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诉讼案例讲析
民事诉讼案例讲析民事诉讼案例讲析 【例 1】A 县法院对甲诉乙侵权纠纷一案未经开庭审理即作出了判决,该审判行为直接违反了哪一项原则 或者制度?(2008 延-3-49,单) 【答案】辩论原则。因为本案中没有开庭审理,当事人不能进行充分的辩论。民事诉讼法所规定的其 他原则和制度,如平等、合议、回避等在这里并没有涉及。 【例 2】甲向法院起诉,要求判决乙返还借款本金2 万元。在案件审理中,借款事实得以认定,同时, 法院还查明乙逾期履行还款义务近 1 年, 法院遂根据银行同期定期存款利息, 判决乙还甲借款本金 2 万元, 利息 520 元。关于法院对该案判决的评论,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2008 -3 -38,单)① A.该判决符合法律规定,实事求是,全面保护了权利人的合法权益 C.该判决不符合法律规定,违反了民事诉讼的辩论原则 D.该判决不符合法律规定,违反了民事诉讼的平等原则 ①答案:B。 解析:本案中原告从民事法律关系的角度可以提出利息的主张,但其在诉讼请求中没有提出利息的主 张,这是原告的处分权的体现。原告不提出利息的主张并不违反法律规定,法院无需干涉。而法院却强行 就利息部分作出了判决,违反了处分原则。法院的这一做法也可以说是违反了“不告不理”制度。从辩论、 平等原则的概念可知,本案中并不涉及这两个原则。 【例 3】乙租住甲的房屋,甲起诉乙支付拖欠的房租。在诉讼中,甲放弃乙支付房租的请求,但要求 法院判令解除与乙的房屋租赁合同。在此案中诉的要素是否发生了变化?(2006-3 - 41,单) 【答案】诉的要素没有发生变化。理由:诉的要素包括当事人、诉讼标的与诉的理由。题中,当事人 仍然是甲和乙;无论是要求支付房租,还是要求解除租赁合同,其诉讼标的(发生争议的民事法律关系) 均是房屋租赁合同;诉的理由题中没有明示,但可推断为乙未按时支付租金子此三项要素均未发生变化。 其实,在本案中,发生变化的仅仅是诉讼请求。 【例 4】王某与赵某均居住于 A 地。2000 年 9 月双方订立买卖合同,约定合同履行地为 E 地,后因故 未能履行,双方发生纠纷 0 2001 年 5 月赵某因工作关系将户籍从 A 地迁出,准备落户于公司所在地 B 地, 但由于种种原因,一直未能办手续。随后,赵某又到 C 地居住,2001 年 12 月又被搬迁至 D 地。 问 1: 2002 年 7 月王某欲起诉追究赵某违约责任,其应当向何地法院起诉? 答案:赵某应当向 D 地基层人民法院起诉。 问 2:如果王某于 2002 年 4 月起诉要求追究赵某违约责任,应向何地法院起诉? 答案:王某应当由 A 地基层人民法院管辖,因为此时其户口迁出尚未满 1 年。 【例 5】海淀区苏某与朝阳区赵某订立的借款合同,约定赵某应于2002 年 4 月还款 1 万元,但是赵某 借口没钱逾期不还。 苏某调查发现, 赵某自己现在确实没有钱, 但是其因买卖合同而对西城区王某享有15000 元债权,于2002 年 3 月到期,却怠于请求。问苏某决定对王某提起代位权诉讼,该案应由何地法院管辖? 答案:该案由被告王某住所地西城区人民法院管辖。 【例 6】如果在上例中,在代位权诉讼进行中,赵某要求就超过苏某代位请求数额的债权部分5000 元 起诉王某。双方在合同中曾约定因该合同发生纠纷由合同履行地丰台区人民法院管辖。问此时何地法院管 辖为宜? 答案:此时受理代位权诉讼的法院应当告知其向丰台区法院起诉。 【例 7】县居民刘某与乙县大江房地产公司在丙县售房处签订了房屋买卖合同,购买大江公司在丁县 所建住房 1 套。双方约定合同发生纠纷后,可以向甲县法院或者丙县法院起诉。后因房屋面积发生争议, 刘某欲向法院起诉。哪个(些)法院有管辖权?(2006 -3 - 40,单) 【答案】只有丁县法院有管辖权。本题属于不动产纠纷,应依照专属管辖的规定,协议管辖不能违背 专属管辖。 【例 8】某在甲市 A 区新购一套住房,并请甲市 B 区的装修公司对其新房进行装修。在装修过程中, 装修工人不慎将水管弄破,导致楼下住户的家具被淹毁。李某与该装修公司就赔偿问题交涉未果,遂向甲 市 B 区法院起诉。B 区法院认为该案应由 A 区法院审理,于是裁定将该案移送至A 区法院。A 区法院认为 该案应由 B 区法院审理,不接受移送, 又将案件退回 B 区法院。 关于本案的管辖, 请回答以下问题: (2008 -3 - 82,多) (1)对于本案,哪个(些)法院有管辖权?李某可以向哪个(些)法院起诉? (2)甲市 B 区法院的移送管辖是否正确? (3)A 区法院不接受移送,将案件退回 B 区法院是否正确? 【答案】(1)A 区、B 区都有管辖权,李某可以向 A 区或者 B 区法院起诉。 因为本案中李某既可以提起侵权之诉,也可以提起违约之诉(李某与装修公司之间有合同关系)。如 果李某提起侵权之诉,A 区为侵权行为地、B 区为被告住所地,两地法院都有管辖权;如果李某提起违约 之诉,A 区为合同履行地、B 区为被告住所地,则两地法院仍有管辖权。A 区、B 区法院均有管辖权成立 共同管辖,那么李某作为原告就有选择管辖的权利,其可以选择向A 区或者 B 区法院起诉,但不能同时向 A 区和 B 区法院起诉。 (2)不正确。B 区法院有管辖权不符合移送管辖的条件。 (3)不正确。受移送法院不得拒绝接受移送。 【例 9】司因与乙公司合同纠纷起诉至法院,乙公司提出的管辖权异议被一审法院裁定驳回,乙公司 不服提起上诉。在二审法院对此进行审理期间,甲公司向一审法院提出撤回起诉的申请。此时应当如何处 理? 答案:应由二审法院先对被告乙关于驳回管辖权异议裁定的上诉作出裁定后,再由一审法院根据二审 法院的裁定作出相应处理。 【例 10】丙三人合伙开办电脑修理店,店名为“一通电脑行”,依法登记。甲负责对外执行合伙事务。 顾客丁进店送修电脑时,被该店修理人员戊的工具碰伤。丁拟向法院起诉。其应当如何列被告?(2010 -3 - 40,单) 【答案】其应当以甲乙丙三人为共同被告,并注明“一通电脑行”字号。戊为合伙雇佣的人,应当以雇 主为被告,因此戊不能作为被告。 【例 11 和张某到华美购物中心采购结婚物品。张某因购物中心打蜡地板太滑而摔倒,致使左臂骨折, 住院治疗花费了大量医疗费, 婚期也因而推迟。 当时, 购物中心负责地板打蜡的郑某目睹事情的发生经过。 受害人认为购物中心存在过错,于是,起诉要求其赔偿经济损失以及精神损害赔偿。本案的原告和被告, 应当如何确定?(2008 -3 - 84,多) 【答案】张某作为原告,华美购物中心为被告。因为本案属于侵权之诉,受到损害的是张某,因此只 有张某可以做原告;郑某负责地板打蜡属于履行职务的行为,题中也没有表示其有故意或重大过失,因此 应当由华美购物中心做被告。李某、郑某不能作为当事人,但知道案件情况,可以作证人。 【例 12、乙、丙三人在某日群殴正在路上行走的丁,造成丁花去医药费 1000 元,于是丁以甲、乙为 被告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赔偿医药费 1000 元。此时法院是否应当追加丙为共同被告?① 【例 13,如果丁在诉讼中放弃对丙的诉讼请求,而只要求甲、乙对 1000 元赔偿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