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个综合体系之隐患排查治理核心制度
两个体系之隐患排查治理制度 1. 目标 经过对发生事故,事件及不符合进行调研、排查和原因分析、立即采取整改方法,以消除现实潜在事故隐患,从而降低和预防事故发生,确保安全生产。 2. 适用范围 企业内部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相关工作。 3. 编制依据 《中国安全生产法》(12月1日起施行) 《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暂行要求》(安监总局令第16号) 《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基础规范》(GB33000t-) 《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要求》(GB/T28001-) 《山东省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措施》(省政府令177号公布,省政府298号令修改) 《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冶理体系通则》(DB37/T2883-) 4.职责 4.1总经理对本单位事故隐患冶理工作全方面负责,确保隐患冶理资金投入,立即掌握重大隐患治理情况,治理重大隐患前要督促相关部门制订有效防范方法,并明确分管责任人。 4.2副总经理是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分管责任人,负责组织检验隐患排查治理制度落实情况,定时召开会议研究处理隐患治理工作中出现问题,立即向关键责任人汇报重大情况,对所分管部门和单位隐患排查治理工作负责。 4.3安全生产小组负责确定企业年度安全检验计划;负责企业级综合安全检验,重大活动及节假日前检验、专题检验、季节性检验组织实施,整改情况监督及复查。 4.4车间、部门责任人对本单位隐患排查治理工作负责并负责组织隐患整改方法实施。 5.隐患分级和分类 5.1隐患分级 企业可结合本身生产经营实际情况和风险可接收标准,比如:未正确佩戴劳动防护用具,转动部位护罩缺失、地面湿滑有积雪等。 5.1.2重大事故隐患 危害和整改难度较大,无法立即整改排除,需要全部或局部停产停业,并经过一定时间整改冶理方能排除隐患,或因外部原因影响致使生产经营单位本身难以排除隐患。 以下情形为重大事故隐患 (1) 违反法律、法规相关要求,整改时间长(比如超出3个月)或可能造成较为严重危害, (2) 包含重大危险源 (3) 含有中毒、爆炸、火灾等危险场所,作业人员超出10人。 (4) 危害程度和整改难度较大,一定时间得不到有效整改。 (5) 因外部原因影响致使生产经营单位本身难以排除; (6) 包含重大风险点管控方法; (7) 设区市级以上负责有安全监管职责部门认定。 5.2隐患分类 5.2.1基础管理隐患 基础管理类隐患包含以下方面存在问题或缺点 (1) 生产经营单位资质、行政许可情况; (2) 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及人员 (3) 安全生产责任制 (4) 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5) 安全生产教育、培训; (6) 安全生产投入; (7) 事故管理、变更管理和承包商管理; (8) 作业管理 (9) 应急管理 (10) 职业卫生基础管理 (11) 基础管理其它方面 5.2.2生产现场类隐患 生产现场类隐患包含以下方面存在问题缺点 (1) 设备设施,比如防护罩、静电接地等安全设施失效,设备有异响。 (2) 场所环境、比如现场卫生不整齐,有积水、工作场所照明度不符合要求,设备噪音大等; (3) 从业人员操作行为,比如未根据操作规程进行操作,未遵守劳动纪律,未根据要求佩戴防护用具。 (4) 消防及应急设施,比如灭火器、消火栓未根据要求配置,数量不足,未设置应急照明,应急疏散通道堵塞; (5) 供配电设施,比如配电室未封堵孔洞,变配电室变压器、高压开关柜、低压开关柜操作地面未铺设绝缘胶垫、变配电室出入品未设置调度不低于400MM挡板。 (6) 职业卫生防护设施,比如防尘口罩,通风风机、劳动防护用具等配置,使用不符合要求。 (7) 辅助动力系统,比如企业供水水源、循环水系统能力不满足企业需求。 (8) 现场其它方面 6.工作程度和内容 6.1编制排查项目清单 6.1.1基础要求 安全生产小组应依据确定和各类风险点全部控制方法和基础安全管理要求,编制包含全部排除项目清单,隐患排查项目清单包含生产现场类隐患排查清单和基础管理类隐患排查清单,清单内容最少包含5.2内容。 6.1.2生产现场类隐患排查项目清单 车间、部门应以各类风险点为基础单元,依据风险分级管控体系中各风险点控制方法和标准、规程要求、编制该排查单元排查清单,最少应包含: (1) 和风险点对应设备设施和作业名称 (2) 排查内容,即管控方法,包含工程方法、管理方法、培训教育、劳动防护、应急处理五个方面,排查内容应具体、具体、有可实施性: (3) 排查标准,即管控方法对应法律、法规、标准、政府要求和企业管理制度、操作规程。 (4) 排查方法,可经过综合性隐患排查,专业性隐患排查及日常性隐患排查单独或结合方法进行。 (5) 排查周期,可依据排查类型不一样分为每六个月、每三个月、每个月、每七天或天天。标准上企业级隐患排查每六个月或每三个月。车间级隐患排查每个月进行,班组级排查每七天进行,岗位级隐患排查天天或每班。 6.1.3基础管理类隐患排查项目清单 安全生产小组应依据基础管理相关内容要求,逐项编制排查清单,最少应包含: (1) 基础管理名称,比如机构和人员同,培训教育、安全投入、应急管理、事故管理。 (2) 排查内容,即该基础管理包含法律、法规、标准、政府要求和企业管理制度,比如新上岗从业人员安全培训时间不得少于二十四小时,生产经营单位关键责任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首次安全培训时间不得少于32课时,每十二个月再培训时间不得少于12课时。 (3) 排查标准,即是否达成排查内容要求: (4) 排查方法,可经过综合性隐患排查,专业性隐患排查及日常性隐患排查单独或相结合方法。 (5) 排查周期,可依据排查类型不一样分为每六个月、每三个月、每个月、每七天或天天。标准上企业级隐患排查每六个月或每三个月,车间级隐患排查每个月进行,班组级隐患排查每七天进行,岗位级隐患排查天天或每班。 6.2制订排查计划 安全生产小组依据本单位组织机构设置情况制订年度隐患排查计划,并明确隐患排查名称、排查时间、责任单位等;进行隐患排查频次应满足以下要求: 6.2.1依据季节特征及本单位生产实际,每三个月开展一次针对性季节性隐患排查: 6.2.2依据风险点等级及管控内容确定排查频次,标准上重在风险点均应开展企业级、专业级、车间级、班组级和岗位级隐患排查,较大风险点应开展车间级、班组级和岗位级隐患排查,通常风险点应开展车间级,班组级和岗位级隐患排查,低风险点应开展班组级和岗位级隐患排查。 6.2.3当发生火灾爆炸封等工艺安全事故时,假如企业本身包含到事故中上相同或相同生产设施时,应立即进行事故类比隐患专题排查。 6.2.4对于区域位置,工艺技术等不会常常发生改变专业,可依据实际改变情况确定排查间隔,但应确保实际发生改变时立即进行隐患排查。 6.2.5当发生以下情形之一,应立即组织进行相关专业事故隐患排查: (1) 适应性新法律法规、标准规范颁布实施或原有适应性法律法规、标准规范重新修订后颁布实施: (2) 组织机构发生大调整 (3) 操作条件或工艺改变 (4) 外部环境发生重大改变 (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