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利水电勘查设计收费
关于印发《水利、水电、电力建设项目前期工作工程勘察收费暂行规定》的通知? 发改价格[2006]1352 号 国务院有关部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发展改革委、物价局、建设厅[委] ??为规范水利、水电、电力等建设项目前期工作工程勘察收费行为,根据《建设项目前期工作咨 询收费暂行规定》(计价格(1999)1283 号)和《工程勘察设计收费管理规定》(计价格[2002)10 号),我们 制定了《水利、水电、电力建设项目前期工作工程勘察收费暂行规定》。现印发给你们,请按照执行。 附:《水利、水电、电力建设项目前期工作工程勘察收费暂行规定》 ??????????????????????? 二 00 六年七月十日 水利、水电、电力建设项目前期工作工程勘察收费暂行规定 ??第一条?为规范水利、水电、电力等建设项目(下称“建设项目”)前期工作工程勘察收费行为, 根据《建设项目前期工作咨询收费暂行规定》 (计价格[1999]1283 号)和《工程勘察设计收费管理规定》 (计价格[2002]10 号)的规定,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总投资估算额在 500 万元及以上的水利工程编制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 究阶段,电力工程编制初步可行性研究、可行性阶段(含核电工程项目前期工作工程勘察成果综合分 析),以及水电工程预可行性研究阶段的工程勘察收费。总投资估算额在 500 万元以下的建设项目前期 工作工程勘察收费实行市场调节价。 ??第三条?工程勘察的发包与承包应当遵循公开、公平、自愿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发包人依法有 权自主选择勘察人,勘察人自主决定是否接受委托。 ??第四条?建设项目前期工作工程勘察收费是指勘察人根据发包人的委托,提供收集建设场地已 有资料、现场踏勘、制订勘察纲要,进行测绘、勘探、取样、试验、测试、检测等勘察作业,以及编制 项目前期工作工程勘察文件等服务收取的费用。 ??第五条?建设项目前期工作工程勘察收费实行政府指导价。其基准价按本规定附件计算,上浮 幅度不超过 20%,下浮幅度不超过 30%。具体收费额由发包人与勘察人按基准价和浮动幅度协商确定。 ??第六条?建设项目前期工作工程勘察发生以下作业准备的,可按照相应工程勘察收费基准价的 10%-20%另行收取。包括办理工程勘察相关许可,以及购买有关资料;拆除障碍物,开挖以及修复地下 管线;修通至作业现场道路,接通电源、水源以及平整场地;勘察材料以及加工;勘察作业大型机具搬 运;水上作业用船、排、平台以及水监等。 ??第七条?水利、水电工程项目前期工作可根据需要,由承担项目前期工作的单位加收前期工作 工程勘察成果分析和工程方案编制费用。加收的编制费用按相应阶段水利、水电工程勘察收费基准价的 30%-40%计收。工作内容按照相应的工程技术质量标准和规程规范的规定执行。主要包括工程建设必要 性论证、工程开发任务编制、初选代表性坝(厂)址、初选工程规模、建设征地和移民安置初步规划、估 算工程投资以及初步经济评价等。核电工程项目前期工作工程勘察成果综合加工费(含主体勘察协调 费),按计价格[2002]10号文件中通用工程勘察收费基准价的 22%-25% 计收。 ??第八条?建设项目前期工作工程勘察收费的金额以及支付方式,由发包人和勘察人在工程勘察 合同中约定。勘察人提供的勘察文件,应当符合国家规定的工程技术质量标准,满足合同约定的内容、 质量等要求。 ??第九条?因发包人原因造成工程勘察工作量增加的,勘察人可依据约定向发包人另行收取相应 费用。工程勘察质量达不到规定和约定的,勘察人应当返工,由于返工增加工作量的,勘察人不得另行 向发包人收取费用,发包人还可依据合同扣减其勘察费用。由于勘察人工作失误给发包人造成经济损失 的,应当按照合同约定依法承担相应的责任。 ??第十条?勘察人提供工程勘察文件的标准份数为 4 份,发包人要求增加勘察文件份数的,由发 包人另行支付印制勘察文件工本费。 ??第十一条?建设项目前期工作工程勘察收费应严格执行国家有关价格法律、法规和规定,违反 有关规定的,由政府价格主管部门依法予以处罚。 ??第十二条?本规定于 2006 年 9 月 1 日起实施。此前已签定合同的,双方可根据勘察工作进展 情况和本规定重新协商收费额,协商不一致的按此前双方约定执行。 ??附件:一、水利、水电工程建设项目前期工作工程勘察收费标准 ?????二、电力工程建设项目前期工作工程勘察收费标准 ? 附件一 水利、水电工程建设项目前期工作工程勘察收费标准 ??一、本标准适用于水利工程编项目建设书,可行性研究阶段的工程勘察收费,水电工程(含潮 汐发电工程)预可行性研究阶段的工程勘察收费。 ??二、水利水电工程项目前期工作工程勘察收费按照下列公式计算: 水利水电工程项目前期工作相应阶段工程勘察收费基准价=水利水电工程前期工作工程勘察收费基 价×相应阶段各占前期工作工程勘察工作量比例×工程类型调整系数×工程勘察复杂程度调整系数×附加 方案及其它调整系数 ??1、水利水电工程前期工作工程勘察收费基价表(金额单位:万元) 序 号 投资估算值 (计费额) 收费基价 序号 投资估算值 (计费额) 收费基价 1 500 12.00 10 80,000 1,008.25 2 1,000 22.20 11 100,000 1,215.10 3 3,000 59.50 12 200,000 2,207.50 4 5,000 92.70 13 400,000 4,002.60 5 8,000 139.10 14 600,000 5,626.50 6 10,000 168.07 15 800,000 7,145.80 7 20,000 307.32 16 1,000,000 8,591.20 8 40,000 560.80 17 2,000,000 15,506.20 9 60,000 791.50 ??注:投资估算值处于两个数值区间的,采用内插法确定工程勘察收费基价。投资估算值大于 2,000,000万元的,收费基价增幅按投资估算额超出幅度的0.77%计算。 ??2、项目前期工作相应阶段工作勘察各占前期工作工程勘察工作量比例。 ??(1)水电工程预可行性研究阶段勘察工作量比例按 28%计取。 ??(2)各类水利工程前期工作各阶段勘察工作量比例表 阶段 工程类别 项目建设书阶段(%) 可行性研究阶段 (%) 水库工程 45 55 引调水工程; 灌区骨干工程 (支渠以上, 下同) ; 河道治理工程; 城市防护工程; 河口整治工程; 围垦工程 建筑物 38 62 渠道管 线河道堤防 43 57 水土保持工程 40 60 ?? 3、工程类型调整系数表 序号 工程类别 调整系数 1 水电工程 1.4 2 潮汐发电工程 1.7 3 水库工程 1.2 4 水土保持工程 0.61 5 引调水工程 灌区骨干工程 和河道治理工程 建筑物 1.08 渠道管线、河道堤防 0.80 6 城市防护工程 河口整治工程 建筑物 1.15 其他工程 0.82 7 围垦工程 建筑物 1.03 其他工程 0.75 ??4、工程勘察复杂程度调整系数:水库工程和水电工程,根据复杂程度赋分表确定分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