油库常压贮罐管理制度
中国石油化工集团公司中国石油化工集团公司 常常 压压 储储 罐罐 管管 理理 制制 度度 (试行)(试行) (征求意见稿)(征求意见稿) 二○○四年十二月二十日二○○四年十二月二十日 目目录录 总则…………………………………………( 管理职责……………………………………( 储罐管理与考核……………………………( 储罐的使用和维护…………………………( 储罐的检修…………………………………( 储罐的防腐蚀………………………………( 储罐的报废…………………………………( 附则…………………………………………( 1) 1) 3) 5) 8) 9) 9) 10) 第一章 第二章 第三章 第四章 第五章 第六章 第七章 第八章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常压立式圆筒形钢制焊接储罐 (简称储罐) , 在油田、 炼化、 销售企业广泛使用, 数量多、容积大,且一般储存介质具有危险性较大。为加强对储罐使用、维护和检修的管理, 保证安全生产和设备正常运行,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储罐管理是保证企业安全生产的重要环节, 必须坚持 “设计制造与使用相结合” 、 “以预防为主,维护保养与计划检修相结合” 、 “修理、改造与更新相结合” 、 “专业管理与全 员管理相结合”的原则。 第三条各企业应学习和采用国内外先进的设备管理方法和维修技术,逐步采用以设备 状态监测和故障诊断技术为基础的设备维修方法,不断提高储罐设备管理和维修技术水平。 第四条各企业应加强储罐管理,保持设备完好,充分发挥设备的效能,以达到储罐使 用寿命长、维修费用低、综合效能高的目标。 第五条本制度适用于中国石油化工集团公司(以下简称集团公司)和中国石油化工股 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股份公司)所属油田、炼化、销售企业。其它企业可参照执行。本制 度适用于石化企业建造在具有足够承载能力的均质基础上,罐底与基础紧密接触,储存液态 石油、石油产品以及酸、碱、氨液态化学药剂等介质的储罐。其它储罐可参照本制度执行。 第二章管理职责 第六条企业设备主管领导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集团公司、股份公司有关规定,全面负责本企业 的储罐管理工作,对储罐设备的管理方针、目标做出决策,组织制定规划和措施,以提高本 企业的生产装备技术水平和经济效益。 (二)审批主要储罐的大修、更新计划,并检查执行情况。 (三)组织开展“设备评级” 、 “设备完好” 、 “无泄漏单位”和“科学检修文明施工”等 活动。 (四)组织或参与重大、特大储罐设备事故的调查分析和处理。 第七条设备管理部门职责: 设备管理部门是储罐的归口管理部,应组织、参与大型储罐设计、购置、安装、使用、 维修、改造、更新和报废等各个环节的全过程管理,保证储罐安全、稳定、长周期、满负荷、 优质运行。 (一)贯彻执行国家和集团公司、股份公司有关储罐管理的制度和规定,组织制定本企 业储罐管理规定、细则以及管理工作计划,并检查执行情况。 (二)组织建立和健全储罐技术管理档案,掌握设备状况,做好设备技术状况分析和储 罐管理工作总结。 (三)组织编制和审核年度储罐修理计划,审核储罐修理费用计划,搞好综合平衡和组 织实施。 (四)负责组织储罐的报废鉴定工作和审核更新计划。监督使用设备更新费用。 (五)参加重点基建、技措、安措项目的设计方案审查和竣工验收。负责上报集团公司 和股份公司一般设备事故的调查、分析与处理,参与重大、特大设备事故的调查、分析与处 理。 (六)负责组织主要储罐的技术问题攻关,推广应用新技术、新工艺、新结构、新材料、 新设备,逐步搞好设备的更新换代。负责审查储罐改造的合理化建议。 (七)组织编制、审查备品配件计划,协助物资供应部门做好备品配件加工订货工作。 (八)负责储罐管理的考核评比工作。 第八条生产技术及生产管理部门职责 (一)根据储罐的年度检修、检测计划,及时合理安排储罐检修检测时间。 (二)参加储罐新建、扩建、改建和大修更新项目的设计审查和竣工验收工作,负责协 调与生产相关联的环节。 (三)组织制定并审查储罐操作规程,并检查执行情况。 (四)参加储罐特大、重大设备事故的调查分析和处理。 第九条生产主管部门职责 (一)根据储罐的年度检修、检测计划,及时合理安排储罐检修检测时间。 (二)参加储罐新建、扩建、改建和大修更新项目的设计审查和竣工验收工作,负责协 调与生产相关联的环节。 (三)参加储罐特大、重大设备事故的调查分析和处理。 第十条安全环保部门职责 (一)负责制定本企业安全用火管理制度、进入设备作业安全管理制度、高处作业安全 管理制度,负责各类安全作业票证的监督管理及固定用火点的审批工作。 (二)负责组织编写和审定火灾、爆炸、危险化学品、职业中毒、环境污染等重大事故 应急预案,督促各单位、各部门定期组织演练。 (三)贯彻事故隐患整改制度,协助和督促有关部门对查出的隐患制订防范措施,检查 监督隐患整改工作的完成情况。 (四)参加储罐的新建、扩建、改建和大修更新项目的设计审查和竣工验收工作,督促 检查“三”同时工作的落实情况。 (四)做好直接作业环节的监督管理工作,深入现场进行监督检查,督促并协助解决有 关安全问题,纠正违章作业。 (六)负责储罐事故汇总、统计上报工作,并建立、健全储罐事故档案。参与储罐上报 集团公司和股份公司事故的调查分析和处理。 (七) 严格执行国务院《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 ,对危险化学品实施综合安全管理。 负责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部门安全评价和评估工作。 (八) 检查督促有关部门和单位搞好安全装备、消防设备、气防器材的维护保养和管理 工作。 第十一条使用单位职责 (一)严格执行设备管理部门制定的储罐管理规定与细则,结合具体情况编制本部门的 储罐管理细则,参与工艺操作规程的审定工作,组织职工学习并严格执行操作规程,负责本 单位储罐的使用、维护和管理工作。 (二)建立健全储罐设备技术档案,做好储罐设备技术状况分析和管理工作总结,不断 提高管理水平。 (三)负责编制、落实储罐的大、小修计划,合理使用修理费用。 (四)负责编制和上报储罐报废更新计划,参加储罐报废鉴定工作,合理使用更新费用。 (五)参加重点基建、技措、安措项目的设计方案审查和竣工验收工作。 (六)参加储罐设计、购置、安装、使用、维修、改造、更新和报废等各个环节的全过 程管理,保证储罐安全、稳定、长周期、满负荷、优质运行。 (七)负责编制和上报备品配件目录、消耗定额和储备定额以及需用量计划,抓好备品 配件的图纸资料管理。 第三章 储罐管理与考核 第十二条各企业应按照有关规程、制度,制定本企业储罐管理规定和细则,建立健全 本企业的储罐管理体系。 第十三条储罐按结构分为:固定顶罐、外浮顶罐、内浮顶罐。为适应企业的分级管理, 将储罐按其容积分为主要储罐和一般储罐,分级标准由企业制定。 第十四条所有储罐在交付使用单位前都必须遵照有关的设计、建造规程对施工质量进 行验收。 第十五条新建、改扩建的储罐验收应由工程部门负责主持,生产使用部门、设备、安 全、技术、调度、环保、消防等管理部门单位及设计单位参加。验收检查出的所有问题应全 部处理完毕,参加验收的各单位签署意见后方可投入使用。 第十六条 在用储罐检修后验收:主要储罐由设备主管部门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