宣威市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
宣威市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 2011年度综合考核安全生产工作自检自查情况汇报 市委督查室: 根据《中共曲靖市委、曲靖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曲靖市贯彻落实 科学发展观2011年度县(市)区综合考核奖惩办法〉的通知》(曲发〔2011〕 8号)、《中共曲靖市委办公室、曲靖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曲靖市 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2011年度县(市)区综合考核实施细则〉的通知》 (曲办发〔2011〕17号)要求,现将我市2011年度安全生产工作情况报 告如下: —、控制指标 2011年,曲靖市下达死亡控制指标35人(其中:煤炭10人、交通22 人、工贸企业3人);较大事故不超过1起。 完成情况:1-11月共死亡43人,完成控制指标的122%,其中:煤 矿死亡21人,完成控制指标的210%;道路交通死亡19人,完成控制指 标的86%;工矿商贸死亡3人,完成控制指标的100%。较大以上生产安 全事故发生2起,完成控制指标的200%。 【由于死亡人数和较大以上事故起数超控制指标,该项考核分值5 分,自检分应为零分】 二、加强安全生产工作领导 (一)市委、市政府根据曲靖市委、市政府的要求,结合宣威实际, 进一步采取有力措施,强化安全目标管理责任制,继续将安全生产工作 单列出来,预算324万元经费,实行重奖重惩。同时,对26个乡(镇、 街道)党政主要领导、分管领导实行风险抵押金制度;与安监局、煤炭 局、公安局等21个负有安全生产监管职责的部门签订了 21个方面的安 全生产目标管理责任状。各(镇、街道)、市直负有安全生产监管职责的 部门对责任书界定的目标任务进行了分解细化,并与下属各站(所)、 村(居)委会、下属部门及相关企业签订了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责任状。 全市上下初步形成了 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 安全生产防控体系,有力地促进了安全生产工作的全面开展。 (二)根据重点时段、重要工作任务要求,适时组织召开了 11余次 有各乡(镇、街道)领导和有关部门领导参加的安全生产工作会,全面 部署安全生产工作。 (三)市政府始终站在讲政治、保稳定、促发展的高度,切实加强 领导,增强忧患意识和危机意识,做到发展经济不忘安全,大会小会必 讲安全。年内,政府常务会综合研究安全生产工作会议4次。 (四)定期(每季度)召开安全生产专题会议,归纳总结本季度安 全生产特点,提出应对措施,部署下步工作。 (五)加强“安保互动”工程建设,认真落实企业安全生产风险抵 押金、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高危行业从业人员人身意外伤害保险三项安 全生产经济政策。2008年以来,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等行 业共缴纳安全生产风险抵押金299万元,购买人身意外险230万元。 (六)2011年市财政预算10万元安全生产专项经费,列入公共安全 隐患整改资金;拨付200万元用于改善市(县)、乡两级安全监管队伍 办公条件和设备装备不足的问题,确保“3568”安保双基工程经费有保 障。 (七)2009年9月,政府常务会研究决定将安监局列入政府组成部门; 2006年全市26个乡(镇、街道)成立了安监站,配备了专门人员、装备, 落实了专项工作经费,建立县、乡安全监管网络;按“3568”安保双基 工程要求,加强监管队伍能力建设,输送监管人员参加上级有关部门组 织的执法业务培训,提升监管人员业务水平;进一步明确安监站人员, 要求产煤乡镇不少于5人,非产煤乡镇不少于3人,切实抓好监管队伍 的建设管理。成立市煤矿安全监督管理局,配齐班子,充实人员;全市 组建四支安全监管队伍(有证煤矿安全监管队伍、已关闭矿井监管队伍、、 打击非法开采执法队伍、已关闭矿井(矿山)秘密监管队伍)。 (八)各级各部门严格实行行政首长负责制和“一岗双职”制度, 切实加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调整充实市安全生产委员会,成员单位从 原来的25个调整至38个,由市长任安委会主任,市政府3位副市长、1 位市政府调研员、市政府办主任和市安监局局长任副主任。安委会下设 预防道路交通事故领导小组、食品安全委员会、消防安全委员会等专门 机构。同时,组建10余个经常性的安全生产专项督查、检查组;建立党 政领导亲自抓、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有关部门配合抓,全社会关 心、支持、参与抓的齐抓共管工作格局。 三、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 (一)市政府先后印发《宣威市开展安全生产大整治专项行动实施 方案沢《宣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治大隐患防大事故安全隐患排 查治理专项行动的通知沢《宣威市安全生产大检查大整治专项行动实施 方案的通知》、《关于开展危险化学品、冶金等八大行业隐患排查治理、 打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关于开 展严厉打击私挖滥采专项行动的通知》、《宣威市安全生产风险评估及预 警防控办法》等文件,煤炭、交通、安监、建设、消防、质监等部门, 根据各级要求,以“治大隐患,防大事故”为工作目标,认真制定工作 方案,深入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加大重点部位、重要环节的隐患排 查治理力度,有效防范了各类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 (二)建立健全隐患排查治理长效机制。我市各级各部门特别是负 有安全生产监管职能职责的部门,认真履行职责,强化措施,狠抓落实, 先后组建了矿山生产安全、道路交通安全、特种设备安全、消防、公共 场所、森林防火、食品药品安全、建筑安装安全、学校安全、枪支弹药、 民爆物品、烟花爆竹和危险化学品、春运安全9个经常性的安全生产专 职安全生产监查组,实行责任考核,在具体工作中,严格按照“五定”(定 责任、定人员、定措施、定时间、定效果)原则和“谁检查,谁签字, 谁负责落实”的要求,加强对全市安全生产各项措施落实情况进行经常 性的督察、监察、巡查,确保安全生产工作横向到边、纵向到底、不留 死角。 (三)根据季节、时期以及行业安全生产工作的特点,把冬、夏两 季的“四防”安全检查和“五• 一”、“十• 一”、元旦、春节等关键时期 的安全检查固定为常规性检查,把煤矿、非煤矿山、危化品、水上运输、 道路交通、公共聚集场所、建筑施工等行业作为重点进行专项检查,使 安全检查做到经常化、制度化、规范化。年内全市共组织综合性安全生 产大检查6次。 (四)各级各部门特别是负有安全生产监管职能的部门各司其职, 不断加大工作力度,层层落实责任,认真深化本行业、本系统重大危险 源监控及整治工作,全部分级、分行业逐一落实了监控部门和监控责任, 确保重点领域和部位的安全。云峰公司、云南省包装厂宣威六七四分厂、 物资公司民用爆破器材仓库、中石化油库、乐维油库、磷点公司、羊场 煤矿黄磷厂等重大危险源监控单位,切实落实人员、措施和技改资金, 加大对本单位重大危险源的监控和整治。 四、建立重特大应急救援体系 (一)市政府制定出台了《宣威市突发公共事件应急救援预案》, 成立了突发公共事件应急救援领导小组,明确各乡(镇、街道)和市直 各部门的工作职责。制定出台了《宣威市安全生产事故灾难应急预案》、 《宣威市煤矿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宣威市道路交通安全事故应急救 援预案》等专门应急救援预案,增强了应急预案的针对性和可操作性; 同时,加强安全生产应急救援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