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强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实施方案.docx
加强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实施方案 中共开阳县委开阳县人民政府 关于加强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的具体实施意见 (2007年1月10) 各乡(镇)、:找文章到第1更多原创-(http://)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的意见》、《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的实施意见》及全国、全省、全市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精神,加快我县新农村建设和构建和谐社会的步伐,按照中央《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实施纲要》的要求,结合我县农村基层实际,经县委研究同意,现就加强我县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提出如下具体实施意见: 一、统一思想,进一步提高对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重要性的认识 加强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是党的建设和政权建设的基础性工作,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举措,是促进农村社会安定和谐的有效途径,是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有力保证。党的十六届六中全会对推进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作出了全面的部署。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重心在基层。推进我县新农村建设,必须有良好的党风和政风作保证。加强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对推进我县新农村建设和构建“和谐开阳”,实现经济社会的跨越式发展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推进我县新农村建设,大力构建“和谐开阳”,关键在农村基层党组织和农村基层党员干部。我县广大基层党员干部长期以来辛勤工作,承担着带领农民群众脱贫致富奔小康的艰巨任务,为农村各项事业的发展做出了重要贡献。农村基层党员、干部队伍的主流是好的,县委和全县人民是信赖的。但也要看到当前在一些地方仍存在着损害农民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一些农村基层干部的服务意识和法制观念还比较淡薄,办事不公、以权谋私等问题还时有发生。同时,随着改革的深入和城镇化的推进,农村的社会结构、生产方式、组织形式和利益关系正在发生深刻变化,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面临许多新情况、新问题。认真解决这些突出问题,仍然是全县各级各部门的艰巨任务。 加强我县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必须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围绕我县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服从服务于农村改革发展稳定大局。在工作中,要坚持从实际出发,因地制宜、分类指导,突出重点、整体推进;坚持以人为本,惩防并举、注重预防,加强教育,完善制度,强化监督;坚持与时俱进,开拓创新,结合“为民服务全程代理制”、“四进农家”等创建活动,不断研究新情况,总结新经验,探索新方法,努力建立健全长效机制,推动我县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不断取得新成效。 二、加强农村基层反腐倡廉教育,不断提高党员干部的思想道德素质 加强农村基层反腐倡廉教育,要按照中央《实施纲要》的要求,结合全县农村基层实际,切实抓好几个方面的工作。一是突出开展以乡(镇)、村领导班子成员和基层站所负责人为反腐倡廉教育重点。坚持与巩固和扩大农村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成果相结合,组织农村基层党员、干部认真学习《江泽民文选》,进一步提高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自觉性和坚定性。坚持把反腐倡廉教育纳入全县农村基层党员、干部培训计划,纳入党校和其他干部培训的重要内容。坚持贴近农村实际,把反腐倡廉教育作为农村党员干部现代远程教育的重要内容。二是增强反腐倡廉教育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开展评选农村基层勤政廉政先进的活动,大力宣传廉洁奉公、勤政为民的优秀农村基层干部,充分发挥先进典型的引导作用;开展警示教育,充分运用我县查处农村基层党员干部违纪违法案件事例等形式开展警示教育活动,增强反腐倡廉教育的震撼力、感染力和说服力。三是大力推进廉政文化进农村。因地制宜,结合我县花灯演唱、山歌对唱、文艺演出等农民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开展丰富多彩的廉政文化进农村活动。各乡(镇)要制定具体的工作计划,建立廉政文化示范村和廉政文化社区,把廉政文化建设纳入农村文化事业,以点带面,在全县广泛开展好这项工作。 三、加强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制度建设,努力从源头上消除滋生腐败的土壤和条件 (一)建立和完善农村基层民主决策民主管理制度。健全乡(镇)领导班子议事规则,落实重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凡属重大决策、干部任免、项目安排和大额度资金的使用,必须由领导班子集体作出决定。健全村级党组织领导的充满活力的村民自治机制,建立和完善以村民会议、村民代表会议为主要形式的民主决策制度。要在充实和完善双流镇建立村民监督委员会的基础上,在全县推行村监会的监督管理形式。凡是与农民群众切身利益密切相关的事加强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实施方案项,如村集体资产承包租赁和出让、村集体土地、山林、水面等资源的开发利用、救济救灾款物发放等,经村两委研究后,提请村民大会或村民代表会议表决。要结合实际,进一步完善农村兴办集体生产和公益事业的“一事一议”筹资筹劳制度。 (二)进一步加强和规范乡(镇)村财务管理制度。为加强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中央纪委、监察部、农业部、联合下发了《关于进一步规范乡村财务管理工作的通知》,在《通知》中,财政部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乡镇财政财务管理工作的暂行办法》,农业部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村级财务管理工作的暂行办法》,各乡(镇)要结合实际,在加强和规范乡村财务管理方面,重点做好以下工作:一是在乡镇实行“零户统管”的基础上,推进“乡(镇)财县管乡(镇)用”财政管理方式改革;二是乡(镇)资金使用严格执行“一支笔”审批、大额资金支出经集体研究决定制度;三是成立民主理财监督小组,定期审核、评价财务情况,提出改进措施,完善财务监督约束机制;四是健全财务预决算、开支审批、审计监督等制度。五是在全县推行“村财乡(镇)监管村用”的制度;六是成立村监会或民主理财小组,检查审核村的财务收支账目;七是建立村级干部任期和离任经济责任审计制度;八是在经济条件比较好的地方,进一步推行村级会计委托代理服务制度,探索引入社会中介机构为村级财务管理服务的形式。 (三)完善农村基层干部选拔任用和政绩考核评价机制。积极探索和认真总结公开推选村干部的经验,扩大民主提名候选人的渠道。按照科学发展观和正确政绩观的要求,积极推行村党支部选举“两推一选”办法,健全全县农村基层干部选拔任用、政绩考核评价机制和激励机制,制定和落实考评激励、待遇保障等制度措施。 四、加强监督,进一步规范农村基层干部行政行为 (一)制定农村基层党员干部行为规范。全县农村基层党员、干部要适应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要求,以为民服务全程代理制为切入点,做到“六要六不要”(即:要解放思想、与时俱进,不要因循守旧、不思进取;要求真务实、量力而行,不要虚假浮夸、盲目攀比;要尊重民意、依法办事,不要强迫命令、独断专行;要艰苦奋斗、勤俭节约,不要贪图享乐、铺张浪费;要廉洁自律、公道正派,不要以权谋私、与民争利;要崇尚科学、移风易俗,不要搞封建迷信和婚丧喜庆大操大办),进一步规范乡(镇)、村干部的行政行为。各乡(镇)和有关部门要按照为民、务实、清廉的要求,制定具体行为规范,做到办事公、作风实、用人当、为政廉。 (二)全面落实对农村基层党员干部的监督制度。要认真落实农村基层党组织生活会制度,健全农村基层干部任前廉政谈话、诫免谈话、述职述廉等制度。逐步推行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