制定绩效考核指标遵循的原则
制定绩效考核指标遵循的原则 一、绩效考核指标应与企业的战略目标相一致。 在绩效考核指标的拟定过程中,首先应将企业的战略目标层层传递和分解, 使企业中每个职位被赋与战略责任,每个员工承担各自的岗位职责。绩效管理是 战略目标实施的有效工具,绩效管理指标应围绕战略目标逐层分解而不应与战略 目标的实施脱节。只有当员工努力的方向与企业战略目标一致时,企业整体的绩 效才可能提高。 二、绩效考核指标应突出重点。 抓关键不要空泛,要抓住关键绩效指标。指标之间是相关的,有时不一定 要面面俱到,通过抓住关键业绩指标将员工的行为引向组织的目标方向,指标一 般控制在5个左右,太少可能无法反映职位的关键绩效水平;但太多太复杂的指 标只能增加管理的难度和降低员工满意度,对员工的行为是无法起到引导作用 的。 三、绩效考核指标应素质和业绩并重。 重素质,重业绩,二者不可偏废。过于重“素质”,会使人束手束脚,过分 重视个人行为和人际关系,不讲实效,而且妨碍人的个性、创造力的发挥,最终 是不利于组织整体和社会的发展。过于重“业绩”,又易于鼓励人的侥幸心理, 令人投机取巧、走捷径、急功近利、不择手段。一套好的考核指标,必须在“业 绩”和“素质”之间安排好恰当的比例。应该在突出业绩的前提下,兼顾对素质 的要求。 四、绩效考核指标重在“适”字。 绩效考核指标是根植在企业本身“土壤“中的,是非常个性化的。不同行 业、不同发展阶段、不同战略背景下的企业,绩效考核的目的、手段、结果运用 是各不相同的。绩效考核指标要收到绩效,关键并不在于考核方案多么高深精准, 而在乎一个“适”字。现在的“适”,不等于将来永远“适”,必须视企业的发展, 视企业的战略规划要求,适时做出相应调整,才能永远适用。 制定绩效考核指标的方法,现在常用的绩效考核方法有: 量表等级评分法、目标考核法、工作标准法、关键事件法、360度评估法、 评语法、强迫选择法等 绩效工作系统作用 对高绩效工作系统的研究不仅可以使企业更加的适应多变的市场环境,而且 还可以提升企业的竞争力。主要表现在以下两个方面: 1、提高员工的工作质量 高绩效工作系统中采用的分权管理和团队管理,使得员工对工作更加投入。 更能从工作中感受乐趣,也更能满足要求获得发展的需求。由于获得的信息更多, 授权更充分,使他们感觉自己在组织中的角色很重要,自己的意见和专长显得更 有价值。有了更高的技术能力,也有了更大的潜力为组织作贡献,他们的工作也 就有了保障。随着员工素质的不断提高,他们对别的组织也更具吸引力。同时, 高绩效工作系统需要员工全身心的投入实现组织的目标,如果员工不充分发挥能 力,组织就不能高绩效的运转,因此员工也就养成了高度负责任的工作态度和习 惯。 2、增强组织的竞争优势 高绩效工作系统通过对员工能力的开发为组织创建了—种可持续的竞争优 势。价值观念高绩效工作系统通过提高绩效、降低成本、改善工作流程、以及为 顾客提供独特的产品、和服务来增加组织的价值。稀缺性高绩效工作系统有助于 组织开发和提高其他所不具备的知识技术和能力。独有性高绩效工作系统是围绕 团队的工作流程和技术能力设计的,其竞争对手无法移植、复制或照搬。组织性 高绩效工作系统把每个员工的特长组合在一起并迅速以最大的灵活性将其运用 到工作中去。以提高员工对企业的投入为核心,以提高企业绩效为最终目的,以 工作结构设计、人力资源管理实践、组织文化建设及其他技术和管理支持的子系 统等为手段的一个综合的复杂系统。 劳动合同 一、双方在签订本合同前,应认真阅读本合同书。本合同一经签订,即具有法律效力, 双方必须严格履行。 二、本合同必须山用人单位(甲方)的法定代表人(或者委托代理人)和职工(乙方)亲自签 章,并加盖用人单位公章(或者劳动合同专用章)方为有效。 三、本合同中的空栏,由双方协商确定后填写,并不得违反法律、法规和相关规定;不 需填写的空栏,划上“ / ”。 四、工时制度分为标准工时、不定时、综合计算工时二种。 实行不定时、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的,应经劳动保障部门批准。 五、本合同的未尽事宜,可另行签订补充协议,作为本合同的附件,与本合同一并履行。 六、本合同必须认真填写,字迹清楚、文字简练、准确,并不得擅自涂改。 七、本合同(含附件)签订后,甲乙双方各保管一份备查。 甲方(用人单位):乙方(职工): 名称: 姓名: 法定代表人: 身份证号码: 地址: 现住址: 经济类型: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和国家及省的有关规定,甲乙双方按照平等自愿、协商 一致的原则订立本合同。 一、合同期限 (一)合同期限 双方同意按以下第 种方式确定本合同期限: 1、有固定期限:从 年 月 11起至 年 月 H止。 2、无固定期限:从 年 月 日起至本合同约定的终止条件出现时止(不 得将法定解除条件约定为终止条件)。 3、以完成一定的工作为期限:从 年 月 H起至工作任务完成时止。 (二)试用期限 双方同意按以下第 种方式确定试用期期限(试用期包括在合同期内): 1、无试用期。 2、试用期从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试用期最长不超过六个月。其中合同期限在六个月以下的,试用期不得超过十五日; 合同期限在六个月以上一年以下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十H;合同期限在一年以上两年以下 的,试用期不得超过六十日。) 二、工作内容 (一)乙方的工作岗位(工作地点、部门、工种或职务)为 (二)乙方的工作任务或职责是 (三)甲方因生产经营需要调整乙方的工作岗位,按变更本合同办理,双方签章确认的协 议或通知书作为本合同的附件。 (四)如甲方派乙方到外单位工作,应签订补充协议。 三、工作时间 (一)甲乙双方同意按以下第 种方式确定乙方的工作时间: 1、标准工时制,即每II工作 小时,每周工作 天,每周至少休息一天。 2、不定时工作制,即经劳动保障部门审批,乙方所在岗位实行不定时工作制。 3、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即经劳动保障部门审批,乙方所在岗位实行以 为周期, 总工时 小时的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 (二)甲方因生产(工作)需要,经与工会和乙方协商后可以延长工作时间。除(劳动法) 第四十二条规定的情形外,一般每日不得超过一小时,因特殊原因最长每日不得超过三小时, 每月不得超过二十六小时。 四,工资待遇 (一)乙方正常工作时间的工资按下列第()种形式执行,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 1、乙方试用期工资 元/月;试用期满工资 元/月(一元/日)。 2、其他形式:。 (二)工资必须以法定货币支付,不得以实物及有价证券替代货币支付。 (三)甲方根据企业的经营状况和依法制定的工资分配办法调整乙方工资,乙方在六十日 内未提出异议的视为同意。 (四)甲方每月 日发放工资。如遇节假日或休息日,则提前到最近的工作日支付。 (五)甲方依法安排乙方延长工作时间的,应按(劳动法)第四十四条的规定支付延长工作 时间的工资报酬。 五、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 (一)甲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