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业协会人事管理制度
建筑业协会人事管理制度 在建筑行业中,行业的协会起到哪些作用,协会内会制 定哪些管理制度呢?以下整理了建筑业协会人事管理制度 的范本,可供参考。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协会自身建设,打造一个精干、高效的服 务型工作人员团队,为行业协会作用的充分发挥奠定坚实的 组织基础,根据劳动合同法、社会组织管理相关法规及本会 章程的精神,结合本会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协会秘书处、分支机构及下属单位 的人事工作管理。协会人事管理工作由会长及日常工作领导 班子负责,秘书处办公室负责执行及办理。 第三条协会工作人员分为专职工作人员和临时聘用工 作人员二类。专职工作人员为聘用二年及以上的人员。前述 二类工作人员均适用本规定。 第二章工作人员的聘用管理 1 1 / 1616 第四条协会秘书处、分支机构及下属单位,在人力资源 的配置上须遵循科学、合理、适量、严控的原则,在人员聘 用上须因岗设人、人尽其才、一专多能,以避免人浮于事及 工作懈怠。 第五条聘用渠道。工作人员由社会招聘、会员单位选聘 及行业内退休专业人员中返聘。 第六条聘用方式。根据工作需要或工作年限,协会或下 属单位与所聘用人员,签订固定期限、无固定期限和以完成 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的其中一种合同;已办理退 休手续的职级为副秘书长及以下的工作人员,如工作需要返 聘,由协会颁发聘期为二年的聘用书,期满后可视工作需要 或所聘用人员的身体状况等情形续聘,但所返聘人员的年龄 原则上不超过 65 周岁;如超过 65 周岁,确因工作需要且身 体状况良好的可聘为顾问。 第七条各部门及下属单位拟增加专职人员或聘用临时 人员,须分别向秘书长或协会分管领导提出申请,由秘书长 或分管领导根据岗位设置、人员配备及工作量等综合情况予 以核准后,提交协会日常工作领导班子研究决定。 2 2 / 1616 第八条拟聘用人员应具备的条件。 (1)大专以上学历或 具有中级职称; (2)具有一定的组织协调能力、文字水平及 管理经验; (3)政治历史清白,无刑事处罚记录,道德品质 优良,勤奋敬业,有团结协作精神;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 的身体条件。 第九条工作人员招聘与选聘根据岗位要求的专业或专 长,采用笔试和面试的方式进行。 第十条考察与试用。对拟正式聘用的工作人员,由协会 人事管理部门组成 2 人以上的考察组,对其历史情况及现实 表现进行核实和考察。根据聘用期确定 3 个月的试用期。 第十一条协会人事管理部门负责聘用人员党团组织关 系、社会保险转接及劳动合同或聘用书的办理事宜。 第十二条工作人员须了解及遵守协会或其下属单位制 定的规章制度。此外,协会及下属单位的工作人员实行回避 制度,有直系亲属关系的不能在同一个单位工作。 第三章工作人员职务级别的划分 3 3 / 1616 第十三条级别划分:分为会长、秘书长、副秘书长、正 部级、副部级、主办秘书、秘书,共七个级别。凡由协会发 放工资、奖金及福利的秘书处、分支机构、下属单位工作人 员,均按上述规定确定职务级别。其中: (1) 、分支机构的会长、主任等主要负责人,原则上由 协会会长、专职副会长或秘书长兼任。(2) 、分支机构的副 会长、 副主任等, 原则上由协会正部级或以上人员兼任。(3) 、 分支机构的秘书长、副秘书长或同等职务的人员,分别享受 协会正部级、副部级待遇。 (4) 、下属单位工作人员的职务 级别,根据单位的规模与工作性质,原则上按协会副秘书长 及以下级别划分。 第四章工作人员的任职管理权限 第十四条会长、专职副会长由理事会或常务理事会提名, 经会员大会或会员代表大会选举产生。 第十五条秘书长由会长或四分之一理事提议,经理事会 或常务理事会表决通过。 第十六条协会秘书处副秘书长及正部级人员由秘书长 4 4 / 1616 提名,经协会日常工作领导班子研究确定后提交常务理事会 决定。 第十七条协会分支机构享受协会副秘书长、正部级待遇 的人员由分支机构主要负责人提名,经协会日常工作领导班 子研究确定、常务理事会通过后,向分支机构推荐或委派任 职。 第十八条协会下属单位享受协会副秘书长、正部级待遇 的人员,由协会分管领导提名,经协会日常工作领导班子研 究确定后提交常务理事会决定。 第十九条协会秘书处、分支机构及下属单位副部级、主 办秘书、秘书或享受前述级别待遇的工作人员,分别由秘书 长、分支机构主要负责人及下属单位主要负责人提名,经协 会日常工作领导班子研究决定。 第五章工作人员职务工资档级的确定权限 第二十条会长及秘书长的职务工资档级,由常务理事会 确定。 5 5 / 1616 第二十一条副秘书长及以下职级或享受同等职级待遇 的专职工作人员、临聘工作人员的职务工资档级由协会日常 工作领导班子研究决定。 第二十二条工作人员的工资、福利、奖金,根据个人职 务级别及工资档级,按《深圳建筑业协会工资、福利及奖金 分配管理办法》所定标准计发。 第六章工作人员的岗位调配与安排 第二十四条工作人员须注重个人工作能力和水平的提 高, 刻苦钻研业务, 以适应协会或下属单位职能完善与调整、 岗位设置转变的形势和要求。 第二十五条根据工作人员的专业与专长、协会或下属单 位工作需要与岗位设置,经协会日常工作领导班子研究决定, 可采取岗位轮换或调配的形式调整工作人员的岗位,工作人 员应服从工作安排。 第二十六条工作人员轮岗或岗位变动时,须在人事管理 部门的协调下办理工作交接手续,包括工作情况说明、文件 资料的交接等。 6 6 / 1616 第七章工作人员的人事档案管理 第二十七条工作人员的人事档案保管有两种形式:一为 原所在工作单位人事部门保管,一为交由协会送至市人场市 场档案服务中心托管。 第二十八条人事档案实行动态管理,协会办公室在日常 工作中将各工作人员在协会工作期间需入档的材料予以收 集,按相关程序和要求确认和入档,一年或二年将个人人事 档案材料入档一次(档案在原工作单位的则交该单位人事部 门) 。 第八章工作人员的工作考评管理 第二十九条参照我市建设系统事业单位的考核内容与 办法,每年年末统一对全体工作人员的德、能、勤、绩进行 年度工作考评,考评工作由协会日常工作领导班子组织,秘 书处办公室负责实施。 第三十条考核结果分为优秀、称职、基本称职、不称职 四个等次,连续二年考核结果为基本称职者及年度考核结果 7 7 / 1616 为不称职者予以解聘。优秀者作为当年先进工作者候选人。 第三十一条每年度工作考评结果将作为工作人员职级 升降的依据,并与工资、奖金及福利待遇挂钩。 第九章工作人员的解聘、开除或除名的管理 第三十二条解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协会或下属单位 与工作人员解除劳动合同或聘用关系: (1)个人辞职的; (2)劳动合同期满、聘用期满或单位与工作人员协商 一致的; (3)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 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4)已到法定退休年龄的; (5)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聘用条件的; 8 8 / 1616 (6) 工作人员严重违反协会或下属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7)工作人员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协会或其下属 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8)年度工作考核结果为不称职或连续二年考核结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