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份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合同协议书范本模板
精品文档-可编辑 编号:_____________ 股份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合同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订日期: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甲方: 第 1 页 共 12 页 精品文档-可编辑 乙方: 根据《股份有限公司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 划》、《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按照甲方 股东大会的有关决议,甲乙双方就限制性股票的授予、解除限售、回购 等事项订立如下协议: 一、股票来源及数量 本次股权激励的股票来源为甲方向乙方定向发行人民币平常股,甲方拟 授予乙方的股票数量为 股。 二、股票授予价格及付款安排 甲方授予乙方的股票价格为不低于股票票面金额,且不低于下列价格较 高者来确定(仅提供一种定价参考),经甲方董事会决议,定价为每股 人民币元,乙方购股资金需自筹解决。 1、股权激励计划草案及摘要公布前 1 个交易日公司标的交易均价的 50%,即人民币元; 2、股权激励计划草案及摘要公布前 1 个交易日公司标的股票收盘价的 50%,即人民币元; 第 2 页 共 12 页 精品文档-可编辑 3、股权激励计划草案及摘要公布前 20 个交易日公司标的股票交易均价 的 50%,即人民币元; 4、股权激励计划草案及摘要公布前 30 个交易日公司标的股票平均收盘 价的 50%,即人民币元。 三、限制性股票的授予条件 乙方只有在下列条件同时满足时,才能获授限制性股票: 1、甲方未发生以下任一情形: (1)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 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2)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 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3)上市后最近 36 个月内出现过未按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公开承诺 进行利润分配的情形; (4)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实行股权激励的; (5)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2、乙方未发生以下任一情形: (1)最近 12 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2)最近 12 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3)最近 12 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 政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第 3 页 共 12 页 精品文档-可编辑 (4)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6)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3、甲方达到以下业绩条件: 授予前一个财务年度,甲方业绩达到以下条件: (1)净资产收益率不低于%; (2)净利润三年复合增长率不低于%; (3)完成经济增加值(EVA)考核目标。 上述净资产收益率和净利润增长率原则上不低于对标企业 50 分位值水 平;对标企业从 A 股某某行业上市公司中,选取综合实力、盈利水平、 资产规模等方面排名领先的企业,同时考虑业务相似性和稳定性,剔除 了变动幅度异常的企业。若在年度考核过程中,对标企业出现偏离幅度 过大的样本极值,则将由甲方董事会薪酬委员会根据实际情况研究并更 换样本。甲方董事会有权根据甲方战略、市场环境等相关因素,对上述 业绩指标和水平进行调整和修改,但相应调整和修改需报国资委备案。 本计划在计算上述指标时所用的净资产收益率是指剔除非经常性损益后 的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净利润是指剔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上市 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4、公司认为的其它必要授予条件。 四、限制性股票的解锁条件 第 4 页 共 12 页 精品文档-可编辑 解除限售期内,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时,乙方已获授的限制性股票才能解 除限售: 1、甲方未发生以下任一情形: (1)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 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2)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 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3)上市后最近 36 个月内出现过未按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公开承诺 进行利润分配的情形; (4)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实行股权激励的; (5)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甲方发生上述情形之一的,所有乙方根据本激励计划已获授但尚未解除 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应当由甲方回购注销。对该等情形负有个人责任的, 回购价格不得高于授予价格。 2、乙方未发生以下任一情形: (1)最近 12 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2)最近 12 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3)最近 12 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 政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4)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第 5 页 共 12 页 精品文档-可编辑 (6)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乙方发生上述情形之一的,根据本激励计划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 制性股票应当由甲方回购注销,回购价格不得高于授予价格。 3、甲方公司层面的业绩考核要求 限制性股票解锁前一个财务年度甲方业绩达到以下条件: (1)净资产收益率不低于%; (2)净利润三年复合增长率不低于%; (3)完成经济增加值(EVA)考核目标。 上述净资产收益率和净利润增长率原则上不低于对标企业 75 分位值水 平; 对标企业从 A 股某某行业上市公司中,选取综合实力、盈利水平、 资产规模等方面排名领先的企业,同时考虑业务相似性和稳定性,剔除 了变动幅度异常的企业。若在年度考核过程中,对标企业出现偏离幅度 过大的样本极值,则将由甲方董事会薪酬委员会根据实际情况研究并更 换样本。甲方董事会有权根据甲方战略、市场环境等相关因素,对上述 业绩指标和水平进行调整和修改,但相应调整和修改需报国资委备案。 本计划在计算上述指标时所用的净资产收益率是指剔除非经常性损益后 的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净利润是指剔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上市 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4、乙方个人层面考核要求 乙方个人层面考核按照《某某股份有限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 核管理办法》分年进行考核,根据个人的绩效考评评价指标确定考评结 第 6 页 共 12 页 精品文档-可编辑 果,原则上绩效评价结果划分为良好(A)、合格(B)、不合格(C)三 个档次。考核评价表适用于考核对象。 考核结果 标准系数 良好(A) 1.0 合格(B) 0.8 不合格(C) 0 乙方个人当年实际解锁额度=标准系数*个人当年计划解锁额度。 若乙方上一年度个人绩效考核为不合格(C),则甲方将按照限制性股票 激励计划的规定,取消该激励对象限制性股票的当期解锁额度,由甲方 以授予价格进行回购注销。 若乙方上一年度个人绩效考核为合格(B),则甲方将按照限制性股票激 励计划的规定,对乙方限制性股票当期未解锁额度以授予价格进行回 购。 5、公司认为的其他必要解锁条件 五、甲、乙双方的权利与义务 (一)甲方的权利与义务 1、甲方具有对本计划的解释和执行权,并按本计划规定对乙方进行绩效 考核,若乙方未达到本计划所确定的解除限售条件,甲方将按本计划的 规定回购并注销乙方相应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 2、甲方承诺不为乙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