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业管理内容
物业管理内容 物业管理有哪些主要内容? (1)维护物业管理区域内的规划不受破坏。 物业管理企业的首要任务之一, 就是维护物业管理区域内的规划不受 破坏。按照规章制度,制止各种违章行为,禁止私搭乱建,督促指导 业主和使用人执行城市规划法。 (2)房屋装修监督管理。 物业管理公司应加强对装修行为的监管, 审核装修设计图纸或作为 是否构成对物业结构、墙面、楼板等的损害,派员巡视施工现场,监 督施工人员规范作业,发现违规行为应及时劝阻并督促其改正。 (3)房屋的维护与修缮。 房屋的维护与修缮是物业管理的重要环节, 是常规必服务与管理的 主要内容。对房屋维护和修缮时,应该依照国家规定的维修规范和行 业标准,制定修缮计划和方案,在确保房屋建和用房安全适应用户使 用的前提下,尽量做到少投入多产出, 实现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的统 一。 (4)设备、设施的管理用维修养护。 房屋设备与设施管理, 是开放性的管理, 也是技术含量较高的管理, 管理的好坏直接反映物业管理企业的管理水平和企业形象, 从而影响 着企业效益。 (5)安全保卫与消防。 物业管理区域内的安全保卫与消防工作, 应该在公安部门和消防部 门的指导和配合下,根椐用户的需要雇请保安人员履行安全保卫职 责。 (6)保洁管理。 在物业管理区域中,整齐清洁优美的环境,会给人带来舒适感,因 而清洁优美成了物业区域文明程度的象征。 保洁工作的重心,是治理“脏、乱、差”,而“脏、乱、差”却具 有多发性、传染性和顽固性的特征。 (7)环境保护。 环境保护,是指以协调人与自然的关系,保障经济、社会和环境的 可持续发展为目的,以保护和改善生态环境,合理利用资源为主要内 容而实施的行政的、经济的法律的、科学技术的和宣传教育的各种措 施和活动的总称。 (8)绿化管理。 物业管理企业要为住用人服务,对住用人负责,就要增强绿化意识, 合理投入人力、物力、财力,经常向住用人宣传绿化的意义,加强物 业区域内的绿化管理,扩大绿地面积,养护绿地,提高绿地标准。 (9)车辆管理。 物业管理企业对住用人的车辆停车位置应当适当安排, 现有停车场 地要有序停放,没有停车场地应该与有关部门协商新建或改建停车 场。设置停车场应该因地制宜,经济适用,布局合理,保证安全。 (10)综合经营服务。 综合经营服务是多种经营性质的有偿服务方式。 住户需要就是综合经 营的内容,包括衣食、住、行、玩各个方面,医疗、体育、教育、通 信、银行无不是住用人的需要。 签署物业合同 随着《物业管理条例》的出台,越来越多的业主都知道了作为业 主所拥有的权利和义务,同时也更重视和谨慎地使用这些权利, 希望 能有效地维护自身的利益。其中最重要、和业主利益关系最密切的一 项权利就是通过业主委员会选聘优秀的物业公司来管理小区, 并和选 好的物业公司签订好《物业服务合同》 ,因为该合同签订后,对全体 业主和物业公司都具有法律约束力, 所以签好该合同对业主来说是享 受优质物业服务的关键所在。 鉴于目前的情况和即将实施的《物业管理条例》 ,业主委员会在 和物业公司签订《物业服务合同》时应注意以下几点: 一、明确委托物业服务的内容、范围和期限。由于现在专业分工 的细化,出现了专提供某一项服务的物业公司, 所以在服务合同里一 定要明确物业公司是管理小区全部的物业工作, 还是只负责某一项服 务内容。如果约定不明,会带来很多不必要的麻烦。例如某小区业主 委员会通过招标聘用了一家物业公司, 委托其管理小区的全部物业内 容。而该公司在接手以后, 除了物业费是自己收取外,其余的物业服 务内容全部以低价委托给其他没有业务的物业企业, 来赚取其中的差 价。而受委托的物业企业以低价承接该业务后,由于成本的原因,只 能是降低服务的内容和标准。 如果业主委员会在服务合同里没有约定 详细的服务标准, 也没有约定该物业公司不得将服务内容转委托给第 三方的话,由于该物业公司这种做法没有违反法律规定和合同约定, 业主只能是白受损失。 所以如果业主委员会是看中了某家物业公司的 品牌和服务质量, 那就要在服务合同中约定详细服务内容和具体的服 务标准,并且约定该公司不得将服务内容转委托给第三方, 否则承担 相应的违约责任。这样才能避免业主花高价买低质服务的情况。 二、除了《物业管理条例》规定的业主委员会拥有的权利外,其 它一些权利,也应在服务合同里更具体地约定。例如,由业主委员会 收取物业费后转交给物业公司、 物业公司应为业主委员会提供相应的 办公场所、业主委员会的主要领导人可以从物业费中提取补贴、 业主 委员会对物业公司服务质量有权提出意见并可要求其限期整改等内 容。 同时, 业主委员会应承担相应的义务, 督促业主按时交纳物业费, 积极配合物业公司工作,尊重物业公司专业化的管理方式和措施等。 三、明确物业公司的权利和义务。本着权利和义务对等的原则, 在赋予物业公司管理整个小区日常事务权利的同时, 也要明确物业公 司所承担的义务,并且尽可能地明确责任,例如保安失职导致业主物 品被盗,物业公司应承担赔偿责任;物业公司在使用物业费时,必须 有明确的记录并向业主委员会公开账目等。 四、对违约责任的约定。要在服务合同里明确物业公司违反约定 应承担的违约责任,约定的责任要具有实用性和可操作性, 不要约定 成一些大而空的法规内容。 特别是对提前解聘的物业公司不及时退出 的情况,虽然新的 《物业管理条例》规定了国家行政机关对其处罚的 内容,但是它弥补不了给业主带来的实际损失, 所以一定要约定如果 出现这种情况,物业公司每拖一天就要承担一天的违约金, 这样才能 有效保护全体业主的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