设置角钢管架) 。 10. 安装圆柱柱身、柱头、柱座时必须四面十字型吊称垂直线,坑 纹对直对平。 (二) 焊接 1. 所有焊接点焊缝宽度不少于 5mm,长度不少于连接筋直径的 4 倍,清除全部焊渣。 2. 焊接点均应涂红丹防锈漆打底面涂银色油漆。 3. 焊接点与回填或补缝的完成面最小值 10mm 的保护层。 (三) 回填 1. 回填的目的是把 GRC 构件与主体连接成一个整体, 防止与主体 间的接缝开裂。 2. 回填时,必须对回填面的所有废渣杂物清除干净,淋透水后才 能回填,并用钢筋或竹竿翻插回填料使其密实,不能有空壳。大 饰线(离主体 50cm 以上)回填料需使用陶粒混凝土或膨胀珍珠岩 做底层填充料,离完成面 2cm 处用防水油膏做好墙与填充料的防 水处理,然后表面用 M5 砂浆回填收光。回填料收水后,应马上处 理好回填构件的结合缝(防止出现回填料与主体、构件脱接以防 水渗透) 。 饰线、 柱顶等构件的回填面还必须按 8%找坡水泥膏压光, 做到光滑不能有积水。 3. 当饰线垂直高度在 15cm 以下时, 可一次性回填, 在 15-35cm 时 需分两资回填, 在 35cm 以上时需分三次回填, 避免因回填次数少、 重量大而造成变形和填充料下沉开裂。 (四) 接缝处理 安装后的饰线继续干缩徐变,从而产生较收缩应力,导致接缝、 节点处开裂,仅靠填嵌水泥砂浆做刚性连接,对干缩、温差、震动等 应力较为敏感极易诱发板缝开裂。故若接缝采用一般 1:2 普通水泥 砂浆与板的相容性和粘结力差,抗拉强度低,以及当接缝宽度≥15mm 时,易产生干缩微裂,温差较大时,便会产生温度裂缝。 接缝应采取以下措施: 1. 补缝前对构件接缝进行检查, 错位超过 5mm 的应返工安装, 5mm 以下做打磨处理。 2. 对大线条及未回填的线条,接缝必须用玻纤布做防裂处理,并 在上表面做好弹性防水材料处理。 3. 构件接缝采用配合比:硅酸盐水泥:中砂含泥量<0.5:108 胶(水胶比为 1:1) :UEA 高效减少膨胀剂:PP 纤维=1:2:0.4: 0.8:0.0015 的水泥砂浆填补。 4. 所有接缝宽度控制在 5mm 左右,对补好的接缝进行检查,突出 部位重新打磨,保证光滑、顺直,无明显凹凸。 5. 应保证滴水线畅通,在接缝处应重新处理滴数线。 附表二: 《GRC 构件制作安装技术要求》 一、 技术标准及质量要求: 1. 组成材料质量须符合各自相应的国家规范、 行业标准及环保的 最高标准;制安须符合: 《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 GB50300-2001 要求 《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质量验收规范》GB50300-2001 要求,及相关 的现行国家规范、行业标准与检测方法。 2. 符合图纸设计要求,样品式样要求。 3. 材料进场须办理报验,提供检测报告及合格证明,必要时需对 产品进行抽样送检。 4. 中标单位须配合甲方深化图纸,绘制施工大样图。 5. 同时符合合生集团《GRC 构件施工工艺及质量技术要求》见附 件。 附:玻璃纤维增强水泥花饰构件制安技术要求(未列出之接出标参照 第一、1 项内容) : 1. 各类材料须符合相应国家规范、行业标准的最高等级要求: 1.1 其中: 水泥须为低碱度水泥,灰水比 1:10 的水泥浆液,1H 的 PH 值不得大于 10.5,砂符合《建筑用砂》BG/T4684-93 标准中河砂- 细规格; 玻璃纤维须符合《耐碱玻璃纤维无捻粗纱》JC/T572—2002 标准; 预埋板件、 钢筋、 钢型材采用国产 Q235 碳素钢, 均须热镀锌处理, 镀锌层厚度≥45 1.2 玻璃纤维增强水泥花饰构件必须符合设计要求,纹路清晰,层次 分明,表面光滑,平整。外观质量标准符合下表要求: 项目 指标 外露纤维,贯通裂纹 无 构件面裂纹,长度 10~30mm,宽 度≤0.2mm ≤3 处/㎡ 蜂窝气孔,长径 5~10mm,深度 2~5mm ≤3 处/㎡ 缺棱掉角,深度(mm)×宽度 (mm)×长度(mm): (≤5)×(≤10)×(≤25) ≤3 处/㎡ 长度尺寸偏差 0~-5 宽度尺寸偏差 0~-2 厚度 ≥30mm 构件面平整度 ≤2mm/1000mm 1.3 玻璃纤维增强水泥花饰构件性能参照《玻璃纤维增强水泥性能试 验方法》GB/T15231-1994 要求检测,指标如下: 序号 检验项目 单位 标准指标 1 体积密度 Kg/㎡ 1800~2200 2 吸水率 % ≤10.0 3 抗压强度 Mpa ≥3.05 4 抗弯强度 Mpa ≥20.0 5 软化系数 ------ ≥0.8 6 抗冲击强度 KJ/㎡ ≥12.0 1.4 花饰构件须符合《建筑材料放射线核素限量》GB6566—2001B 类 产品标准: 序号 检验项目 标准要求(装饰材料) B 类(室外使用) 1 内照射指数 Ira ≤1.3 2 外照射指数 Ir ≤1.9 2 制安须符合: 《建筑工程施工质理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2001 要求 《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质量验收规范》GB50210—2001 中 12.6 花饰 制作与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