计算机驻场维护服务合同
服服务务合合同同 合同编号:合同编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 标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单位(以下简称:甲方)经过竞价,确定(以下简称:乙方)为 “单位办公设备驻场服务”供应商。 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和诚实信用原则,同意签署《单位全包驻地服务合同书》,并就合同有效 期内乙方向甲方提供服务及相关服务事宜达成以下合同条款。 1 1、合同文件、合同文件 本合同所附下列文件是构成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 (1)合同条款 2 2、合同范围和条件、合同范围和条件 (1)现场技术支持 提供人天驻场技术支持服务,用于所有办公类计算机及相关设备的维护保障工作 现场技术支持人员应具有相关工作经验 现场技术服务时间依据用户要求,每个星期在甲方工作地的工作时间为五个工作日(节假 日除外);如需加班,与乙方负责人协商,并且以工作日倒休作为补偿。 (2)备件服务 所有需更换维修的部件,均由甲方提供(甲方委托乙方购置除外)。 乙方根据甲方委托,代买软硬件、耗材类备件所需费用,甲方均按照市场价格支付。 (3)乙方应对所服务的甲方办公类计算机设备内数据无条件保密,同时驻 地工程师应与甲方签署保密协议。 (4)其它办公类计算机及相关设备的服务工作。 (5)合同期限为年月日至年月日 3 3、合同金额、合同金额 根据上述合同文件要求,合同金额为元整(¥元)人民币。 4 4、付款条件、付款条件 (1) 第一次付款: 签订合同后 10 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金额的 90%, 合计人民币元整 (¥元) 。 (2)第二次付款:余下 10%在服务期满半年后付清,合计人民币元整(¥元). 5 5、合同生效、合同生效 本合同经双方授权代表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乙方: 签字:签字: 盖章:盖章: 日期:年月日日期:年月日 二二合合 同同 条条 款款 1 1、定义、定义 本合同下列术语应解释为: (1)“合同”系指甲乙双方签署的、合同格式中载明的甲乙双方所达成的协议,包括所有的附件、 附录和上述文件所提到的构成合同的所有文件。 (2)“货物”系指中标供应商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向招标人提供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软硬件产品。 (3)“服务”系指招标文件规定的中标供应商须承担的与投标货物有关的责任和义务,如运输、安 装、调试、试运行、验收、培训、售后服务。 (4)“甲方”系指北京市国家税务局。 (5)“乙方”系指中标供应商。 (6)“项目现场”指最终服务地点。 (7)“天”除非特别指出,“天”均为自然天。 2 2、技术规格、技术规格 乙方驻场人员应掌握基本设备维护相关理论知识。 乙方应定期对派出人员进行技术培训。 3 3、知识产权、知识产权 乙方提供的货物及服务所有版权归甲方所有。 乙方应保证所提供的货物及服务免受第三方提出侵犯其知识产权(专利权、商标权、版权等)的起 诉。 4 4、装运条件、装运条件 乙方对返修设备应负责安排运输和支付运费。 若有保险,由乙方办理货物在运抵项目现场途中的保险。 5 5、付款、付款 本合同以人民币付款。 甲方按下列条件付款: (1)第一次付款:签订合同后 10 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金额的 90%,合计人民币 元整(¥ 元)。 (2)第二次付款:余下 10%在服务期满半年后付清,合计人民币 元整(¥ 元). 6 6、质量保证、质量保证 乙方应提交所委托购置货物的所有技术文件,如使用说明、维护手册或服务指南等。 乙方应按照合同条款提供服务,费用应含在合同价中,不单独进行支付。 7 7、索赔、索赔 甲方有权根据合同或有关部门出具的检验证书向乙方提出索赔。 如果乙方对差异负有责任而甲方提出索赔,乙方应按照甲方同意的下列一种或多种方式解决索赔 事宜: (1)乙方同意由于没有按照合同规定的要求给甲方造成的损失,承担由此发生的一切直接损失及由 于乙方原因造成的第三方对甲方的索赔。乙方对下述事项不承担责任:由于乙方原因造成的第三方对甲 方的索赔之外的间接损失。 (2) 甲方有权在乙方没有按照服务时限要求给甲方提供服务并没有在甲方同意的延长的期限内进行 补救时,甲方自己采取合理的补救措施,所发生的一切损失甲方有权向乙方索赔且从乙方的尾款中扣除 (即全部金额的 20%)。 如果在甲方发出索赔通知后 5 个工作日内,乙方未作书面答复,上述索赔应视为已被乙方接受。如 乙方未能在甲方发出索赔通知后 5 个工作日内或甲方同意的延长期限内,按照本合同第条规定的任何一 种方法着手解决索赔事宜,甲方有权从乙方的尾款中扣回索赔金额。 无论甲方客户以何种形式诉讼,乙方赔偿累计金额最高不得超过甲方为购买本服务所支付的 20% 费用; 乙方由于自身原因出现下述情况,则甲方可依据本协议每次扣除人民币 100 元整: 未按规定时间响应; 未按规定时间实施服务; 未按规定时间修复; 未准时提交服务报告; 由于自身原因,遭遇甲方投诉。 8 8、乙方履约延误、乙方履约延误 乙方应按照甲方规定时间提供服务。 如乙方迟延履行合同义务的,按照合同约定加收误期赔偿金(合同金额的 5%)。由于乙方延迟履 行合同义务,给甲方项目造成严重影响,甲方可终止合同。 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如果乙方可能遇到妨碍按时提供服务的情况时,应及时以书面形式将拖延的 事实,可能拖延的期限和理由通知甲方。甲方在收到乙方通知后,应尽快对情况进行评价,并确定是否 通过修改合同,酌情延长提供服务时间。 设备保修期内,针对甲方的联想设备硬件故障,乙方承诺在 30 分钟内到达现场,并根据甲方故障 设备的随机保修证书标明的故障修复时间内予以修复;针对非联想设备硬件故障,乙方承诺在 30 分钟 内到达现场,在所需更换零部件到位后,3 小时内解决故障。 乙方承诺针对甲方的软件问题,原则上在 30 分钟内到达现场解决,特殊 情况,问题解决时间不超过 2 个工作日; 9 9、误期赔偿、误期赔偿 误期赔偿金按照合同规定在尾款中支付直至按照的规定终止合同。 1010、不可抗力、不可抗力 如果乙方因不可抗力而导致合同实施延误或不能履行合同义务,应予以退还履约保证金,且不应 承担误期赔偿或终止合同的责任。 本条所述的“不可抗力”系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如:战争、严重火灾、 洪水、台风、地震等事件,不包括乙方的违约或疏忽。 在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乙方应尽快以书面形式将不可抗力的情况和原因通知甲方。除甲方书面 另行要求外,乙方应尽可能继续履行合同义务。如果不可抗力事件影响持续超过 30 天,双方应通过友 好协商在合理的时间内达成关于合同履行的协议。议。 1111、税费、税费 本项目的一切税费均应由乙方计入投标报价。 1212、争端的解决、争端的解决 甲乙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在执行本合同中所发生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争端。如从协商 开始 30 天内仍不能解决,则应提请仲裁。 仲裁应由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根据其仲裁程序在北京进行仲裁。 仲裁裁决应为最终裁决,对双方均具有约束力。 仲裁费除仲裁机关另有裁决外应由败诉方负担。 在仲裁期间,除正在进行仲裁部分外,本合同的其它部分应继续执行。 1313、违约终止合同、违约终止合同 若出现如下情况,在甲方对乙方违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