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收账款质押法律风险及控制综述
应收账款质押法律风险及控制应收账款质押法律风险及控制 应收账款质押融资是我国近年来逐渐兴起的一种新型结 构性融资工具,起步虽晚但发展势头却非常迅猛。由于受资金规 模和技术要求等因素的束缚与限制,整个典当行业对应收账款质 押融资业务的实践还不多。但从市场主流与融资业务的发展趋势 上看,任何一家典当行都不应该忽视应收账款质押融资业务对典 当行未来发展的重大价值。因《物权法》对应收账款质押仅进行 了原则性的规定,没有规定应收账款质押的效力,典当行在涉足 应收账款典当业务时应注意控制法律风险。为此,我认为有必要 探讨下应收账款典当的法律风险及控制。 首先我们看下我们在谈谈应收账款的定义, 《物权法》没有对 应收账款的概念进行界定;中国人民银行《应收账款质押登记办 法》 第四条本办法所称的应收账款是指权利人因提供一定的货物、 服务或设施而获得的要求义务人付款的权利,包括现有的和未来 的金钱债权及其产生的收益,但不包括因票据或其他有价证券而 产生的付款请求权。按照《应收账款质押登记办法》的列举,应 收账款包括下列权利: (一)销售产生的债权,包括销售货物,供应水、电、气、 暖,知识产权的许可使用等; (二)出租产生的债权,包括出租动产或不动产; (三)提供服务产生的债权; 1 (四)公路、桥梁、隧道、渡口等不动产收费权; (五)提供贷款或其他信用产生的债权。 应收账款的范围 (1).仅限于金钱债权 (2)既可以是已经存在的债权, 也可以是有稳定预期的未来 债权。 首先是对质押应收账款的标准要求,也就是说我们可以做的 应收账款应该具备的条件一般而言,合格的应收账款须同时满足 以下要求: (1)应收账款项下基础合同真实合法,且属于卖方正常、已确实 履行合同义务取得的债权。 (2)应收账款的相关要素必须明确、具体和固定化,诸如基础合 同金额及期限、支付方式等内容均有详细描述。 (3)买卖双方有一定时期或数量的交易记录,且合作稳定良好, 不存在长期拖欠现象。 (4)买方为善意的购买人,且是信誉良好、具有充分付款能力的 大中型企业或公用事业单位、政府机关等。 (5)双方对应收账款高度认可,不存在履约纠纷、反索、抵消等 争议。 (6)应收账款不存在可转让、其他优先受偿权、诉讼时效约束、 关联交易等权利瑕疵情形。 2 再一个问题是应收账款质押融资业务主要操作要点 对应收账款的合规性审核与价值确定及后续监管是该类业务 的关键操作要点 1. 合规性审核 1 1))形式审核。形式审核。 除营业执照、机构代码证等基本资料外,应重点关注应收账款的除营业执照、机构代码证等基本资料外,应重点关注应收账款的 支持性文件:支持性文件: ①应收账款对应的基础合同、订单、发运单及验收证明;①应收账款对应的基础合同、订单、发运单及验收证明; ②证明实际销售额的增值税发票、商业发票及完税证明等;②证明实际销售额的增值税发票、商业发票及完税证明等; ③借款人生产经营现况、财务状况及可供担保资产等情况;③借款人生产经营现况、财务状况及可供担保资产等情况; ④法人代表及主要股东个人的信用记录和品行资料;④法人代表及主要股东个人的信用记录和品行资料; ⑤应收账款和应付账款总额、账龄清单等总账及明细账;⑤应收账款和应付账款总额、账龄清单等总账及明细账; ⑥以往交易的有关合同、发运单、检验证明、回款凭证等资料。⑥以往交易的有关合同、发运单、检验证明、回款凭证等资料。 ((2)实质审核。 ①应收账款现金流。包括但不限于对借款人在生产设施、技术上①应收账款现金流。包括但不限于对借款人在生产设施、技术上 是否具备履约能力,现有原材料与存货状况,以及竞争地位和与是否具备履约能力,现有原材料与存货状况,以及竞争地位和与 竞争者相比所体现的比较竞争优势等分析。竞争者相比所体现的比较竞争优势等分析。 ②应收账款的真实性。为确认应收账款的真实性,应派人前往买②应收账款的真实性。为确认应收账款的真实性,应派人前往买 方所在地实现场核实买方资信状况、以往合同履行情况和付款意方所在地实现场核实买方资信状况、以往合同履行情况和付款意 愿,以及对应收账款的支持性文件进行对账核查等。愿,以及对应收账款的支持性文件进行对账核查等。 3 ③应收账款质量。主要评估指标有:收款效率指数、最佳应收账③应收账款质量。主要评估指标有:收款效率指数、最佳应收账 款平均回收期、应收账款集中度、应收账款平均金额大小等。各款平均回收期、应收账款集中度、应收账款平均金额大小等。各 指标既可单独分析,也可结合使用,以综合评价应收账款的理想指标既可单独分析,也可结合使用,以综合评价应收账款的理想 状况。状况。· · ④应收账款的可回收性。主要调查买卖双方历史交易情况、分析④应收账款的可回收性。主要调查买卖双方历史交易情况、分析 今后的合作意向,是否已建立长期、稳固的业务关系合作、是否今后的合作意向,是否已建立长期、稳固的业务关系合作、是否 属于关联交易等。需要特别关注的是,假如应收账款当事人双方属于关联交易等。需要特别关注的是,假如应收账款当事人双方 互为交易方,则应当视为该应收账款不具有可回收性。因为如果互为交易方,则应当视为该应收账款不具有可回收性。因为如果 双方相互行使抵消权,可能会导致质权实现价值低于放款额甚至双方相互行使抵消权,可能会导致质权实现价值低于放款额甚至 为负值。为负值。 ⑤应收账款账龄。实践中,一般以⑤应收账款账龄。实践中,一般以“90“90 天以内天以内” ”作为标准以评判账作为标准以评判账 龄是否合理。龄是否合理。另外,另外,账龄虽未超过账龄虽未超过 9090 天,天,但发现应收账款债务人但发现应收账款债务人 有不良信用记录或拖欠货款的习惯,则应予以扣减或直接列为不有不良信用记录或拖欠货款的习惯,则应予以扣减或直接列为不 合格。合格。 ⑥应收账款回款账户确认。要求借款人开立具有担保性质的回款⑥应收账款回款账户确认。要求借款人开立具有担保性质的回款 监控专户,监控专户,并向应收账款债务人发出并向应收账款债务人发出《应收账款质押通知函》《应收账款质押通知函》 。。与与 此同时,约定该专户专门用于质押应收账款的款项回收和结转。此同时,约定该专户专门用于质押应收账款的款项回收和结转。 2. 价值确定。 4 应收账款的价值金额不仅是放款决策的基础依据,而且更为关键 的是,质权能否最后完整实现,完全取决于应收账款的最终变现 资金大小。因此,对该类业务而言,评估应收账款的价值至关重 要。 1 1))信息不对称判断。 现实中,局内人(如所有者、管理者等)与局外人(如放贷人、 投资人等)对企业信息了解差异度的严重性是与生俱来的。 当然, 放贷人可以借助财务分析、访谈调查、征信查询等手段尽可能多 地掌握信息,但局内人天生就有一种向局外人隐瞒企业真实状况 的倾向,甚至故意欺诈,且局外人了解企业真实情况的时间要明 显滞后于局内人。所以,信息不对称对放款决策的影响是重大的。 为解决因信息不对称所产生的决策风险,在业务实践中,放贷人 必须将应收账款债权人与债务人的资格审查放在并列且同等重要 地位。正是基于应收账款质押的特殊性,应收账款债务人作为密 切的第三方,放贷人应通过对其实施适当、灵活且双方认可的干 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