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辆管理及驾驶员交通安全责任书
1. 目的 为加强公司的车辆管理工作降低维修费用,特制定车辆安全控制程序流程 2. 适用范围 本程序适用于对公司内的车辆、安全的控制:对驾驶车辆的人和物的因素进行控制。 3. 定义 车辆、维修:包括公司所有车辆的设备和支持性的服务。 4. 职责 车辆管理人员负责对所管辖的车辆进行登记备案,各使用部门协助车辆管理人员对公司所属车辆进行控制。 5. 工作程序 5.1 车辆管理 5.1.1车辆购置及报损 公司及各部室因工作需要购置车辆,须提出申请并填写“GYGFB-05-R01《设施配置申请单》→交总务部送财务部审核,→报公司领导批准后,→由总务部协助购买并填写相关表格。车辆的保险、养路费由总务部统一办理。 车辆因使用年限较长、车况较差不能正常使用需要报损时,须提出申请并填写GYGFB-05-R13《设施报废申请单》→交总务部送财务部核实、请专业技术人员鉴定→报公司领导批准后,→由总务部统一办理车辆报损手续。 5.1.2车辆配置 公司总务部配置的车辆,在保证公司领导正常用车的情况下,满足服务部门的用车需要。 5.1.3公司业务部门经理、副经理的车辆由公司配置,车辆每行S驶5000公里要进行保养、检查(更换机油,空气、汽油滤消器、发动机机油),保证车辆安全、卫生、整洁。 5.1.4业务部门销售人员不配工作用车,原各部配给销售人员的工作用车可继续使用,其所使用的车辆报损后,公司不再配置车辆。 5.2车辆标准: 5.2.1 公司董事长、总经理: 55万元~65万元 公 司 副 总 经 理: 40万元~45万元 业 务 部 门 经 理: 30万元以下 业务部门 副 经 理: 25万元以下 公司已配置的车辆超过上述标准的可继续使用,待车辆更新时按本标准执行。 5.3车辆停放及保管: 5.3.1公司配置的车辆,实行定点停放,停放地点报总务部备案,停车费用每月150元,超出部分个人承担。 5.4公司服务部门不配置车辆。各部因工作需要用车时,应提前向总务部要车,由总务部根据情况统一安排。 5.5遇有公司组织的大型活动或会议,公司车辆由总务部统一调度,集中使用。 5.6车辆燃油 5.6.1公司车辆燃油,由总务部统一购买、管理,油票的购买、领用须建立账册、进行登记。 5.6.2各业务部工作人员自备车辆使用燃油,必须填写“油票领用单”,经部门经理签字同意,→主管经理批准,→在由总务部审核,并对领用日期,数量,车辆行驶公里进行登记。 5.6.3车辆燃油使用标准如下: a. 医院部、客户部、商务部、采购部、学术部、麻药部、储运部经理、副经理,用油标准由主管经理批准→总务部执行,(每次领用油票时,须填报车辆行驶公里、领油数量,总务部对单车行驶里程每月检查核实,下同)。 b.销售人员、主管由本部门经理,按其销售业务量制定标准→总务部审核→费用管理人员发放。 5.6.4储运部运输车辆用油,按车辆行驶公里、车辆油耗标准实报实销,储运部每月领用油票时必须填报单车行驶里程数,→单车百公里油耗→总务部进行检查核实,→由费用管理人员发放油票。 5.6.5因工作需要,在规定用油标准之外增加领油数量,由本部门经理写出申请写明所须用量→报公司主管经理批准,→到总务部审核→由费用管理人员发放油票,总务部建表登记。 5.7车辆修理 5.7.1公司车辆进行保养、修理必须填写“车辆维修保养申报单”,→由总务部报批后,到指定的汽车修理厂进行保养、修理→由总务部统一结算。报帐时请将修理清单交总务部登记,无维修明细单或未经批准一切费用公司不予报销。 5.7.2车辆发生故障后,驾驶员要立即与中国人民保险公司联系(服务专线电话95518或62372445),同时报总务部,由总务部统一协调并按保险公司规定到指定的修理厂进行修理。 5.8车辆维修档案管理 5.8.1车辆要建立保养、修理档案,及时掌握车辆技术状况。 5.9驾驶员管理 5.9.1驾驶员要做到:工作时间坚守岗位,着装整齐、说话和气、礼貌待人、吃苦耐劳。 5.9.2驾驶员在驾车中要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自觉遵守交通法规,服从交通民警指挥,坚持做到驾驶员“十三不准”,坚决禁止酒后开车及违章超速行驶,保证车辆随时处于良好状态,机件灵敏有效,定时保养、清洗车辆,保证车容、车貌卫生整洁。 5.9.3兼职驾驶员必须经过正规驾校培训,取得正式驾驶执照并能熟练驾驶车辆,严禁无证驾驶车辆。 5.9.4公司全体驾驶员应牢固树立为公司服务的思想,自觉维护公司利益,行车中安全礼让、宁停不抢,争做开文明车、礼貌车的模范。 5.9.5遇有下列情况驾驶员不得出车: a)连续工作、睡眠不足、身体过于疲劳。 b)饮酒后,不得驾驶车辆。 c)患有严重疾病或视力不好。 d)思想波动大、注意力无法集中。 e)无机动车行驶证或未带驾驶执照。 5.10交通安全奖罚 5.10.1不得擅自开公车办私事,未经批准开公车外出造成一切损失及引发的民事、刑事纠纷,由本人负责。 5.10.2驾驶员因交通违章的罚款,公司不予报销。 5.10.3驾驶员因公外出,发生一般甲方事故,损失在2000元至5000元的,扣罚当事人5%的事故损失费;损失在5000元至10000元的,扣罚当事人10%的事故损失费;损失在10000元以上的,扣罚当事人15%的事故损失费。 5.10.4驾驶员因交通违章或交通肇事造成极坏影响,被有关单位通报者,扣罚当事人当月奖金的40%。 5.10.5公司驾驶员出车到其它城市(天津、石家庄等),按出差补助办理。 5.11签订机动车驾驶员交通安全责任书。(见附件) 6.记录: 《专职驾驶员名录》 《机动车驾驶员统计表》 《公司车辆使用情况表》 《机动车辆技术状况检查记录》 《交通违章、事故记录》 《机动车保养检修记录》 为维护首都的交通秩序,加强交通安全意识,减少交通事故,保证公司工作的正常进行,同时也为了您和您的家人及他人的幸福与安全,特签定如下协议: 1.严格遵守交通规则,讲究交通公德和职业道德,文明驾驶、礼貌行车,服从交通民警的指挥。按时参加交通法规学习和交通管理部门组织的活动,驾驶证按时进行年审。 2.加强车辆日常维修、保养工作,做到出车前、途中、收车后仔细检查车辆,发现问题及时修理,不准驾驶机件失灵的车辆。车辆按时进行年审。 3.杜绝交通违章,严禁酒后开车,严禁违章超速行驶,严禁将车辆交给无驾驶证的人员驾驶,严禁将车辆外借给其它单位和个人使用。 4.专、兼职驾驶员如发生违章及事故,要及时向部室领导汇报,并根据情节、损失大小按公司有关规定接受处罚。未经单位批准驾车的人员驾驶车辆发生违章及事故,一切责任自负。 5.凡公司有驾驶证的人员因个人行为导致交通违章或事故所发生的经济处罚及赔款(包括对单位的经济处罚)一律由个人承担。 本责任书一式两份,双方各持一份。 公司(签字) 驾驶员(签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