气象灾害应急处置预案
气象灾害应急预案 目 录 1 总则 ······················· 4 1.1 编制目的 ··················· 4 1.2 编制依据 ··················· 4 1.3 适用范围 ··················· 4 1.4 工作原则 ··················· 4 2 组织体系 ····················· 5 2.1 省级应急指挥机制 ··············· 5 2.2 省以下应急指挥机制 ·············· 6 2.3 工作制度 ··················· 6 3 监测预警 ····················· 6 3.1 监测预报 ··················· 7 3.2 预警信息发布 ················· 7 3.3 预警准备 ··················· 9 3.4 预警知识宣传教育 ··············· 9 4 应急处置 ····················· 9 4.1 信息报告 ··················· 9 4.2 响应启动 ··················· 9 4.3 分灾种响应 ·················· 10 4.4 现场处置 ··················· 15 . . . 4.5 社会力量动员与参与 ·············· 15 4.6 信息公布 ··················· 16 4.7 应急终止或解除 ················ 16 5 恢复与重建 ···················· 17 5.1 制订规划和组织实施 ·············· 17 5.2 调查评估 ··················· 17 5.3 征用补偿 ··················· 17 5.4 灾害保险 ··················· 18 6 应急保障 ····················· 18 7 预案管理 ····················· 19 8 附则 ······················· 19 8.1 气象灾害预警标准 ··············· 19 8.2 名词术语 ··················· 24 . . . 1 总则 1.1 编制目的 建立健全气象灾害应急响应机制, 提高气象灾害防范、 处置能力, 最大限度地减轻或者避免气象灾害造成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为全省 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保障。 1.2 编制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 、 《中华人民共和国气象 法》 、 《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 、 《气象灾害防御条例》 、 《自然灾害救 助条例》 、 《国家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 、 《国家气象灾害应急预 案》和《安徽省气象灾害防御条例》 、 《安徽省人民政府突发公共事件 总体应急预案》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制定本预案。 1.3 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我省范围内暴雨、台风、暴雪、干旱、寒潮、霜冻、 冰冻、低温、高温、大风、雷电、冰雹、大雾、霾等气象灾害的防范 和应对。 因气象因素引发水旱灾害、地质灾害、森林火灾等其他灾害的处 置适用有关应急预案的规定。 1.4 工作原则 以人为本、减少危害。把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作为首要任 务和应急处置工作的出发点,全面加强应对气象灾害体系建设,最大 程度减少灾害损失。 预防为主、科学高效。实行工程性和非工程性措施相结合,提高 . . . 气象灾害监测预警能力和防御标准。充分利用现代科技手段,做好各 项应急准备,提高应急处置能力。 部门联动、协调有序。各地、各部门依照法律、法规、规章和相 关职责,加强地区、部门间信息沟通,实现资源共享,建立协调配合 机制,共同做好气象灾害防范应对工作。 分级管理、属地为主。根据气象灾害造成或可能造成的危害和影 响的程度,对气象灾害实行分级管理。灾害发生地人民政府负责本行 政区域内气象灾害的应急处置工作。 2 组织体系 2.1 省级应急指挥机制 发生跨市级行政区域或大范围气象灾害, 并造成或可能造成重大 人员伤亡、 财产损失时, 由省政府决定启动相应的省级应急指挥机制, 统一领导和指挥气象灾害及其次生、衍生灾害的应急处置工作: ——气象灾害的监测、 预报、 预警等工作, 由省气象局负责实施, 根据灾害性天气发生发展情况,及时预报预警并通报相关部门和单 位。 ——气象灾害受灾群众的生活救助,由省减灾救灾委员会组织实 施。 ——台风、暴雨引发江河洪水、山洪、渍涝等洪涝灾害及由于持 续少雨导致的干旱灾害,由省防汛抗旱指挥部负责指挥应对工作。 ——暴雪、冰冻、低温灾害,由省抗雪防冻救灾指挥部负责指挥 应对工作。 . . . ——寒潮、霜冻、高温、大风、雷电、冰雹、大雾、霾等灾害, 由省政府视情启动相应的应急指挥机制或明确相关职能部门负责处 置。 2.2 省以下应急指挥机制 对上述各种气象灾害,相关市、县(市、区,下同)人民政府要 先期启动或建立相应的应急指挥机制,启动相应级别的应急响应,组 织做好应对处置工作。省有关部门进行指导。 2.3 工作制度 实行气象灾害综合研判工作制度。气象部门根据气象灾害监测信 息,分析汇总气象灾害监测预报和有关灾情、险情信息,判断预估气 象灾害的可能影响程度及未来发展态势,向同级人民政府提出相关应 对处置建议。 建立气象灾害应对部门联动制度。气象部门与公安、民政、国土 资源、环保、住房城乡建设、交通运输、农业、林业、水利、卫生、 安全监管、海事、通信、电力、铁路、民航等部门和单位建立协调联 动工作制度,在发生或可能发生气象灾害时,各成员单位加强信息互 通,对气象灾害及其次生、衍生灾害的程度和范围进行分析会商,加 强配合协作,共同做好应急准备和防范处置工作。 健全气象灾害防御部门联络员会议制度。气象部门及时发布气象 灾害预警信息,听取各成员单位对气象灾害预警预报服务的需求,做 好气象应急保障服务。 3 监测预警 . . . 3.1 监测预报 3.1.1 监测预报体系建设 气象、水利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加快新一代天气雷达系统、水文 监测预报系统、应急移动气象灾害监测系统等建设,优化气象加密观 测站网,提高对气象灾害及其次生、衍生灾害的综合监测能力。加强 对灾害性天气事件的会商分析,做好灾害性、关键性、转折性重大天 气过程的预报和趋势预测。 3.1.2 信息共享 各级人民政府要加强突发事件预警信息发布平台建设,气象部门 及时发布气象灾害监测预报信息,并与相关气象灾害应对协调联动部 门实现灾情、险情信息实时共享。 3.1.3 灾害普查 在各级人民政府的组织和指导下,气象部门建立以乡镇、社区 (村)为基础的气象灾害调查收集网络,建立重大气象灾害信息综合 收集评估系统,组织气象灾害普查、风险评估和风险区划工作,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