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议金融机构在反洗钱中工作中的作用全解
浅议金融机构在反洗钱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及对策浅议金融机构在反洗钱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摘摘 要要 近几年来,洗钱犯罪活动越来越猖獗,大量黑钱外流的现象越来越严重,对 合法的金融和商业体系有着极大的腐蚀性和破坏性,同时,也对全球经济的正常 发展带来巨大的影响。国外在反洗钱工作方面进行了大量的工作,已经基本上建 立了全球性或者区域性的反洗钱法律体系,并且获得了积极的效应。由于我国市 场化进程比较缓慢等原因,对反洗钱问题的严重性的认识最近几年才提上日程, 与西方国家相比存在较大的差距。 因此, 当务之急是借鉴国外反洗钱的主要做法, 结合国内的实际情况,研究建立我国反洗钱的法律框架,从制度上确保反洗钱工 作顺利进行。 从国外的经验可以看出, 金融机构与洗钱与反洗钱的关系最为紧密, 既是洗钱的重要渠道,也在反洗钱工作中发挥着核心作用。本文试图从洗钱的概 念和危害、 我国金融机构在反洗钱工作中核心地位、以及金融机构在反洗钱中存 在的问题和对策进行探讨。 关键词:关键词:金融机构 反洗钱 作用 对策 一、洗钱犯罪的概念及危害一、洗钱犯罪的概念及危害 (一)洗钱犯罪的概念(一)洗钱犯罪的概念 简单而言, 洗钱是通过各种手段使非法所得合法化。洗钱活动起源于上世纪 20 年代,当时美国芝加哥一名黑手党的成员通过经营一家洗衣店,他将非法所 得混合在洗衣机为顾客清洗衣物而获得的收入中,一并向税务机关申报,通过缴 纳税费后, 他的非法所得便成为其合法收入。由此产生了将犯罪收益通过各种手 段加以隐瞒掩饰,并使之合法化的特殊犯罪形态—洗钱。世界各国司法官员和刑 法学家对洗钱犯罪有着不同的认识,进行过不同的概括,一致比较认同的洗钱犯 罪的最本质特征是:犯罪者将其非法所得的资金或财产,通过各种金融工具和交 易渠道,转换成来源合法的财产,以掩盖其犯罪性质,逃避法律制裁。 我国刑法第 191 条将洗钱定义为: 明知是毒品犯罪、 黑社会性质的组织犯罪、 走私犯罪的违法所得及其产生的收益,掩饰、隐瞒其来源和性质的行为。 (二)洗钱犯罪的危害(二)洗钱犯罪的危害 洗钱活动的日益猖獗,对各国的金融、经济、政治秩序以及社会稳定都产生 了危害。 第一,洗钱危害社会安定。根据我国《金融机构反洗钱规定》 ,洗钱犯罪与 严重危害社会安定犯罪密切相关,比如,走私、贩毒、贪污腐败等犯罪密切相关, 洗钱犯罪能否得逞, 最关键就看犯罪分子能否保住犯罪所得的大额资金并且不被 发现。洗钱活动为贩毒者、恐怖主义分子、非法武器交易商、腐败的政府官员以 及其他犯罪犯的运作和发展提供了动力。 洗钱造成大量社会财富被犯罪分子非法 占有和挥霍, 不但损害社会公平, 危害国家的社会治安, 而且破坏了国家的经济、 政治秩序,造成社会的不稳定。 第二,洗钱危害经济安全。洗钱往往造成大量资金外逃,包括大量国有资产 的流失,危害国家的金融稳定和安全。比如在中国的非法资金经过清洗后,有相 当大的一部分单向流向境外,根据统计的资料显示,中国的“资金外逃”数额仅 次于委内瑞拉、墨西哥和阿根廷,列居世界第四,而且,洗钱往往涉及的资金数 量大,流动方向没有规律而言,通常会加剧金融市场的动荡,严重的话会引起金 融危机的爆发。 对金融安全和国家经济会产生严重的影响,扰乱经济和金融的正 常运行。在当前经济全球化、资本流动国家化的情况下,洗钱活动对国家金融体 系的安全、对国家政治经济秩序的危害极大。 第三,洗钱动摇金融机构的信用基础。从表面上看,在洗钱的过程中,由于 被“清洗”的非法资金大量流入金融机构,使得金融机构的存款增加,并且为洗 钱者提供服务无疑会使金融机构获得利润,在利益的驱动下,银行为了增加竞争 力,加大吸储量,往往在不深入查清存入资金的来源和性质的前提下违规吸储, 从这一方面讲,洗钱对银行具有巨大的诱惑力。但是从本质上来说,信用是金融 机构最重要的“生命线” ,是金融机构在市场中赖以生存和发展的基石。如果某 金融机构被发现参与洗钱或者被洗钱犯罪分子所利用, 会使公众对该金融机构信 用产生质疑, 动摇银行的信用基础。如果被金融监管部门按金融业的反洗钱规章 制度处以警告、罚款、停业等惩罚,其后果对金融界的信誉及负面影响更不可低 估,最终危害金融机构稳健经营和良好声誉。 第四, 洗钱危害每个人生活。 由于洗钱活动并不会针对哪个特定的受害者去 实施, 也不会直接地侵害到人们的人身权利或财产权利, 大家会有一种错误认识: 洗钱者失败还是成功,与自己无关,惩罚他们是国家的事。但是如果有一天你发 现,你所在的小区里某个茶庄其实是一个洗钱机构,进进出出的都是毒贩子、黑 社会甚至恐怖分子,你还会对此漠不关心吗?如果有一天你被公安机关调查,因 为你的身份证被人盗用并用来洗钱, 你还会觉得洗钱与自己的生活无关吗?这些 并不是不可能发生, 洗钱会危害经济安全、 社会安定, 进而影响到每个人的生活, 所以反洗钱是一项系统工程,只有提高全社会对洗钱危害性的认识,才能提高反 洗钱工作的效力,不再出现人们对发生在眼皮底下的洗钱无动于衷的怪事。 二、金融机构在反洗钱中的核心作用二、金融机构在反洗钱中的核心作用 金融机构是资金流动的枢纽, 是反洗钱工作的前线,在反洗钱工作中承担着 最重要的作用。 (一)金融情报信息机构充分利用网络式金融服务网点作为反洗钱的基础(一)金融情报信息机构充分利用网络式金融服务网点作为反洗钱的基础 与一般的犯罪相比,洗钱犯罪具有特殊性,洗钱犯罪缺乏可识别的受害者, 其结果或者犯罪危害很难为人直接感知, 因此要想直接发现洗钱犯罪的发生是很 艰难的。洗钱犯罪主体(自然人、法人)利用网上支付等进行非面对面的交易方 式,并得到受利益诱惑的专业人士的协助,隐蔽性越来越强,执法机构很难直接 通过监控犯罪主体来发现洗钱线索。但由于存在现金流通限制,绝大多数的“黑 钱”都要在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间流转并留下记录,因此,可疑支付交易信息 进行采集、分析、监测资金交易的异常变动成为发现洗钱线索的最重要的途径。 金融情报信息机构依据法律法规对金融情报网点收集大额和可疑交易信息, 整理分析交易信息,向司法部门提交交易分析结果,开展情报交流,有利于司法 部门掌握犯罪证据、抓捕、起诉、惩处犯罪分子。 (二)在金融机构中开展反洗钱工作能切断洗钱的流程链(二)在金融机构中开展反洗钱工作能切断洗钱的流程链 洗钱行为一般分为三个阶段, 一是放置阶段, 二是离析阶段, 三是归并阶段。 放置阶段是指把非法资金投放到经济体系中,主要是金融机构;离析阶段是指通 过复杂的交易,使资金的来源和性质变得模糊,但是资金的非法性得以掩饰;归 并阶段是指将被清洗的资金获得所谓合法的形式加以使用。 切断非法资金划拨和 转换交易,建立存款实名制、现金管理、账户管理、大额和可疑交易报告以及外 汇管理等方面的法规制度,建立和完善金融情报信息监测系统,提高监测分析洗 钱资金的能力,加强反洗钱工作检查力度,为反洗钱工作提供了必要的保障。 (三)金融机构反洗钱在制度上能做好预防洗钱犯罪的外防和内控(三)金融机构反洗钱在制度上能做好预防洗钱犯罪的外防和内控 目前金融机构都已经建立了严格的管理制度, 尤其是有关客户身份识别和可 疑交易报告的制度。例如,单位在开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