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防安全责任制度
公司消防安全责任制度公司消防安全责任制度 第一章第一章 总则总则 第一条为了切实做好防火工作, 保护企业财产和员工生命财产 的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见附件)和有关消防规定, 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全体员工。 第三条各人员应当遵守消防安全法律、法规,贯彻预防为主、 防消结合的消防工作方针,履行消防安全责任,保障公司消防安全。 第二章第二章消防设施管理消防设施管理 第四条公司内有各种明显消防标志,设置消防门、消防通道和 报警系统,配备完备的消防器材与设施, 公司人员做到有能力迅速扑 灭初起火灾和有效地进行人员财产的疏散转移。 第五条保持防火门、消防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机械 排烟送风、火灾事故广播等设施处于正常状态,并定期组织检查、测 试、维护和保养。 严禁在营业或工作期间将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关闭、遮挡或覆盖。 严禁在营业或工作期间将安全出口上锁。 第六条公司配齐灭火器、消防栓、消防桶等消防器材,专人保 管, 定期检查、 全体员工要爱护消防设施, 禁止毁坏、 偷盗消防设施, 不能将消防设施挪作他用。除发生事故外,任何人不得私自动用。 第七条消防器材管理措施为: (一)每年在冬防、夏防期间定期两次对灭火器进行普查换药。 (二)派专人管理,定期巡查消防器材,保证处于完好状态。 (三)对消防器材应经常检查,发现丢失、损坏应立即补充并上报 领导。 (四)各部门的消防器材由本部门管理,并指定专人负责。 第八条消防设施和消防设备定期测试为: (一)烟、温感报警系统的测试由消防工作归口管理部门负责组织 实施,保安部参加,每个烟、温感探头至少每年轮测一次。 〔二)消防水泵、喷淋水泵、水幕水泵每月试开泵一次,检查其 是否完整好用。 (三)正压送风、防排烟系统每半年检侧一次。 (四)室内消火栓、喷淋泄水测试每季度一次。 (五)其他消防设备的测试,根据不同情况决定测试时间。 第九条楼梯走道和出口。必须保持畅通无阻,任何部门或个人 不得占用或封堵,严禁在设定禁令的通道上停放车辆。 第十条需要增设电器线路时,必须符合安全规定,严禁乱拉、 乱接临时用电线路。 第十一条将容易发生火灾, 且一旦发生火灾可能严重危及人身 和财产安全以及对消防安全有重大影响的部位确定为重点部位、 应根 据上述情况确定重点部位,并设置明显防火标志,实行严格管理。 第十二条仓库防火管理: (一)仓库的主通道宽度不少于,}CI17 ,通道保持畅通。 (二)库房中不能安装电器设备, 所有线路安装在库房通道的_L方, 与商品保持一定距离。 (三)消防喷淋头距离商品必须大于}}CTTI a (四)库房中严禁使用明火。严禁吸烟。 (五)易燃易爆商品必须严格按规定存放,不能与其他商品混放。 (六)仓库必须配备消防器材,消防器材的位置附近不能存放商品 与杂物。 第三章第三章人员消防管理人员消防管理 第十三条公司实行逐级防火责任制,做到层层有专人负责。同 时,实行各部门岗位防火责任制,做到所有部门的消防工作,明确有 人负责管理,各部门均要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 。 第十四条消防责任领导岗位职责为: (一)认真贯彻执行消防法规和上级有关消防工作指标,开展防火 宣传,普及消防知识。 (二)拟订年度消防工作计划,组织实施日常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三)组织制订或修订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并检查督促落实。 (四)经常检查防火安全工作,纠正消防违章,整改火险隐患。 (五)拟订消防安全工作的资金投人和组织保障方案。 (六)管理消防器材设备。定期检查,确保各类器材和装置处于良 好状态,安全防火通道要时刻保持畅通。 (七)根据各部门的设备放置的具体情况,制定消防措施,制定紧 急状态下的疏散方案。 (八)接到火灾报警后,在向消防机关准确报警的同时,迅速奔赴 现场,启用消防设施进行扑救,并协助消防部门查清火灾原因。 (九)组织开展对员工进行消防知识、技能的宣传教育和培训,组 织灭火和应急预案的实施和演练。 第十五条如条件允许,应设立消防控制中心,该中心的工作人 员要做到以下几点: (一)熟悉并掌握各类消防设施的使用性能,保证扑救火灾过程中 操作有序、准确迅速。 (二)做好消防值班记录和交接班记录,处理消防报警电话。 (三)按时交接班,做好值班记录、设备情况、事故处理等情况的 交接手续。无交接班手续,值班人员不得擅自离岗。 (四)发现设备故障时,应及时报告,并通知有关部门及时修复。 (五)非工作所需,不得使用消控中心内线电话,非消防控制中心 值班人员禁止进入值班室。 (六)上班时间不准在消控中心抽烟、睡觉、看书报等,离岗应做 好交接班手续。 (七)发现火灾时,迅速按灭火作战预案紧急处理,并拨打 119 电 话通知公安消防部,并报告部门主管。 第十六条每季度对全体员工进行一次安全、 防火教育课,新员 工进人公司一律先培训上岗,以免违规作业,发生事故。 由消防安全小组组织消防小分队对员工进行培训, 使员工熟练掌 握消防规则,消防技术和消防器材的使用方法,从而提高消防观念, 锻炼消防技能。 第十七条组织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演习: (一)应按制定的预案,至少每半年进行一次演练。 (二)制定符合本单位实际情况的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 (三)组织全员学习和熟悉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 (四)每次组织预案演练前应精心开会部署,明确分工。 (五)演练结束后应召开讲评会,认真总结预案演练的情况,发现 不足之处应及时修改和完善预案。 第十八条禁止在具有火灾,爆炸危险的场所用火;因特殊情况 需要进行动火作业的,应分别落实监护人在确认无火灾、 爆炸危险后 方可动火作业。动火人员应当遵守消防安全规定, 并落实相应的消防 安全措施。 第十九条对易燃易爆危险物品的使用、储存、运输或销毁应遵 守国家相关规定,实行严格的消防安全管理,具体要做到以下几点: (一)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应有专用的库房,配备必要的消防器材设 施,仓管人员必须由消防安全培训合格的人员担任。 (二)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应分类、分项储存。化学性质相抵触或灭 火方法不同的易燃易爆化学物品,应分库存放。 (三)易燃易爆危险物品人库前应经检验部门检验,出人库应进行 登记。 (四)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存取应按安全操作规程执行,仓库工作人 员应坚守岗位,非工作人员不得随意入内。 (五)易燃易爆场所应根据消防规范要求采取防火防爆措施并做好 防火防爆设施的维护保养工作。 第二十条坚决杜绝火灾隐患,一经发现,要及时作出整改,具 体应做到以下几点: (一)各部门对存在的火灾隐患应当及时予以消除。 (二)在防火安全检查中,应对所发现的火灾隐患进行逐项登记, 并将隐患情况书面下发各部门限期整改, 同时要做好隐患整改情况记 录。 (三)在火灾隐患未消除前,各部门应当落实防范措施,确保隐患 整改期间的消防安全, 对确无能力解决的重大火灾隐患应当提出解决 方案,及时向单位消防安全责任人报告, 并由一单位上级主管部门或 当地政府报告。 (四)对公安消防机构责令限期改正的火灾隐患,应当在规定的期 限内改正并写出隐患整改的复函,报送公安消防机构。 第二十一条对下列违反消防安全规定的行为, 责令有关人员当 场改正并督促落实: (一)违章使用,储存易燃易爆危险物品的。 (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