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户二次装修管理手册
附件 租户二次装修管理手册租户二次装修管理手册 1.1. 二次装修管理流程图二次装修管理流程图 二次装修管理流程 营业执照、资质证书、 施工人员身份证 租户入驻后 准备装修 装修施工图及 装修方案 租户填写 《装修申请表》 装修公司出 示装修资料 签定《装修管理协议》 物业管理处和/或业主方审核装修工程申报资料 (涉及消防设施设备的施工还须报消防局审核) 签定《装修工程安全保证书》 填写《施工人员登记表》 办理《施工人员临时出入证》 办理相关手续 办理《动用明火/电气焊作业许可证》 、 《油漆/异味作业许可证》 (若有) 发放《施工许可证》 物业管理处跟踪,监督装修情况 缴纳相关费用 办理建筑垃圾搬运 有违章行为,劝阻或处罚并发放《整改 通知书》直至整改完毕 装修完工,物业管理处检查验收 2.2. 装修设计须知装修设计须知 2 2。。1 1 承建商的选择承建商的选择 租户应聘请信誉良好,具有二级资质以上的装修公司作为承建商,并向物业管理处提供 装修委托书. 2.22.2 承建商的指定承建商的指定 租户有权自行选择装修承建商, 但为了保证大楼装修质量等级标准及设施设备系统的正 常运转,对以下特殊工程,租户须聘请物业管理处指定的承建商且工程费用由租户承担。 消防喷淋、空调、给排水及相关设施的改建工程; 机电总系统的各项接驳工程; 天然气管道的接驳工程; 其他涉及共用部位或共用设施设备的有关工程. 2.32.3 主体结构主体结构 装修设计不得对主体结构,包括墙、樑、柱等进行改动。 未获得物业管理处和/或业主方的书面批准, 不得挖槽、切割、砍凿或雕刻柱、结构墙 和相邻单元的共用隔墙、管道井的隔墙. 2 2。。4 4 幕墙、吊顶、窗帘、地坪幕墙、吊顶、窗帘、地坪 装修设计不得对幕墙、吊顶、地坪随意更改. 不得在玻璃幕墙上钻孔或粘贴任何类型的设施和物件, 一切装置不得触及到玻璃幕墙的 结构组件或任何一部分. 窗帘的制作(基于格调、颜色和材质的一致性)由物业管理处指定统一基色。 因地坪底部埋设管线,未获得物业管理处和/或业主方的书面批准,不得挖槽、切割、 砍凿地坪. 2 2。。5 5 消防、空调系统消防、空调系统 装修设计不得对消防、 空调系统随意更改.租户若必须对单元内消防、 空调系统进行更改 的, 应事先获得物业管理处和/或业主方的书面批准, 对消防系统的更改还应获得消防局的 批准。 1 2 2。。6 6 单元门及招牌单元门及招牌 单元门不得伸展至公共区域或共用部位,包括走廊或电梯厅,不得安装卷闸. 单元门口公司名称标识或店名标识的设置请咨询物业管理处 ,并按照物业管理处和/或 业主方指导意见设计和设置. 2.72.7 间隔墙间隔墙 单元内间隔墙应考虑消防喷淋和空调回风或其他透气设施的功能不受影响, 间隔墙或摆 放的高柜不能阻挡消防喷淋、空调室内机及风口的使用和检修。 间隔墙应使用重量轻和干式结构的材料, 如轻钢龙骨石膏板。 如果是木框架或板墙,必须 要涂上防火涂料。 间隔墙不能紧贴玻璃幕墙,也不得固定在玻璃幕墙上或玻璃窗支架上。 2 2。。8 8 机电设备机电设备 租户不得对机电设备作重大改动,不得增加机电设备容量和减少机电设备功能。如必须 改动单元内的机电设备,应向物业管理处提出申请,批准后方能动工。 2.92.9 电力装置电力装置 所有电力装置总用量不得超过该单元的供电设计用量, 同时租户有责任聘用合格的专业 人员进行电器设备装置工程施工,并遵守供电部门的有关规定。 2 2。。1010 通讯设备通讯设备 已经预留电话线至各单元周边,单元内通讯线路的布置及分配可由租户重新安排。如租 户有其他通讯连网要求,可向物业管理处申请或咨询. 2.112.11公共水电接驳公共水电接驳 租户不得擅自接驳公共部位的水、电,如确有需要可向物业管理处申请,批准后方能动 工.租户需负责从连接处到单元内干线的保养、维修、更换和拆除。 2 2。。1212 预留检查口预留检查口 租户须预留设施设备检查口和维修空间,以确保物业管理处的检查、维修需求。 3.3. 装修申请装修申请 3.13.1 装修申请程序说明装修申请程序说明 租户在完成租赁单元验收手续,领取《租户装修管理手册》及了解有关装修规定后 , 2 可根据自身要求对该单元进行设计装修; 向物业管理处提交装修工程申报表(见附件1) ,并提供各类装修设计图纸、施工单位 的营业执照和资质证明、保险单复印件等; 租户应在租赁期间购买足额的保险以确保租赁范围内的财产保险和第三者责任险 (第 三者责任险部分的投保金额最低为人民币1,000,000 元) 。如租户在装修期间把风险 责任转移给施工单位的,施工单位需购买足额的建筑或工程一切险和第三者责任 险; 装修设计图纸将由物业管理处和/或业主方进行初审,初审通过的装修设计并不代表 政府部门的批准,租户须自行将装修设计图纸提交消防局及有关政府部门批准; 提供已经获得消防局及有关政府部门受理的图纸及批文。 3 3。。2 2 装修图纸及设计说明书的审批装修图纸及设计说明书的审批 租户须将下列设计图纸一式二份以及施工说明、 材质说明各一份提供给物业管理处和/ 或业主方审批: 详细计划说明书; 装修工程总设计图; 详细电力设备线路图; 消防设备图; 吊灯及照明位置图; 保险箱、 文件柜、 书架等重型设备的数量和重量及摆放位置图 (考虑到楼板负荷因素); 装修机械工具,装修材料明细表; 电力负载明细表; 详细给排水管道图; 物业管理处需要的其他资料。 物业管理处收齐上述全部文件后将于5 个工作日内给予答复,对于不符合要求的资料, 租户必须修改, 然后重新递交审批。 所有物业管理处和/或业主方审核通过的资料均由物业 管理处和/或业主方书面确认。 3.33.3 审批说明审批说明 物业管理处和/或业主方的审批,并不代表对设计方案中的技术参数的认可,同时物业 管理处和业主方也不保证设计方案中所选设备、材料、规格、 性能及效果的最优。倘若由设 备和材料而引致任何后果,均由租户自行负责。 4.4. 动工申请动工申请 3 4.14.1 装修申请审核通过后,物业管理处将通知租户签订装修工程协议(见附件2)和装修工 程安全责任书(见附件 3)。 4.24.2 租户缴纳装修期间的各项费用,所有费用需一次性交付(见附件4). 4.34.3 办理施工人员登记手续及临时出入证 为施工人员办理临时出入证,办理时需提交临时出入证申请表(见附件 5)和一寸报名照 二张及身份证复印件,并交付证件制作费和押金。 证件如有遗失,则押金没收,再次制作证 件必须再次交付制作费和押金.退场时凭出入证退还押金. 4.44.4 其他提交文件其他提交文件 若需要动用明火或电气焊作业,须事先提交申请表(见附件 6) ,得到物业管理处批 准并领取许可证(见附件7)后方可作业. 若需要油漆/异味作业,须事先提交申请表(见附件8),得到物业管理处批准并领 取许可证(见附件 9)后方可作业。 装修材料、工具运入或运出,须事先提交申请表(见附件 10),得到物业管理处批 准后实施. 4 4。。5 5 装修保护装修保护 装修施工前,应安排人员做好施工相邻区域的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