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食品经营许可凭据存根类文书(一式两联4类)
第一联由许可机关留存 食品经营许可申请收到材料凭据 津( )市监食许收字〔 〕第 号 :(名称或姓名) 你(单位)于 年 月 日提交的食品经营许可申请材料已收到,我局将于1个工作日内告知是否需要补正,逾期未告知,自收到申请材料之日起即为受理。 (公 章) 年 月 日 受理人员签字: 申请人或指定代表(委托代理人)签字: 申请人或指定代表(委托代理人)联系电话: 第二联由申请人留存 食品经营许可申请收到材料凭据 津( )市监食许收字〔 〕第 号 :(名称或姓名) 你(单位)于 年 月 日提交的食品经营许可申请材料已收到,我局将于1个工作日内告知是否需要补正,逾期未告知,自收到申请材料之日起即为受理。 (公 章) 年 月 日 第一联由许可机关留存 食品经营许可变更申请收到材料凭据 津( )市监食变许收字〔 〕第 号 :(名称或姓名) 你(单位)于 年 月 日提交的食品经营许可变更申请材料已收到,我局将于1个工作日内告知是否需要补正,逾期未告知,自收到申请材料之日起即为受理。 (公 章) 年 月 日 受理人员签字: 申请人或指定代表(委托代理人)签字: 申请人或指定代表(委托代理人)联系电话: 第二联由申请人留存 食品经营许可变更申请收到材料凭据 津( )市监食变许收字〔 〕第 号 :(名称或姓名) 你(单位)于 年 月 日提交的食品经营许可变更申请材料已收到,我局将于1个工作日内告知是否需要补正,逾期未告知,自收到申请材料之日起即为受理。 (公 章) 年 月 日 第一联由许可机关留存 食品经营许可延续申请收到材料凭据 津( )市监食延许收字〔 〕第 号 :(名称或姓名) 你(单位)于 年 月 日提交的食品经营许可延续申请材料已收到,我局将于1个工作日内告知是否需要补正,逾期未告知,自收到申请材料之日起即为受理。 (公 章) 年 月 日 受理人员签字: 申请人或指定代表(委托代理人)签字: 申请人或指定代表(委托代理人)联系电话: 第二联由申请人留存 第一联由许可机关留存 食品经营许可延续申请收到材料凭据 津( )市监食延许收字〔 〕第 号 :(名称或姓名) 你(单位)于 年 月 日提交的食品经营许可延续申请材料已收到,我局将于1个工作日内告知是否需要补正,逾期未告知,自收到申请材料之日起即为受理。 (公 章) 年 月 日 第一联由许可机关留存 食品经营许可撤销申请收到材料凭据 津( )市监食撤许收字〔 〕第 号 :(名称或姓名) 你(单位)于 年 月 日提交的食品经营许可撤销申请材料已收到,我局将于1个工作日内告知是否需要补正,逾期未告知,自收到申请材料之日起即为受理。 (公 章) 年 月 日 受理人员签字: 申请人或指定代表(委托代理人)签字: 申请人或指定代表(委托代理人)联系电话: 第二联由申请人留存 食品经营许可撤销申请收到材料凭据 津( )市监食撤许收字〔 〕第 号 :(名称或姓名) 你(单位)于 年 月 日提交的食品经营许可撤销申请材料已收到,我局将于1个工作日内告知是否需要补正,逾期未告知,自收到申请材料之日起即为受理。 (公 章) 年 月 日 本凭据一式两份,一份由许可机关留存,一份由申请人留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