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区小微企业安全生产委托管理工作实施方案
小微企业安全生产委托管理工作实施方案小微企业安全生产委托管理工作实施方案 小微企业安全生产委托管理(以下简称托管),是指企业 在自身安全生产管理能力较弱的情况下,委托具有安全生产 技术和管理能力的安全中介服务机构,对其提供安全生产技 术、管理、咨询、指导与服务的安全管理新模式。为弥补小 微企业“无人管、不会管、管不好”等安全生产短板,进一 步加强基层安全生产基础工作,根据省委省政府《关于加强 安全生产促进安全发展的意见》和《xx 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 发省安监局关于推进安全生产社会化服务工作的意见的通 知》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 神为指导, 坚持市场主导、 企业自主、 政府推动、 社会参与, 深入推进小微企业安全生产托管工作,推动社会力量参与支 持安全生产工作,深化安全生产管理创新、落实企业安全生 产主体责任、提升企业安全管理水平,有效预防和遏制各类 生产安全事故发生,为全区经济社会平稳快速发展保驾护航。 二、工作目标 按照 “政府抓监管、 中介机构抓服务、 企业抓整改落实” 的要求,稳步推进小微企业安全生产托管工作。从 2017 年 起,力争用三年时间对自身安全生产能力薄弱的企业实施安 全生产托管。同时,鼓励危化、矿山、烟花爆竹、涉氨制冷 企业,省、市重大隐患挂牌督办单位及规上企业等推行安全 生产托管工作。 三、基本原则 (一)坚持企业主体责任原则。小微企业实施安全生产托 管,托管企业的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不变 ;安全中介服务机构 和执业人员依法独立开展安全生产托管服务工作,对其工作 行为和结果承担法律责任。 (二)坚持自愿有序原则。尊重企业的市场主体地位,在 中介机构选择、委托费用、委托时间、委托项目内容等方面 遵循市场化原则,由企业自主与安全中介服务机构自行协商 确定,任何政府监管部门及工作人员不得指定和干涉。 (三)坚持分类指导原则。坚持因企制宜,根据企业安全 生产状况,采取套餐式、菜单式等多种方式,力求缺什么、 服务什么;安全中介服务机构既可以为企业提供一项或多项 安全工作短期服务,也可以对企业的安全生产提供长期的、 全面的管理服务。 (四)坚持注重实效原则。各乡镇(街道)和区安全监管部 门应加强引导,指导企业实行委托管理,督促企业落实安 全中介服务机构提出的安全隐患整改措施 ;企业在委托安全 中介服务机构提供服务的同时, 发挥服务机构 “传、 帮、 带” 作用,加强企业自身安全管理人员的培养,提高自身在安全 生产管理中的“造血”功能。 四、工作内容 (一)托管对象 1.从业人数在 100 人以下,未依法设置安全管理机构 或配备安全管理人员的单位; 2.自身安全生产管理水平较差,存在较多安全隐患的单 位; 3.工伤事故多发的单位; 4.其他有托管需要的工业企业。 (二)托管内容 1.制订有针对性的安全生产托管服务方案,根据企业现 状制定安全生产目标和管理计划; 2.提升企业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管理水平; 3.帮助企业建立完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操作规程和安 全台账等资料; 4.协助企业进行全员安全生产教育培训; 5.定期、不定期对托管企业进行安全生产检查,督促并 指导企业整治隐患; 6.督促并指导企业制定应急救援预案,定期组织演练; 7.及时向当地安监站反映企业安全生产现状。 五、实施步骤 (一)宣传发动阶段(2017 年 4 月 30 日前) 各乡镇(街道)对本辖区内的小微企业进行摸底调查,掌 握需安全托管的小微企业底数和安全管理现状,确定需要优 先实施托管的小微企业名单 (具体任务数附后);制定并细化 工作方案,召开会议进行动员部署,营造小微企业安全托管 的浓厚氛围。各乡镇(街道)要在 2017 年 4 月 30 日前, 将年内开展托管企业名单和小微企业托管工作方案报送至 区小微企业安全生产托管工作办公室(设在区安监局),联系 电话:xx,传真:xx。 (二)全面推进阶段(2017 年 5 月 1 日--9 月 30 日) 各乡镇(街道)通过发布信息等方式引入一家或数家安 全技术中介服务机构,由安全技术中介服务机构自行与需托 管企业签订托管服务协议,约定托管服务费用,明确安全托 管内容、要求和责任义务。同时,要加强托管服务管理,规 范托管工作的相关事宜,落实托管工作要求,推进安全生产 托管工作扎实有效开展。 (三)总结验收阶段 (2017 年 10 月 1 日--12 月 30 日) 为确保安全生产托管工作实效,各乡镇(街道)要对已实 施托管的企业进行验收,并将通过验收的企业名单上报,由 区小微企业安全生产托管工作办公室对托管企业的安全生 产工作状况组织抽查。各乡镇(街道)要认真对安全生产托管 工作进行总结,分析查找存在不足,积极推广经验做法。 (四)深入推广阶段(2018 年初--2019 年底) 在 2017 年小微企业安全生产托管工作基础上,2018 年、2019 年将继续深入开展此项工作。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 安全托管是安全生产领域深化改革、再创体制机制新优 势的一项创新性工作,也是引入安全生产社会化服务、创新 安全监管机制的积极探索。各乡镇(街道)、区有关部门要进 一步加强领导、提高认识、明确责任,将其列入安全生产工 作重要议事日程,做好本辖区、行业内的安全托管工作。一 是要成立领导小组。区政府成立以分管副区长任组长,区监 察、经商、公安、财政、人力社保、安监、市场监管及消防 等部门为成员的区小微企业安全生产托管工作领导小组 ;领 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托管工作的统筹协调、督促指导。 各乡镇(街道)和区有关部门也要建立相应组织,制定方案、 落实措施,分年度分解落实工作任务。二是要建立工作激励 机制。对安全生产管理符合法律法规要求且当年未发生有人 员伤亡或较大财产损失事故的托管企业,区政府将给予每家 企业 3000 元经费奖励。乡镇(街道)要因地制宜,出台激励 和约束政策,促使小微企业积极开展托管工作。 (二)严格各方责任。 按照“谁主管、谁负责”和属地管理的原则,落实各乡 镇(街道)和区相关职能部门安全托管工作职责。各乡镇 (街 道)负责辖区内小微企业安全生产托管工作的落实和管理, 协调解决托管工作中存在的问题,督促、支持安全中介服务 机构开展工作。区安全监管部门具体负责安全托管工作的统 筹协调及中介机构的监管 ;其他职能部门负责分管行业和领 域的小微企业安全托管工作。安全中介服务机构按照与企业 签订的安全生产托管协议,依法依规开展活动,并对其工作 行为和后果负责;企业依照协议要求,为中介机构参与管理 服务提供必要条件,认真落实中介服务机构提出的整改要求, 确保安全投入到位、安全培训到位、基础管理到位、应急救 援到位。 (三)加强动态管理。 实施安全生产托管的企业必须与安全中介服务机构签 订书面形式协议;协议应遵循平等自愿、协商一致原则,符 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安全生产托管服务协议应报 委托企业所在地的乡镇(街道)安监站备案。严格安全中介机 构和执业人员资质管理,对在我区范围内开展安全生产托管 服务业务活动的安全中介服务机构及其执业人员实行备案 管理;注册地在外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