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内零部件挥发性有机物要求及测试方法1
适用范围:适用范围: JACJAC 乘用车乘用车 制定部门:制定部门: 内饰设计部内饰设计部 标题:标题: 安徽江淮汽车股份有限公司安徽江淮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企业技术标准企业技术标准 车内零部件挥发性有机物含量要求及测试方法车内零部件挥发性有机物含量要求及测试方法 编编号号 代代 替替 号号 第第 1 页页 共共 8 页页 目目录录 前前言言. 2. 2 1 1 范围范围. 3. 3 2 2 规范性引用文件规范性引用文件. 3. 3 3 3 术语和定义术语和定义. 3. 3 4 4 技术要求技术要求. 3. 3 5 5 试验方法试验方法. 6. 6 6 6 检验规则检验规则. .错误!未定义书签。 7 7 标志、包装、运输和贮存标志、包装、运输和贮存. 8. 8 修订标记修订标记文件号文件号 标准化标准化 制制定定校校对对 更更 改改 内内 容容 会会 签签 审审 核核批批准准 修订页修订页修订日期修订日期修订者修订者 发布日期发布日期实施日期实施日期 适用范围:适用范围: JAC 乘用车 标题:标题: 安徽江淮汽车股份有限公司安徽江淮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车内零部件挥发性有机物含量要求及测试方法车内零部件挥发性有机物含量要求及测试方法 编编号号 第第 2 2 页页 共共 8 8 页页 前前言言 本标准是公司企业产品标准之一。 本标准为公司统一执行的企业标准。 为了保证乘用车内空气质量符合国家标准要求,设计部门参照部分国标和行业标准, 结合公司产品的实际情况,编制了此技术标准。 本标准由安徽江淮汽车股份有限公司技术中心车身电子研究院内饰设计部提出。 本标准由安徽江淮汽车股份有限公司技术中心标准法规部归口管理。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陈林萍、王伟、曹维福。 本标准参与起草人:许明春、汤艳、唐程光。 适用范围:适用范围: JAC 乘用车 标题:标题: 1 1 范围范围 安徽江淮汽车股份有限公司安徽江淮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车内零部件挥发性有机物含量要求及测试方法车内零部件挥发性有机物含量要求及测试方法 编编号号 第第 3 3 页页 共共 8 8 页页 本标准规定了车辆静止状态下汽车乘员舱及行李舱内各个零部件总成挥发出关于苯、甲 苯、二甲苯、乙苯、苯乙烯、甲醛、乙醛、苯烯醛的浓度限值要求及测试方法、 本标准适用于 JAC 乘用车乘员舱及行李舱导入流动空气所接触的非金属材料和零部件。 2 2 规范性引用文件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 ,仅注日期的版本 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 件。 GB 7258机动车运行安全技术条件 GB/T 27630-2011乘用车内空气质量评价指南 HJ/T 400-2007车内挥发性有机物和醛酮类物质采样测定方法 3 3 术语和定义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 3.1 挥发性有机组分 本标准中挥发性有机组分是指利用 tenax管等吸附剂采集,并用极性指数小于 10的气 相色谱柱分离,保留时间在正乙烷到正十六烷之间的具有挥发性的化合物的总称。 3.2 醛酮组分 本标准中醛酮组分是指依照本标准的方法能够测出的甲醛、乙醛、丙烯醛等化合物的 总称。 3.3 测量目标化合物 挥发物种类: a) 醛酮物:甲醛、乙醛、丙烯醛; b) 苯系物:苯、甲苯、乙苯、二甲苯、苯乙烯。 4 4 技术要求技术要求 4.1 试验样袋容量 10L、50 L、100 L、200 L、500 L、1000 L、2000 L。 4.2 气体捕集装置 气体捕集装置应符合表 1 的基本要求。 适用范围:适用范围: JAC 乘用车 标题:标题: 安徽江淮汽车股份有限公司安徽江淮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车内零部件挥发性有机物含量要求及测试方法车内零部件挥发性有机物含量要求及测试方法 表 1 编编号号 第第 4 4 页页 共共 8 8 页页 装置名称装置概要 恒温箱 配管 空气循环型恒温箱,箱内温度可控制在±5%以内。 1.由特氟龙制成,外径φ 6(内径φ 4) ,长度应为 50cm 以内; 2.配管本身或接头不吸附或释放气体且不能有气体泄漏; 3.使用前应在100℃的洁净空气内加热6小时以上; 密封式气泵在装有捕集管的状态下能够确保(50~1000)ml/min 的捕集流量。 配有质量流控制器及精密气表,能对采样流量准确控制 采样泵 4.3 成分分析设备 4.3.1 挥发性有机组分分析设备应符合HJ/T 400-2007中附B.5和C.5的规定。 4.3.2 挥发性有机组分分析设备还可以采用 HJ/T 400-2007规定以外的其他设备,但必须 保证:动态范围内的定量相对标准偏差( RSD)不大于10%,且5次连续进样的定量重复性 相对标准偏差(RSD)不大于10%。 4.4 样件 4.4.1 样件要求 a)样件应为下线后通常状态下保管15天以内的样件,试验样件必须是总成件,无需 裁剪,试验封装规范参照表2规定样袋规格进行封装,样品按照车内实际使用状态进行放 置。 表2 序 号 1 2 3 4 5 6 7 8 袋子 样品名称体积 (L) 阻尼板总成 隔音隔热垫 (包含吸音棉、 顶棚隔热垫) 侧围内饰板总成 方向盘总成 遮阳板总成 室内线束 车门内饰板总成 门框胶条、玻璃呢槽 10 10 50 50 50 100 500 500 适用于沥青基类阻尼板 毛毡面或发泡面朝上 检测时取出隔音垫 暴露面朝上 左右侧遮阳板一并放入袋内 尽量摊开 暴露面朝上,检测时去除隔音垫 尽量摊开 备注 适用范围:适用范围: JAC 乘用车 标题:标题: 9 10 11 12 13 14 15 16 17 18 安徽江淮汽车股份有限公司安徽江淮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车内零部件挥发性有机物含量要求及测试方法车内零部件挥发性有机物含量要求及测试方法 衣帽架 备胎盖板 500 1000 1000 1000 1000 1000 2000 2000 2000 2000 编编号号 第第 5 5 页页 共共 8 8 页页 暴露面朝上,检测时去除隔音垫 - - 检测仪表板总成应去除隔音垫、通风 管道、杂物盒,保留侧通风口总成 - 左右侧座椅分开做 毛毡面或发泡面朝上 暴露面朝上 暴露面朝上 不安装螺栓、靠背锁钩等金属零件 行李箱护面、行李箱地毯 仪表板总成、副仪表板总成 空调主机总成 前排座椅总成 防火墙隔音垫 顶棚 地毯总成 后排座椅总成 4.5 零部件有机物浓度要求 按照5所述的试验方法测量的乘员舱和行李舱内所有非金属零部件的挥发性有机物, 然后通过6.1进行数据处理得出的有机物含量都不得超出表3规定的限值。 表3 单位:ug/m³ 序 号 1 2 样品名称 阻尼板总成 隔音隔热垫(包含吸音 棉、顶棚隔热垫) 侧围内饰板总成、注塑 类衣帽架 方向盘总成 遮阳板总成 室内线束 车门内饰板 苯 40 20 甲苯乙苯 50 20 30 50 二甲 苯 40 80 苯乙 烯 40 40 甲醛 70 320 乙醛 20 70 丙烯 醛 20 20 3 4 5 6 7 30 20 20 20 20 20 100 40 1000 50 20 50 50 40 50 30 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