止水帷幕施工承包合同
止水帷幕施工承包合同 篇一:止水帷幕工程承包协议 止水帷幕工程承包协议 发包人: (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人: (以下简称 乙方) 本着诚实互信的原则,双方就本工程施工事项协商 一致,订立本协议。 第一条:工程概况 一、 工程名称: 。 二、 工程地点: 。 三、 工程范围:基坑设计图纸范围内止水帷幕工程。 四、 工程数量:约 延米。 第二条:工程质量及工期 一、工程质量:合格 其他条款:因乙方原因造成的帷幕桩不合格由乙方承担 全部责 任;乙方只负责施工部位的工程质量。 二、 工期:工程工期 天,自开钻之日开始计算,如因 甲方原因及未协调好四邻、夜间施工问题,工期另行协商。 第三条:工程造价及付款方式 一、工程造价:合同价款 55 元/延米(含税) ,工程 量以甲方提供施工图为准。结算时如工程量调整,以实际发 生的工程量结算。出具发票为:水泥发票后再结款。 二、付款方式: 1、工程全部完工后,乙方提供发票,1 个月内甲方付给 乙方工程款总价的 50 %。 2、工程完工半年后,未发现质量问题,甲方一次性向 乙方付清剩余全部工程款。 第四条:甲乙双方的责任 一、 甲方责任 1、开工前办妥场地和一切施工许可及质量监督手续, 清除施工场地内原有地上及地下障碍物,完成施工现场达到 “三通一平” ,协调与四邻关系。 2、甲方负责对工程的进 度、工程质量和合同执行情况监督检查,负责设计图纸问题 的处理、设计变更的签订及其他必要的签证。 3、组织工程验收,及时拨付工程款。 4、甲方负责提供施工所需的电源(电源总负荷 200KW) 及水源至施工现场。用电费用由乙方负责。 5、甲方负责提供工程定位,乙方应对定位及桩位进行 测放并交接甲方,监理验收合格。 二、乙方责任 1、在施工前组织人员、设备、进驻现场。 2、乙方在开工前组织有关人员学习和熟悉图纸,进行 技术交底,安排施工进度,做好一切施工准备。 3、乙方必须严格按照设计施工,同时符合国家颁发的 建筑工作规范,做好原始施工记录。 4、乙方应安全施工,在施工过程中因违反操作规程发 生意外伤亡事故,其责任和费用均由乙方负责。 5、乙方在施工过程中应接受甲方施工代表及监理工程 师的监督,并执行其提出的符合工程质量的合理化建议。 6、乙方施工必须保证质量,确保桩体的完整性。 第五条:争议的解决方式 合同执行过程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应及时协商解决。协 商不成,任何一方均可向当地法院起诉。 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根据具体情况议定补充协议,其 他 本 合 同 未 言 明 事 项 , 一 律 按 建 设 工 程 施 工 合 同 (GF-1999-0210)通用条款规定执行。本合同自双方签订之 日起生效,全部工程竣工验收合格, 结清工程款后失效。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 (盖章) 乙方: (盖章) 代表人: 年 月日代表人: 年 月(签字) (签字) 日 篇二:止水帷幕施工合同 协议书 甲方:河南省昊鼎基础工程有限公司奈伦国贸大厦项 目经理部 乙方:苏州恒烁基础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为保证按期顺利、保质保量完成奈伦国贸大厦基坑支护 工程分部工程甲、乙双方就三轴搅拌桩施工事项协商一致, 订立本协议。 一、 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奈伦国贸大厦 2、工程地点:天津市塘沽区响螺湾中心商务区 3、工程内容:Φ850 三轴止水帷幕成桩 4、承包方式:包工、包工期、包安全、包质量 二、 施工合同价款: 金额: (大写)人民币壹佰陆拾万元整 (小写)1600000 元; 其中: Φ850三轴止水帷幕施工量暂定为10033立方米, 综合单价为元/立方米。 总计:1600000 元(人民币壹佰陆拾万元整) 三、 施工工期: 1、开工日期:本工程定于 XX 年 6 月 10 日开工(以发 包人、监理书面通知为准) ; 2、完工日期:本工程定于 XX 年 7 月 15 日竣工;工期 为 45 日历天。 3、工期延误:执行甲方和业主签定的支护合同中的相 关内容。 四、 工程质量标准及安全文明措施 1.工程质量标准 本工程质量标准双方约定为:符合设计要求,质量验收 合格。 2.安全文明措施 执行甲方与业主签定的支护合同中的相关内容。 五、 材料供应: 1、水泥由甲方提供,乙方承担挖机的租赁费、柴油甲 方提供; 2、甲方负责将施工用电、用水接至现场,施工用水、 用电费用由乙方承担。 六、合同价款与支付 ①.可调价部分: 三轴搅拌桩工程量暂定为:10033 立方米(结算工程量 计算规则采用:立方米=(延长米/)**实际桩长,单价为元 /立方米。 ) ②.采用综合单价:元/立方米(包括:人工、机械、沟 槽开挖、水电费、临时设施、材料试验费、利润、税金、安 全文明措施、措施费等完成本工程的一切内容) 。 2.合同价款的支付 1、设备进场后,6 月 10 号之前支付 20 万元工程款; 2、剩余工程款支付按照甲方同业主签订的支护合同同 期同比例支付; 七、工程变更 1. 乙方在工程变更确定后 14 天内,提出变更工程价款 的报告,经甲方确认后调整合同价款。变更合同价款按下列 方法进行: ①.合同中已有适用于变更工程的价格,按合同已有的 价格变更合同价款; ②.合同中只有类似于变更工程的价格,可以参照类似 价格变更合同价款; ③.合同中没有使用或类似于变更工 程的价格,由乙方提出适当的变更条件,报甲方审批。 2.乙方在双方确定变更后 14 天不向甲方提出变更工程 价款报告时,视为该项变更不涉及合同价款的变更。 1.本 合同价款采用以下方式 八、竣工验收 竣工结算以竣工图及有关资料为依据,按本合同规定进 行结算。 九、违约、索赔及争议 执行甲方同业主签定的支护大合同中的相关规定。 十、保障、保险及担保 执行甲方同业主签定的支护大合同中的相关规定。 十一、补充条款 基坑大面积开挖时,按甲方的要求安排专人现场蹲点负 责基坑的防渗堵漏工作并承担因乙方施工不当造成的相关 费用。 六、 其他条款 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提请有 关部门仲裁,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二份。本合同 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工程款付清后本合同自动失效。 甲方: (盖章) 乙方: (盖章) 代表人签字:代表人签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篇三:止水帷幕桩施工合同() 劳务分包施工合同 工 程 名 称: 总 包 单 位(甲方) : 分 包 单 位(乙方) : 承包工程造价(大写) : ¥: 开竣工日期: XX 年 3 月 25 日至 XX 年 11 月 25 日 签订日期: XX 年 3 月日 劳务分包施工合同条款 总 包 单 位(甲方) : 分 包 单 位 (乙方) : 依照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 、 《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及其 他有关法律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的 原则,甲方将就本承包工程施工合同有关事项,经双方协商 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承包工程承包内容及范围 工程名称: 工程地点:清华大学校内 工程内容: 设备进出场、 制备水泥浆、 止水帷幕桩成孔、 校正钻杆的垂直度和定喷方向、 定喷水泥浆、 水泥浆的养生、 高压