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公司章程意思自治的边界
龙源期刊网 论公司章程意思自治的边界 作者:周建平 来源:《法制与社会》2017 年第 22 期 摘 要 公司章程是公司治理的基本规范,它规定了公司的组织机构、性质、经营范围、运 营模式以及公司成员的权利和义务等等。股东是出于自身利益而设立公司的,但通常他们并不 会直接参与公司的经营管理,这时候股东就需要利用公司章程对公司法定规范以外的公司内部 治理问题进行补充、细化,使股东自己能够更好地管理公司。本文通过对公司章程的意思自治 原则和划定标准进行论述,探讨公司章程自治的边界即公司法规范的强制性、赋权性、补充性 的认定。 关键词 公司章程 公司法 意思自治 边界 作者简介:周建平,浙江六律律师事务所,三级律师。 中图分类号:D922.29 文献标识码:A DOI:10.19387/ ki.1009-0592.2017.08.138 一、公司章程的概述 (一)公司与章程的关系 根据《公司法》的规定,股东们要想成立公司就必须要有公司章程,并且设立的公司及股 东,还有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都要受到公司章程的制约。可见,公司章程是设立公司的 必要条件,是公司设立的依据。《公司法》第二十五条和第八十二条分别对有限责任公司和股 份有限公司的章程作了相应的规定,而且是采用列举的方式规定章程应载明的事项,从《公司 法》列举的载明事项可以看出,公司章程全面规定公司组织机构、性质、经营范围、运营模 式、公司成员权利义务等内容的基本规范,是管理公司的重要规范性文件。在公司的运作过程 中其公司行为要符合自己的公司章程规定。可见,公司章程是实现公司自治的基本规范性文 件,是公司的“宪章”。 (二)公司自治与公司章程自治 由前文分析可知,公司章程是公司设立的基础性规范文件和股东管理公司的基本工具,发 起人或股东在设立公司的同时就要制定公司章程,公司的组织架构、经营范围和运营模式都要 依照章程进行。但公司自治是一个外延很大的概念,而要实现公司自治就需要一个载体,这个 载体就是公司章程,这其中以公司章程自治为公司自治的重要表现形式。由于《公司法》规定 公司人格独立和股东承担有限责任,股东是通过制定公司章程来达到自理公司的目的。因此, 也可以说公司章程自治即股东自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