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北京市既有多层住宅加装电梯工程技术导则
北京市既有多层住宅 加装电梯工程技术导则 (试行) 前 言 为适应经济社会发展和应对人口老龄化, 近年来北京市积极开展老旧小区适 老化改造,完善既有住宅使用功能,提升既有住宅的居住品质,改善住区居住环 境, 既有多层住宅加装电梯是其中的重要内容。为推动北京市既有多层住宅加装 电梯工作的顺利进行,规范和指导本市加装电梯工程的设计、施工和验收,特编 制本导则。 本导则共分五章:1 总则、2 术语、3 基本要求、4 设计要点、5 施工和验 收。 本导则主要依据:现行国家和北京市地方有关技术标准和规定。 本导则由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北京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委员会、北 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共同管理, 由北京筑福建筑科学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负责编 制。执行本导则过程中,应注意总结经验、积累资料和数据,如有意见和建议, 请反馈至北京筑福建筑科学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技术中心 (地址:北京市石景山 区杨庄大街 69 号院抗震园 1 号,邮编:100043 电话:88909399) 编制单位:北京筑福建筑科学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 编制人员:吴保光 陈庆生 杜馨昱 郑炎斌 蒋海波 杨 涛 董利琴 孙龙海 廖晓华 李 广 郝志辉 张 岩 刘 辉 鞠树森 编审人员:张宝超 王玉平 王小轮 张 硕 夏立荣 审查专家:刘春义 王 羽 张 凤 高丽华 吴汉福 薛艳梅 李自强 目 录 1 总则 3 2 术语 4 3 基本规定 5 4 设计要点 6 4.1 总平面 6 4.2 建筑 7 4.3 结构 10 4.4 机电 13 5 施工和验收 13 5.1 施工准备 15 5.2 质量控制 15 5.3 安全、消防和文明施工 17 5.4 工程验收 18 3 1 总则 1.0.1 为指导和规范北京市既有多层住宅 (以下简称“既有住宅” )加装电梯工 程建设,制定本技术导则。 1.0.2 本导则适用于北京市四层以上(含四层)的既有住宅加装电梯工程的设 计、施工和验收。 1.0.3 既有住宅加装电梯工程应遵循安全、适用、合理、施工便捷的原则。 1.0.4 既有住宅加装电梯实施前应综合考虑对既有住宅室内外给水、排水、供 热、燃气、强电、弱电等管线的影响,有影响时应避让或移改地下管线,保证地 下管线的安全。 1.0.5 既有住宅加装电梯时,除应符合本导则的规定外,尚应执行现行国家和 北京市的相关技术标准和规定。 4 2 术语 2.0.1 平层停靠 既有住宅加装电梯的停靠层站与既有住宅各楼层楼面标高一致, 从各电梯停 靠层站无需上(或下)楼梯踏步即可无障碍进入户内的加装电梯方式。 2.0.2 半层停靠 既有住宅加装电梯的停靠层站与既有住宅各楼层间的楼梯休息平台标高一 致,从各电梯停靠层站需上 (或下)一定数量楼梯踏步才能进入户内的加装电梯 方式。 2.0.3 电梯井道 既有住宅加装电梯新增建筑中, 由结构构件和外围护体系构成、 供电梯在其 内部沿竖向行走的封闭空间。 2.0.4 入户连廊 既有住宅加装电梯选择平层停靠方式时, 从各电梯停站层候梯厅进入户内的 走廊,可以是全部新建,也可以是部分或全部利用既有住宅现有阳台。 5 3 基本规定 3.0.1 既有住宅加装电梯实施前应根据既有住宅的原始建设期及改造工程期间 的设计和施工资料, 结合对楼本体和周边环境及地下管线的现场实地勘查, 必要 时补充检测,之后对加装电梯可行性进行评估。 3.0.2 既有住宅加装电梯应根据既有住宅的小区环境、建筑条件、结构类型、 使用状况及居民需求,制定适宜的加装电梯方案。 3.0.3 既有住宅加装电梯可行性评估结论应在报审方案和施工图中表述清晰, 可行性评估主要考虑以下内容: 1 加装电梯对周围环境的影响,包括建筑间距、日照、消防通道、普通道 路、绿化、停车位等; 2 既有住宅结构现状情况、工作状态及加装电梯对既有住宅结构安全性的 影响;加装电梯位置地下是否存在影响加装电梯的建、构筑物; 3 加装电梯与室外现状各类管线间的相互影响; 4 加装电梯对本楼及本单元的影响,包括楼体立面、日照、采光通风、交 通流线和消防疏散等; 5 现状供电条件是否满足加装电梯的需求。 3.0.4 当既有住宅楼本体及室外管线等相关技术资料不齐全时,应采用现场测 量、检测和勘查方式补充完善资料。 3.0.5 既有住宅加装电梯工程应按现行北京市关于加装电梯建设程序的规定办 理建设手续,承接既有住宅加装电梯工程中检测鉴定、地质勘察、建筑设计、土 建施工和电梯设备安装等工作的单位应具备相应资质。 3.0.6 既有住宅加装电梯工程经竣工验收合格后,相关建设资料应存档,应按 北京城市建设档案管理相关要求将建设工程档案移交城市建设档案馆。 6 4 设计要点 4.1 总平面 4.1.1 既有住宅加装电梯新增建筑物不得超出该既有住宅项目用地红线。 4.1.2 在既有住宅外部加装电梯时, 应考虑建筑间距及对相邻建筑日照的影响。 对于电梯井道围护结构采用透明材料,且采用无机房电梯,建筑间距在满足两建 筑长边相对不小于 18m、一建筑的长边与另一建筑的端边相对不小于 12m、两建 筑的端边相对不小于 10m 和消防要求的情况下即可加装。 除符合上述条件加装电 梯外, 其他条件加装电梯均应符合现行国家和北京市标准中对于建筑间距和日照 的相关规定。 4.1.3 既有住宅加装电梯后居住小区道路应符合以下要求:当道路作为消防车 道时,其宽度应满足现行国家标准《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 的要求,若原 道路宽度不满足该标准要求,不应再减少其宽度;当道路为一般道路时,其宽度 应满足现行国家标准《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标准》GB50180 的要求,若原道路宽 度不满足该标准要求,不应再减少其宽度。 4.1.4 既有住宅加装的电梯井道、电梯厅及连廊等与周边建筑之间防火间距, 应满足现行国家标准《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 相关条文的要求。 4.1.5 既有住宅加装电梯在位置选择和平面布置设计时,应充分考虑拟加装电 梯位置周边道路、绿化、景观、机动车通行和停车位、出入口、周边居民私密性 等因素,减少对周边建筑及居住小区环境的影响。 4.1.6 既有住宅加装电梯建筑布置方案确定后,应在土建工程实施前将对加装 电梯有影响的各类管线改移完成, 在加装电梯施工过程中应合理布置施工占用的 场地,保证受加装电梯施工影响的道路在建设期间可以正常通行。 4.1.7 既有住宅加装电梯方案设计图及最终施工图中,均应包含实施加装电梯 的既有住宅所在区域的总平面图。 7 4.2 建筑 4.2.1 既有住宅加装电梯中新增候梯厅及连廊等部位应考虑节能保温设计。当 新增部分与既有住宅衔接不影响既有住宅保温系统的闭合时, 新增部分可不采取 节能保温措施。 4.2.2 既有住宅加装电梯时宜选用无机房电梯,根据住宅现状条件和居民需求 选择适宜的电梯停靠方式、 电梯载重量和电梯井道等新增建筑的布置, 当条件具 备时宜优先选择平层停靠方案。 4.2.3 既有住宅加装电梯时单元(首层候梯厅)出入口基本要求: 1 加装电梯后单元入口部位交通流线应简洁顺畅,利于人员疏散; 2 单元(首层候梯厅)出入口不宜紧邻车行道设置,若因条件限制需紧邻 行车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