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空气传播疾病医院感染预防控制规范
*****经空气传播疾病医院感染预防与控制标准 1 1 范围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经空气传播疾病医院感染预防与控制的根本要求, 患者识别要求,患者转运要求,患者安置要求,培训与安康教育,清 洁、 消毒与灭菌, 医疗机构工作人员经空气传播疾病预防与控制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各级各类医疗机构。 2 2 标准性引用文件标准性引用文件 以下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但凡注日期的引用文 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但凡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 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WS310.1 医院消毒供给中心第 1 局部:管理标准 WS310.2 医院消毒供给中心第 2 局部:清洗消毒及灭菌技术操作标 准 WS310.3 医院消毒供给中心第 3 局部:清洗消毒及灭菌效果监测标 准 WS/T311 医院隔离技术标准 WS/T313 医务人员手卫生标准 WS/T367 医疗机构消毒技术标准 WS/T368 医院空气净化管理标准 WS/T442 临床实验室生物平安指南 3 3 术语和定义术语和定义 以下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以下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第 1 页 经空气传播疾病经空气传播疾病 airbornetransmissiondiseasesairbornetransmissiondiseases 由悬浮于空气中、能在空气中远距离传播〔>1m),并长时间保持 感染性的飞沫核传播的一类疾病。包括专性经空气传播疾病〔如:开 放性肺结核〕和优先经空气传播疾病〔如:麻疹和水疸〕。 负压病区〔房〕负压病区〔房〕negativepressureward(room)negativepressureward(room) 通过特殊通风装置,使病区〔房〕的空气由清洁区向污染区流动, 使病区〔房〕内的压力低于室外压力。负压病区〔房〕排出的空气需 经处理,确保对环境无害。病室与外界压差宜为-30Pa,缓冲间与外 界压差宜为-15Pa。 产生气溶胶的操作产生气溶胶的操作 aerosol-generatingaerosol-generatingproceduresprocedures 能产生气溶胶的操作,例如气管插管及相关操作、心肺复苏、支 气管镜检、吸痰、咽拭子采样、尸检以及采用高速设备(如钻、锯、 离心等〕的操作等。 3.43.4 呼吸道卫生呼吸道卫生 respiratoryrespiratoryhygienehygiene 呼吸道感染患者佩戴医用外科口罩、在咳嗽或打喷嚏时用纸巾盖 住口鼻、接触呼吸道分泌物后实施手卫生,并与其他人保持1m 以上 距离的一组措施。 4 4 管理要求管理要求 4.1 应根据国家有关法规,结合本医疗机构的实际情况,制定经空 气传播疾病医院感染预防与控制的制度和流程, 建筑布局合理、区域 划清楚确、标识清楚,并定期检查与督导,发现问题及时改良。 第 2 页 42 应遵循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的原那么,按照 ?医疗 机构传染病预检分诊管理方法?的要求,落实门诊、急诊就诊患者的 预检分诊和首诊负责制。 43 应执行疑似和确诊呼吸道传染病患者的安置和转运的管理要 求,呼吸道传染病及新发或不明原因传染病流行期间, 应制定并落实 特定的预检分诊制度。 4.4 应遵循 WS/T311 的要求, 做好疑似或确诊呼吸道传染病患者的 隔离工作;应遵循 WS/T367 的要求,做好接诊和收治疑似或确诊呼吸 道传染病区域的消毒工作。 4.5 工作人员应掌握经空气传播疾病医院感染的防控知识, 遵循标 准预防,遇有经空气传播疾病疑似或确诊患者时, 应遵守经空气传播 疾病医院感染预防与控制的规章制度与流程,做好个人防护。 4.6 应为工作人员提供符合要求的防护用品。 5 5 患者识别要求患者识别要求 5.1 应制定明确的经空气传播疾病预检分诊制度与流程并落实。 52 预检分诊应重点询问患者有无发热、呼吸道感染病症、流行病 学史等情况,必要时应对疑似患者测量体温。 对疑似经空气传播疾病 患者发放医用外科口罩,并指导患者正确佩戴,指导患者适时正确实 施手卫生。 5.3 工作人员应正确引导疑似经空气传播疾病患者到指定的感染 疾病科门诊就诊。 6 6 患者转运要求患者转运要求 第 3 页 6.1 患者转运包括从就诊地到临时安置地, 从临时安置地到集中安 置地。应制定经空气传播疾病患者院内转运与院外转运的制度与流 程。 6.2 疑似或确诊呼吸道传染病患者和不明原因肺炎的患者应及时 转运至有条件收治的定点医疗机构救治。 6.3 转运时,工作人员应做好经空气传播疾病的个人防护, 转运中 防止进展产生气溶胶的操作。 6.4 疑似或确诊经空气传播疾病患者在转运途中, 病情容许时应戴 医用外科口罩。 6.5 转运过程中假设使用转运车辆,应通风良好,有条件的医疗机 构可采用负压转运车。 转运完成后, 应及时对转运车辆进展终末消毒, 终末消毒应遵循 WS/T367 的要求。 6.6 患者确定转运时, 应告知接诊医疗机构或医疗机构相关部门的 工作人员。 7 7 患者安置要求患者安置要求 7.1 临时安置地应确保相对独立, 通风良好或安装了带有空气净化 消毒装置的集中空调通风系统, 有手卫生设施,并符合 WS/T313 的要 求。 7.2 集中安置地应相对独立,布局合理,分为清洁区、潜在污染区 和污染区,三区之间应设置缓冲间,缓冲间两侧的门不应同时开启, 无逆流,不穿插。病室内应设置卫生间。 第 4 页 7.3 疑似或确诊经空气传播疾病患者宜安置在负压病区〔房〕中。 应制定探视制度,并限制探视人数和时间。 7.4 疑似患者应单人间安置, 确诊的同种病原体感染的患者可安置 于同一病室,床间距不小于 1.2m。 7.5 患者在病情容许时宜戴医用外科口罩, 其活动宜限制在隔离病 室内。 7.6 无条件收治呼吸道传染病患者的医疗机构, 对暂不能转出的患 者,应安置在通风良好的临时留观病室或空气隔离病室。 7.7 经空气传播疾病患者在医疗机构中的诊疗应遵循医疗机构相 关规定。 8 8 培训与安康教育培训与安康教育 8.1 医疗机构应定期开展经空气传播疾病医院感染预防与控制知 识的培训,内容可包括常见经空气传播疾病的种类、 传播方式与隔离 预防措施,防护用品的正确选择及佩戴,呼吸道卫生、手卫生、通风 等。 8.2 医疗机构应在经空气传播疾病防控的重点区域、 部门和高风险 人群中开展经空气传播疾病防控知识培训, 对就诊患者和工作人员进 展经空气传播疾病防控的安康教育。 8.3 在发生经空气传播疾病及新发或不明原因传染病流行时, 医疗 机构应采取多种形式针对该传染病防控进展宣传和教育。 9 9 清洁、消毒与灭菌清洁、消毒与灭菌 9.1 空气净化与消毒应遵循 WS/T368 的相关要求。 第 5 页 9.2 物体外表清洁与消毒应遵循 WS/T367 的相关要求。 9.3 经空气传播疾病及不明原因的呼吸道传染病病原体污染的诊 疗器械、器具和物品的清洗、消毒或灭菌应遵循WS310.1、WS310.2、 WS310.3 及相关标准的要求。 9.4 患者转出、出院或死亡后,应按照 WS/T367 的要求进展终末消 毒。 9.5 清洗、消毒产品应合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